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死相逼」真的能挽回婚姻和愛情嗎?

2020-01-20     尊而光律師事務所

「他如果不答應的話,我帶著孩子一起跳下去.....」


男方的一句:「我已經習慣了,因為這樣的戲碼已經上演太多次了,每次都是鬧鬧而已。」


第一次讓我即便是作為女方當事人律師,也為男方遇到這樣的婚姻而感到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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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和女方通過相親認識,雙方都是再婚。


婚後有個8歲女兒,男方與前妻也有個孩子。


男方平常在外地工作,工資都是上交給女方,女方在生了孩子之後一直就是家庭主婦。


結婚十年了,女方動不動就上演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戲碼。



前幾年感情深,女方一鬧,男方總是心軟,什麼事都滿足女方要求。


女方在嘗到了甜頭之後,樂此不疲。


但是常年累月,男方也受不了,感情逐漸被消耗殆盡。


離婚導火索很簡單:因為孩子原因,男方經常去前妻那探望小孩,女方就懷疑男方跟前妻還有牽扯。


這下逼得男方跟她攤牌離婚,並且願意凈身出戶。


女方這就不願意了,後就開始故意刁難,要求對方凈身出戶不說,還要賠償100萬,解決她和孩子的後半身問題。



調解不成,找到我們。


結婚十年期間不知道鬧過多少次自殺,把男方壓抑的,在家不敢說錯話,一說錯話女方就鬧,已經把男方快要逼瘋了。


在這次的離婚調解過程中,女方鬧了兩三次自殺,最可氣的是,還帶著孩子一起。


在她看來:她生的孩子,所以有權利決定她的一切,包括生死。



一方面說我不是逼你,不是拿生命要挾你,讓我帶著孩子去死,另一方面又藉此讓我們跟男方提要求。


我們遭遇到的離婚案中,悲慘的當事人不在少數,有的甚至到最後什麼都沒有,還落下一身病欠了一身債。


很多家庭主婦,遭遇到丈夫要求離婚,可能會短暫悲痛,但是日子是要往前過的。


她們想的是我要過得好好的,或者我的婚姻雖然不幸,但是我要把孩子培養好。



而絕不是像女方一樣,帶著孩子尋死:這無疑是毀了孩子的一生!


女方只是鬧鬧而已,辦理的離婚案件中還有真真切切自殘的,對方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只有妥協。


一旦時間久了,一方受不了了,婚姻也就走到了盡頭。


2

在網上搜「戀愛或者婚姻關係中,經常以死相逼是一種什麼感受?」


得到的回覆是:「愛不愛我不知道了,但我知道我真的怕她。」


當兩個最親密的人之間只剩下了恐懼和怕,這樣的婚姻註定走不了多遠,能靠挾持維持一時,但是維持不了一輩子!


「施暴者」一方把對方變成了親密關係里的「人質」,一旦你不按照我要求做,一旦你想掙脫關係,那麼你就會被撕票。


這是顯而易見的「綁架」與「人質」的關係。



這種看似無害的人,傷害性卻最大,他們通過「自殘式」的迫害自己讓你屈服來達到他們的目的,並且樂此不疲。


戀愛或者婚姻關係中,把自己當做親密關係中人質的那一方,要麼是極度缺乏關注和愛的,要麼是被溺愛成性的。


這兩種極端的類型都會貪婪地在感情生活里「吸血」以滋養自己。


他們會為了一段關係要死要活,甚至有可能在衝動之下獻出生命。


3

太多類似的「以死相逼」的案例,時常在日常生活中上演。


對另一半而言,也是一種精神上的虐待...


有的人不幸,根本沒有機會看對方是不是「真的愛自己」就去世了;


有的人幸運一點,在傷害自己之後被救回來了;


還有的人,依然在一次次口頭威脅、實際行動威脅中不斷折磨自己,也折磨對方....



這種常見的「你不愛我,你不答應我,我就死給你看」的心態,其實是一種心理疾病。


很多「邊緣型人格」,都會通過自殘的方式來試圖證明自己很重要,證明他人對自己的愛。


因為他們相信一個看似沒有毛病的邏輯:「如果你愛我,那你肯定捨不得我死」。



如果在談戀愛期間,就已經意識到了對方有這樣的行為,婚姻一定要慎重!


因為好的感情里不存在「綁架」,也不存在絕對的「強和弱」,更不會動不動就要死要活讓你隨意犧牲或是拿什麼交換。


如果你恰恰相反,感覺被壓制、被脅迫、被捆綁,是時候審視這段關係了。


不要被「人質」反勒索,讓彼此學會先對自己負責。


「以死相逼」真的能挽回婚姻和愛情嗎?


不會 ,相反只會把對方越推越遠!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toUQxW8BUMKGWtVObpk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