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繳滿了15年,個人失去勞動能力但未到60歲,能退休嗎?

2020-02-25     暖心人社

社會保險是我們社會的基礎保障,不管是企業職工還是靈活就業人員,只要有負擔能力,還是強烈建議參加社會保險的好。社會保險有一項特殊保障,那就是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

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是一項怎樣的特殊保障?

很多人認為,養老保險的作用就是領取養老金,一般是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女同志50歲或者55歲、男同志60歲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實際上,法定退休年齡並不是只有女同志50歲或者55歲、男同志60歲。如果是特殊工種,女同志45周歲、男同志55周歲就可以辦理退休。如果是失去勞動能力,男同志50周歲、女同志45周歲也可以辦理退休。

失去勞動能力並不是年齡可以控制的,因此國家還有過渡方案。如果沒有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就經勞動能力鑑定部門鑑定失去勞動能力了,那麼可以辦理退職手續或者領取病殘津貼待遇。

退職,是老計劃經濟時代對於沒有到達退休年齡的一種退出工作崗位的特殊養老方式,一般養老金更低一些。目前各省市建立的養老保險制度,退職待遇的計算方式跟退休待遇是一致的。退休後增加養老金待遇的方案也基本上是一致的。退職的條件過去是連續工齡滿10年,現在要求養老保險累計滿15年。

病殘津貼,這是社會保險法中規定的一項待遇。社會保險法規定,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

目前,寧夏自治區已經建立了病殘津貼制度,替代了原有的退職制度。寧夏的病殘津貼制度一樣要求本人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累計繳費滿15年以上。繳費年限15年,病殘津貼是每月600元。繳費年限每增加一年,病殘津貼增加10元,繳費年限25年領取700元。繳費年限25年以上,按25年計算。

病殘津貼不會增加,但是病殘津貼領取期間可以繼續繳納養老保險,也可以不繳。等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也就是男50周歲、女45周歲,可以辦理退休。

所以,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是一項非常重要的保障,可以確保我們能夠應對意外的風險。

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比較特殊

養老保險的退休的最低繳費年限全國統一是15年,而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全國不統一。根據各地的規定執行,目前上海、廣州是15年,杭州市是20年,深圳市是21年,北京市、青島市是女同志20年、男同志25年,重慶市、南昌市是女同志25年、男同志30年。

綜上所述,如果社保沒有繳費滿15年就失去了勞動能力,那麼還是要想方設法讓親屬幫助,首先將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確保辦理退職或者領取病殘津貼待遇。至於醫療保險,根據各個家庭的情況,不行就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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