日前,漯河市紀委監委對市糧食和物資儲備服務中心原主任曹海傑(副縣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曹海傑違反工作紀律,騙取財政補貼資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擅自挪用專項資金,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
曹海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漯河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漯河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曹海傑開除黨籍處分;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