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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無法及時表達喜歡之情的人,永遠都在完美錯過最佳愛人的路上。
強子無聊刷朋友圈,發現林玲居然搬來自己所住的城市。
腦子瞬間有些短路,愣了好一會兒,他才回過神來,認真細看了下林玲朋友圈顯示的地址,她的新家距離自己現在住的地方只差了一條街。
看著好友動態上,林玲那張笑魘如花的臉,那種熟悉的壓抑感又迎面朝他襲來。
這個他暗戀了整個青春期的姑娘,現在已嫁作他人婦。
他曾經很喜歡她,準確來說他現在其實也挺喜歡她的,雖然她已是別人家的老婆,但她隨手發個動態,還是能快速,成功地吸引他的關注。
可是這麼多年來他對她的喜歡,都只是啞巴式默默無聞,從不聲張的暗戀。
他喜歡她,從來只是天知地知,自己知道的事。
以前和兄弟朋友聊天,不知是誰起的頭說起她,他心裡明明在乎地要死,嘴上卻還是滿不在乎地說:哈哈,她不是我的菜,我對她這類型不感冒。
口是心非的人註定情路坎坷。
自從林玲搬過來之後,強子總覺得沒準哪天就會偶遇上。
果然沒幾天,強子出門吃晚餐,就看見林玲提著一袋衣服迎面向他走來。
他原本想假裝不認識,迅速加快步伐走開。
倒是林玲很驚喜地叫住他:「強子,原來你也住這裡啊!」
強子無奈擠出「哎呀,見到你很開心」的表情,對她笑了笑。
原本一個人的晚餐,被林玲的強行加入,變成兩個人的。
強子心不在焉地吃著飯,林玲倒是話癆附體,話多得很。
林玲說:「強子,我結婚了,你知道嗎?」
強子嗯嗯了兩聲,沒接話。
林玲大口喝下冰涼的汽水,說道:「哎呀,強子,我以前其實特別喜歡你,你知道嗎?」
強子嘴巴里的一口飯都沒來得及咽下去,抬起頭像見鬼一樣望著林玲。
林玲咧開嘴釋然地笑了笑:「雖然已經是過去式了,但還是想讓你知道一下...我以前膽子特小,喜歡你也不敢說,只敢默默藏在心裡,有一次我讓我閨蜜的老鄉去探探你的口風,聽他說你對我不感冒,不喜歡我這種類型的,我還兀自傷心,難過了很久,花了好長一段時間才把心情平復好,重新出發。」
強子已經完全沒有心思繼續吃飯,他克制住自己,強忍著噴薄欲出的憤怒問林玲:「你當時暗戀我,為什麼不親口告訴我...」
林玲自嘲地說道:「我那時覺得自己像只醜小鴨,自卑地很,哪敢當面跟你表白,除非我先確定你喜歡我,否則我只敢把這份喜歡爛在肚子裡。」
林玲的這一番解釋讓強子好像看到當年的自己。
那時的強子,何嘗不是面對著喜歡的人,膽子小到仿佛稚嫩的幼鼠。
他對她的暗戀不僅深埋在心裡不見天日,連好朋友曾經開門見山地試探,也被他一本正經地否定掉。
膽小的人只配用後悔度過餘生。
強子沒跟林玲說自己曾經喜歡過她,有些話,在最適當的時候沒有說,後來也沒有機會再說了。
這麼多年來她對他而言,都是不一樣的煙火藏匿在心底最深的角落。
這些話,從前要是說給她聽,也許現在和她共建愛巢的人是他。
要是當時的他,像個爺們一樣,暗戀就大膽告訴對方,或許他們之間現在連孩子都有了。
沒有哪一種幸福,會固守在原地等你,如果你不夠勇敢,有些錯過就只能是註定。
暗戀一個人,一定要及時讓對方知道,比被拒絕更令人後悔的是,你連對方的心意都還沒搞清楚,就先給自己的感情判了不可能的死刑,那才是對感情最大的侮辱。
-2-
有些錯過會讓你懊悔地想扇自己巴掌。
答應去相親,是美美為了應付父母不絕於耳的嘮叨聲而做出的妥協。
她原本計劃打扮得像個樸素的村婦那樣去見相親對象,讓對方完全沒興趣跟自己繼續接觸了解下去,自己就可以完成任務愉快交差。
她期盼著草草收場,相親對她而言就只是象徵性去走個過場,權當給父母一個交待。
但是「機關算盡」,自以為一切設想得很完美的她,在見到相親對象第一眼,頓時傻了。
沒想到,這個媒婆口中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兒子居然是她的高中同學張陽。
本來相親相到同學,頂多就是尷尬罷了。
但對美美來說,穿得像個賣菜的村婦般,灰頭土臉地遇到自己的高中暗戀對象,唯一的感覺是萬箭穿心,只想當場遁逃。
相親時再見到的張陽,老了許多,雖說依然能從他的眉眼之間窺見他年輕時的俊俏。
但歲月果然既不放過長得丑的,也沒偏心長得好看的。
高中時頭髮茂盛的張陽,而今禿了頂,咧起嘴角笑時,美美清楚地看見他眼角的細紋。
雖然當年暗戀的男孩已老,神奇的是美美再次面對他時,依然會拘謹到不知如何交流,做不到口若懸河侃侃而談。
張陽卻表現出非一般地興奮和驚呼:「美美,沒想到居然是你,美美,你比從前樸素了些...」
美美窘得耳根子立馬紅了。
張陽頓了一會兒,靦腆地補了一句:但你無論怎麼穿,都很好看。
這反轉來得有點猝不及防,美美直接愣住了。
距離高中畢業已過去整整10年。張陽沒想到自己和美美會以這種方式再見。
這頓相親飯吃了足足三個小時。
張陽一直在跟美美回顧往昔。
說了很多讀書時發生的糗事。
美美津津有味地聽著,居然一點都不覺得厭煩。
他們一直待到餐廳打烊。
臨走前,互相道別時,張陽鼓了巨大的勇氣告訴美美:「讀書時我暗戀了你整整三年,上大學之後我也一直對你念念不忘,我其實有偷偷從同學那裡打聽到你的聯繫方式,但我從不敢聯繫你,今天我們用這樣的方式重逢,我覺得再不說出來我們可能會永遠錯過了,我到現在還是挺喜歡你的。」
張陽剛說完,美美的眼淚就淌了下來。
她邊哭邊口齒不清地說道:「其實我讀書時也暗戀你好幾年,但那時我也只敢悶在心裡,從不敢跟你說,比我優秀的姑娘那麼多,我沒把握你會愛我,只好沉默...」
美美最終和張陽還是走到一起了,但這份互相喜歡的表白,整整遲到了10年。
每個人的人生,都沒幾個痛快的10年。
而美美錯過的是張陽最年輕的10年。
張陽錯過的也是美美最青春的10年。
如果他們能讓對方早點明白自己的心意,或許他們會更早參與彼此的人生,分享瑣碎卻美好的日常。更早擁抱簡單的小幸福。
而不是再見面時,一個是總在被父母逼婚的大齡未婚女青年,一個是已經禿頂,不再少年的「老」男人。
在一起之後,美美常常很後悔自己當年沒早點讓張陽知道自己的心意,也會埋怨張陽當年暗戀她卻不讓她知道。
他們都在後悔錯過彼此那10年,那永遠也無法重來的,無比珍貴的10年。
-3-
暗戀一個人,請一定要讓對方知道。
告訴對方,最差的結果不過就是被拒絕。
但其實最令人介意的並不是被拒絕,最傻的是明明互相暗自喜歡,卻因為各自悶在心上,不肯說,對方並不知道,最終造成各種千奇百怪,難以補救的錯過和遺憾。
這種錯過和遺憾日後要是知道,會讓人捶胸頓足,深感冤枉。
被心愛的人青睞本該是件值得狂喜的人間幸事。
卻因為不敢說出口而白白錯過和心愛之人攜手並肩的機會。
這種錯過,經歷過的人都恨不得扇當時不敢表白的自己幾巴掌:「開口說句我喜歡你,真的有那麼難嗎?」
越害怕失去的人,就算是穩操勝券最終也會失去。
所以,喜歡就要大聲說出來,暗戀要勇敢告訴對方,別傻傻隱瞞,沒準,她(他)也正在暗戀你,等著你去愛呢!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