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溫州都市報、記者:呂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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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服務不作為,合同履行不到位,導致小區管理混亂。今後,這類問題又多了一道「緊箍咒」。我市出台《溫州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11月15日(本周五)起施行,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和信用等級,可以作為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實施分類監管以及業主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前期物業管理項目招標投標、物業管理示範項目考評等活動的重要依據,實行守信激勵、失信懲戒。
該辦法主要適用於我市的物業服務企業和項目經理的信用信息管理。
物業服務企業和項目經理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基礎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三類。其中不良信息是指被徵信人在從事物業服務活動中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行為記錄,對其信用狀況構成負面影響的信息。
根據辦法,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將按照信用綜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名,評定為AAA、AA、A、B、C級五個等級。
信用等級為AA級以上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享受多項政策支持,其中包括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減少日常檢查、專項檢查頻次;前期物業管理項目招標給予信譽加分;鼓勵業主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時優先考慮;開展各類表彰獎勵、物業服務項目創優、媒體推介等活動時優先考慮或者推薦,等等。
對於信用等級為B級以下的物業服務企業,該企業註冊地的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不出具該企業誠信證明、不建議參加各類表彰獎勵和媒體推介、限制參加物業服務項目創優;企業有不良信息的,還可以約談企業法定代表人。
在此基礎上,對於信用等級為C級的物業服務企業,還可被列為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重點監管對象,增加檢查頻次,加強現場核查;將企業信用等級及有關信用信息通報有關業主、業主委員會、居民(村民)委員會、社區組織等,提示信用風險;暫停財政資金補助等政策扶持。
據了解,不良信息的保存和披露期限為五年,自不良信息認定之日起計算;物業服務企業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其嚴重失信信息保存和披露期延至被移出嚴重失信名單之日。
每年3月底前,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將向社會公開物業服務企業前一年度的信用等級及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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