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開展新一輪行政村規模調整

2019-08-23   紹興新聞

行政村規模調整是加快推進鄉村振興的必然要求。適度的規模集中,有利於打破分散投入、重複建設的格局,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基層設施建設共享度,有利於資源要素的集聚利用和特色產業的培育發展,從而增強村莊的集聚和輻射功能,加快推進鄉村振興,統籌推進城鄉融合發展。

8月20日,諸暨市召開全市行政村規模調整工作動員部署會,部署開展新一輪行政村規模調整。此次調整的範圍主要是山區戶籍人口500 人以下、平原地區戶籍人口1000 人以下的行政村;城市建成區內整村拆遷安置且完成經濟合作社股份制改革的村(居);城鎮規劃區內具備條件的行政村(居);就近就便整合有利於發展的行政村(居);地質災害隱患村、高山移民村、人口外遷空心村等。調整時間從8月下旬前期準備階段開始到9月底前完成。

行政村規模調整堅持「五個不變」,即土地和林地承包關係不變;公益生產生活設施的投入和受益範圍不變;已簽訂的各類有效經濟合同不變;已安排的各類資金和項目的享受對象範圍不變;村級便民服務不變。

這次行政村規模調整,是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的需求,是城鄉統籌、城鄉一體、產城互動、節約集約、生態宜居、和諧發展為基本特徵的城鎮化的需求,是諸暨市優化區域總體布局、整合配置區域資源、提升經濟增長動能,推進融杭發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需求,尤其是村建社區、居並社區的,村民變市民,村落變社區,城市管理和服務覆蓋到城郊結合部,能極大地推進諸暨市的城市化和城鎮化進程。

(原標題《諸暨市開展新一輪行政村規模調整》。編輯孫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