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A是美國環境保護署的簡稱,根據美國《清潔空氣法》的授權,負責制訂各種排放法規、負責各種排放污染源的監督管理。
美國EPA實施的認證制度是自我認證制度,美國EPA並不指定第三方實驗室去負責認證試驗的實施,相反美國EPA通過公布排放法規和認證申請要求,由生產企業負責完成相應的認證試驗和認證申請,但生產企業可以委託第三方實驗室或機構協助其完成認證試驗和認證申請,只要相應的認證試驗符合美國EPA排放法規規定的相關要求,EPA將授予相應的企業EPA環保認證書。
EPA註冊要求:
裝置(Device)必須滿足FIFRA法案的要求:
1.Regulated Devices管控的裝置產品如:
臭氧消毒器,紫外線消毒燈,UV水質過濾器,UV空氣過濾器,UV滅蚊燈,超聲驅蟲設備,UV消毒器,高頻驅鳥器,電子驅鼠器等
2.Establishment Registration製造商確立註冊:
根據FIFRA法案的要求,這些受管控裝置的製造商必須通過EPA獲取公司號,取得製造商註冊確立號(Establishment Number)。如果含有活性成分的產品,必須進行產品的註冊,取得EPA註冊號
3.出口報告(Report)遞交:
獲取EPA 頒發的製造商註冊確立號(Establishment Number)後, 必須在30天內完成首次出口報告(Initial Report), 並且後續每年必須要在在3月1日前遞交EPA年度報告。
此外,這些管控的裝置設備還需要滿足法案FIFRA以及聯邦法規40 CFR Part 156定義的標籤以及產品信息要求, 如:
• 說明書對產品的性能必須進行嚴謹正確的宣稱,不能使用任何可能誤導或欺騙性質的語句;
• 標籤必須要有EPA 製造商確立號;
• 產品包裝需要滿足FIFRA section 25(c)(3)的要求
• 產品必須有相關的警告語等。
EAP產品範圍:
1.農工業用機動車、汽油機、柴油機等動力設備EPA排放(如割草機、收割機、挖土機等設備必須滿足EPA制定的排放標準)。
2.LED滅菌燈,紫外線殺菌燈,電子設備等。
3.航空、海運、軍事等設備。
4.公路交通工具(如汽車、摩托車)等。
5.殺蟲劑、農藥,抗菌劑,清潔劑等化學製品(執行EPA註冊申報藥的成分,藥物適應性報告、銷售目的地等情況)。
6.垃圾回收EPA註冊(RCRA美國資源保護與回收法案對垃圾處理排放要求,包括廢氣排放與滲慮液處理裝置凈化效果要求必須達到排放標準。)
7.汽車能效燃油經濟性CAFé法規(美國銷售汽車必須滿足企業平均燃油經濟性CAFé法規,由EPA負責執法,要求企業必須每個型號的車型的銷量和燃油經濟性參數,對電動車和電動摩托車申報各車型的行駛里程和能量消耗量數據)。
8.EPA能源之星認證(在美國銷售電子電器產品,制定了節能標準,美國很多採購商要求製造商的產品需要達到相關EPA能源節能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