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作業無證上崗,罰了這個數!

2020-09-25   魚泡焊工

原標題:焊接作業無證上崗,罰了這個數!

近日

東莞市應急管理局大朗分局

接到群眾投訴舉報稱

東莞某冷熱設備有限公司

有部分焊工

在未經過安全培訓、未取得焊工證的情況下

進行動火作業,存在安全隱患

接報後,分局執法人員

立即到該公司對投訴情況進行現場核實

經核查,該公司有固定焊接崗位10個,焊工10名,其中5人在未持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的情況下,從事二保焊和氬弧焊的焊接作業。

分局執法人員當場對涉事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其必須接受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另外,針對該公司存在焊工未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違法事實,分局執法人員對其處人民幣2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據悉,9月以來,大朗應急管理分局共處理關於特種作業操作證舉報投訴4宗,立案處罰3宗,罰款5萬元。

為進一步規範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從9月14日起至11月底,省應急管理廳在全省範圍內開展特種作業操作證專項治理行動,將依法查處偽造、變造、買賣特種作業操作證行為,依法查處從業人員無證或持假冒特種作業證上崗作業行為,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規範完善特種作業操作證考核發放、信息查詢、管理使用秩序,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社會秩序。

法律法規

知多D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二十七條

第一款

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九十四條

第七項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七)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印製、偽造、倒賣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非法印製、偽造、倒賣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偽造、塗改、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第四十一條

特種作業人員偽造、塗改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並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特種作業人員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並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特種作業人員工作潛在危險性大,一旦發生事故會對作業人員和其他群眾生命安全造成傷害。

無證作業致事故發生的案例

  • 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靜安區某高層住宅發生大火,導致58人遇害,經調查,事故由無證電焊工違章操作引起。
  • 2018年9月25日,深圳市龍崗區布吉街道萬象匯,一安裝工人在進行LCD廣告門燈維修過程中觸電身亡。據查,該工人是一名普通的安裝工,並非電工維修人員,也未取得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其所屬單位讓無證人員上崗進行電工作業,最終釀成這起慘劇。

  • 2018年7月31日,深圳市羅湖區翠竹街道某村一工人在拆空調主機時不慎墜樓,當場身亡。據查,出事工人並沒有高空作業資質,也不是安裝空調的相關公司員工,屬於街邊擺攤的散工,受僱於住戶拆除空調,結果上樓作業沒多久就從四樓墜落,導致悲劇釀成。

辨別特種作業操作證真偽方法

1.新版、舊版證書:

進入應急管理部官網(http://cx.mem.gov.cn/),依次點擊「服務」——「服務大廳」——「特種作業操作證及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詢」,輸入個人信息後查詢;

也可進入「東莞應急管理」微信公眾號菜單欄【公眾服務-考試服務-證書查詢-國家資格證書查詢】,在「特種作業操作證及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詢平台」輸入姓名、身份證進行查詢證件真偽。

2.新版證書:

關注公眾號「國家安全生產考試」,使用公眾號中「掃碼查詢」掃描證書二維碼獲取真實證書信息。

PS:凡是直接使用微信「掃一掃」掃描證書二維碼即可獲取證書信息的情況,均為假冒證書。

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主要目的是為了規範管理

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水平

也是為了保障

企業、操作者本人和他人平安

讓我們向假證、無證上崗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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