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績觀錯位,盲目舉債融資」的王百勝,被公訴

2024-06-27     極目新聞

最高人民檢察院6月27日消息,日前,遼寧省營口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王百勝(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瀋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百勝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瀋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百勝利用擔任營口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鮁魚圈區區長,營口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鮁魚圈區委書記,營口市委常委、秘書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款項支付、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王百勝(資料圖)

公開資料顯示,王百勝,男,漢族,1964年2月生,198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8月參加工作,營口師範專科學校地理專業畢業,在職大學學歷,學士學位。

他曾任營口市檔案局局長、信息產業局局長、物價局局長、外貿局局長、發改委主任,營口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鮁魚圈區區長,營口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2015年8月,王百勝任營口市鮁魚圈區委書記、營口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2016年8月任營口市委常委、秘書長;2022年1月任營口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23年10月,王百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遼寧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4年4月,王百勝被「雙開」。

經查,王百勝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錯位,盲目舉債融資,違規出讓土地,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向領導幹部贈送錢款;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款項支付、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百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遼寧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百勝開除黨籍處分;由遼寧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遼寧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營口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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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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