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跨境電商海外倉新業態新模式的不斷發展壯大,企業辦理出口海外倉業務模式備案需求日益增加,本文為企業提供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海外倉模式備案業務辦理詳細指引,鼓勵企業參與出口海外倉業務試點,進一步拓展國際市場。
政策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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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發布第75號公告,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9810」,全稱「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海外倉」。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充分發揮跨境電商作用,支持建設一批海外倉。深圳海關進一步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支持跨境電商B2B擴大出口,今年以來,出口海外倉業務實現放量增長。
什麼是「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
「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是指境內企業貨物通過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倉,通過跨境電商平台實現交易後從海外倉送達境外購買者。
企業資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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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模式備案企業應為已在海關辦理註冊登記且企業信用等級為一般信用及以上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此外,企業經營類別須為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
備案資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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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海關總署要求,符合開展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9810)業務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須在海關進行備案。備案所需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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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電商海外倉出口企業備案登記表》(簡稱《備案登記表》)及《跨境電商海外倉信息登記表》(簡稱《海外倉登記表》,一倉一表)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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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倉證明材料:海外倉所有權文件(自有海外倉)、海外倉租賃協議(租賃海外倉)、其他可證明海外倉使用的相關資料(如海外倉入庫信息截圖、海外倉貨物境外線上銷售相關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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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認為需要的其他材料,以下供參考:
電商企業運營資料。
物流資料。
具體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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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資料
申請辦理出口海外倉業務模式備案業務的企業需將備案所需資料提交至深圳海關所屬郵局海關進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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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驗核
深圳海關所屬郵局海關將驗核企業提交的資料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規範,只有資料齊全、填寫規範的企業方可維護至跨境電子商務出口統一版系統中,並順利開展海外倉業務。對資料不齊全或填寫不規範的企業,不予辦理備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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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反饋
深圳海關將及時告知成功辦理海外倉模式備案登記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如因資料不齊全或填寫不規範未能成功辦理,企業將收到海關通知,要求補充相關資料或進行規範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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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點及諮詢電話
辦理地點:寶安區寶安大道航站四路2002號深圳郵局海關快郵件監管二科
諮詢電話:0755-26756110
(工作日 9:00-12:00; 13:00-17:00)
關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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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形勢下,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模式備案業務或可通過線上辦理。近年來深圳海關不斷推進寄遞渠道監管信息化、智能化,為跨境電商企業和「海淘」愛好者持續釋放海關改革紅利。為進一步促進跨境電商出口B2B增量發展,積極應對疫情常態化防控形勢,今年深圳海關將探索實現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模式備案在線辦理,讓「數據多跑路,服務加速度」。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只需將相關備案資料的電子版上傳至網際網路端,關員通過後台人工驗核,及時反饋業務辦理流程,將極大便利企業辦理海外倉備案業務。疫情形勢下,在線辦理將實現「企業少跑腿」的同時,也減少了直接接觸的風險,促進海外倉備案業務規範、高效辦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進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