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在佛堂鎮朝陽東路發生一起車輛撞綠化帶事故交警在現場只見到一輛黑色轎車以及一名坐在副駕駛座上的男子。
交警發現該車車頭有明顯撞擊痕跡,詢問男子交通事故是誰造成的,「不是我開的!我坐副駕駛的,你可以查監控...你手機給我,我要報警」,男子朱某滿身酒氣,情緒激動,不斷強調自己不是駕駛員。民警詢問駕駛員姓名,朱某卻答不上來。交警現場對朱某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170mg/100ml。
通過監控倒查與進一步詢問,交警發現車輛出發時,駕駛員就是朱某本人。原來當天朱某與彭某喝完酒,朱某載著彭某駕車離開。到了事發地點,朱某下車嘔吐,剛滿18歲的彭某試圖「幫忙」開車。
由於彭某無證駕駛,對車子性能也不了解,油門踩得比較狠,便發生了事故。隨後,肇事駕駛員彭某逃離現場。
經核實,朱某醉酒駕駛,已被刑事拘留;彭某無證、酒駕並涉嫌逃逸,被處以18天行政拘留。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大家喝酒之後還是老老實實找個代駕,萬一發生事故可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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