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臨近退休人員如何安置?

2019-09-19     關於教育的雜談

事業單位改革從2011年就已經開始,到2020年徹底完成。說到事業單位,就不得不提事業編制。隨著改革中取消編制,改為聘任制,或者事業單位轉為企業。臨退休人員安置的問題就出現了。那麼,在事業單位改革中,臨退休人員如何安置?

臨退休人員並不是簡單的取消編制,改為聘任制這麼簡單。

退休人員

第一,臨退休人員提前退休的問題。機構改革中,以提前退休政策為基礎,提出了對臨退休人員的安置方案。提前退休的政策各地執行政策基本統一,都是「工勤人員工資滿20年、幹部工作滿30年,距離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請提前退休」,特殊工種人員年限可放寬至8——10年。但是,提前退休的弊端也很明顯,將來的養老金會和按時間退休的人差的比較多。

第二,許多的省份已經停止了退居二線政策的審批。公務員「退二線」一般是指一些臨近退休的領導幹部離開領導崗位、等待退休的現象。因為人口老齡化日益嚴重,另外,關於年齡到了退居二線的做法,也全面叫停。因為這些曾經是行政事業管理崗位的管理者大多數人並不是沒法用,而是為「讓位」而「退一步」用,造成了事實上的人才閒置與浪費。

第三,在提前退休的政策上,放寬了病休的條件,以及對工人、幹部工作年限的要求,只要是距退休5年,都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交由社保部門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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