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居民和保安在阿奎利亞城品小區某棟樓下發現有人墜樓,經過確認是媽媽和兩個年幼的孩子。在接到多人報警後,轄區警方立刻趕到現場展開調查。讓人難過的是,墜樓的媽媽和4歲的女兒已當場身亡,另一名僅1歲左右的男嬰被送往醫院搶救,也不治身亡。墜樓母親的遺書和錄像都在網上曝光了,根據曝光的錄像來看,這位母親生前是一位特別活潑熱情的女人,經常帶著自己的一雙兒女一起出去玩,可見母親是非常愛自己的孩子的。另外從母親生前的遺書來看,她生前從自己的母親那裡借了5萬元,已經還了2萬元,剩下的錢準備在2022年還的,自己已經沒有臉見父母了,希望妹妹和弟弟照顧好母親,另外她還在遺書里描述自己的丈夫的矛盾,她稱自己想要離開這個家,但是又離不開孩子,自殺對於自己來說是最好的選擇。
有位網友說,這件事情不要藉機打拳了。「攜子自殺」的女性,沒有幾個是真養不活孩子的!因為大部分情況,就算離婚,男方也會至少要1個孩子,不存在都靠她養活的情況。 「產後抑鬱」是一種病,是一種會誇大事實的精神疾病。 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也會要死要活。家人也是受害者。 雙方都應當盡力克制。 製造家庭矛盾打拳輿論要不得!
在生育問題上面,女性確實是弱勢,付出的成本要遠遠大於男性,所以既然是雞毛蒜皮小事,男性在這方面吃點虧我覺得也是應該的吧。您也說了產後抑鬱是疾病,在女方患病的時候身體上心理上都是自己無法控制,這時候男方多付出一些關愛和包容是他作為丈夫和父親的責任呀。經過多年觀察,但是悲劇事件,人們總是不約而同指責受害者,「受害者有罪」是他們的條件反射,在高度文明的現代社會,人性卻在退化,理性依然確實。有良知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人應該追問:為什麼這位年輕的母親要如此選擇?如果不選擇攜子自殺,她有沒有其他出路?這樣的悲劇何如避免?
還有這裡我有一點不明白,為什麼孩子會被判給有家暴行為的父親?為什麼真正愛孩子,並且要認真撫養孩子的母親沒能得到財產?指責這個母親不負責和自私的各位,你們站那麼高,看那麼遠,那麼有責任感,那麼心疼孩子,是不是你們就能自掏腰包替這位死者養孩子了?
這個女人苦苦掙扎還問她問什麼不離婚, 她在家幾年帶著孩子,孩子就是她的全部,離了孩子總要給男方一個吧,以男方一家的尿性, 先不說拿不拿得到撫養費,說不定連判給男方的孩子以後的見不著了。我看她已經被男方逼得出現精神問題了,男方就是間接的殺人犯,我在微博逛了一圈,全部都是指責她殺了孩子這件事,寥寥無幾的人同情她,責罵男方,還被一群說廢話的理中客指責同情殺人犯。可悲的婚姻
作為一個母親在孩子幼年最需要自己的時候,這一段其實是母子關係最溫馨最融洽最母愛爆棚的時候帶孩子自殺,那她一定是預見了自己去了孩子會過得多不好,平時丈夫其他家人多讓她寒心絕望才會忍心帶孩子一起走。自己在這樣的家庭里都活不下去了怎麼捨得留下幼子女承受這些。孩子是媽媽的最後的稻草,我無法想像如果離婚,孩子判給了不靠譜三觀不正的婆家,我會多麼地自責,每個媽媽都想給自己孩子最好的,如果在他的成長道路上,自己不能一直盯著,我怕會有很多不確定因素存在,比如養成錯誤的三觀,沒有養成好的學習習慣,本來可以好好培養的苗子,因為自己離婚,而讓自己還未涉世的孩子來買單,那麼我會多麼地自責。或許每個想要自殺的有小小孩媽媽都考量過這些吧,只不過有的咬牙堅持著數著日子過,有的實在承受不住帶著孩子一起走了
我發小阿姨,婚後娃娃三歲,丈夫跟前妻勾搭不清,然後前妻帶著兒女回來了,男的想左右都要,她阿姨惱不過,喝藥紫殺了。留下三歲的女兒無處可去。我發小媽媽接了過來,發小哥哥結婚,之間拌嘴,娃肯定被波及,畢竟免費飯沒那麼好吃,長到13歲,喝藥自殺了。 我為人母,曾經無數次想過si。但是我不會帶孩子一起,為什麼?因為我知道他爸爸再怎麼樣,都是愛他的,反觀,如果他爸爸賭,或者小三,我一定會帶走的。因為沒有人愛的孩子,不知道能否健康長大,不會長好。留他一人在這世間受罪,我做不到。 為人母崩潰太多次,想不開太多次,日子都是一天天過的。熬的。 每句為母則剛的話,都是在累計稻草。 生不易,活不易。為人母,更不易。
婚姻里誰也說不清誰對誰錯。還是自己努力才是正道,自己優秀,才能嫁一個好丈夫。這樣的男人婚前難到一點兒沒了解嗎?有了解還一個接一個的生?單位好多小姑娘,孩子沒到一歲就又懷孕了,自己對事業一點兒清醒的頭腦都沒有,天天就想著在家帶娃,找個有錢的老公給自己養起,幾年了業務也沒有一點長進。清醒一下吧,靠誰也不如靠自己,要是有這個念頭,就會天天想著自己的老公沒本事,自尋煩惱。這個世界,自強才是硬道理。誰的生活是一帆風順的,誰的老公是又有錢又體貼,生活不是偶像劇,想過的好,女人真的得有點智慧,知道自己想要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