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做帳報稅的時間

2020-03-24   RUCHFUL瑞豐德永

1、新建立的香港公司初次報稅時間為:自成立日的18個月內,會第一次收到稅局發出的稅表,接到稅表後務必在三個月內完成做帳審計和納稅申報事宜。

2、非新建立的香港公司每年的稅表發出時間:每年的4月1號,收到利得稅稅表後,一個月內需完成納稅申報工作。

但正常運營的企業不必等收到稅表後才處理稅審事宜,正確的做法是:根據企業自身的財務年結日,按時準備財務資料遞交事務所進行做帳審計和稅務申報。

香港公司納稅申報與交稅是分開的,納稅申報必須要報但是不一定也要交稅,審計工作後處於負利潤的公司則不必交稅,同時凈虧損可抵扣下一個年度利潤收益。

特別注意:若香港公司在納稅申報期限內未收到香港稅務局發過來的利得稅表,並不代表香港公司無需記帳報稅。

在此情形下,香港公司需要在納稅申報期內,主動完成納稅申報工作,若逾期納稅申報或不報稅,香港公司將遭遇著較大的處罰,輕則處罰金,重則公司股東董事長被列入黑名單,被鎖定銀行帳號,或銀行帳戶資產被繳入港府府庫,被香港法院提起訴訟或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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