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後次要責任怎麼賠償

2020-05-05   靈壽普法

來源:找法網


 在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並沒有很明確的針對主要責任與次要責任的承擔比例作出規定,但是大部分的判決都是以主要責任承擔70%,次要責任承擔30%進行劃分以下由找法網小編為您一一解答關於交通事故後次要責任怎麼賠償的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交通事故後次要責任怎麼賠償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80%的賠償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60%的賠償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40%的賠償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全部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如是機動車之間的交通事故,那麼:

  負全部責任者承擔100%;

  負主要責任者承擔70%-80%;

  負同等責任者承擔50%;

  負次要責任者承擔20%-30%;

  二、什麼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1、在交通事故處理中,我們經常會看到交警的事故認定書上認定一方負主要責任。但主次最終要體現在多少比例上才有意義。如果你認為主要責任是指90%,我認為主要責任是指51%,到底主要責任是指百分之多少呢?如果沒有法律規定,會讓當事人無所適從。實踐中,有些保險合同條款中,規定了所謂主要責任、次要責任的比例,但是也不絕對一樣,有規定主要責任是60%,也有規定是70%。可是,這個比例的法律依據到底從何而來呢,卻很少有人能弄清楚。

  2、事實上,作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法規,2009年公安部頒布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並沒有規定具體的比例。

  三、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依據是什麼

  交通事故責任根據事故當事人過錯程度、行為是否違反交通法規等來劃分。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依據主要如下:

  1、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

  2、違章行為與事故之間有無因果關係;

  3、違章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以上便是關於「交通事故後次要責任怎麼賠償」的相關內容,從上面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