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思達
樂山大佛,又名凌雲寺大彌勒石像。位於四川省樂山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三江交匯之處,為世界上高度最高的坐
所謂世界遺產(World Heritage),其實是指全球範圍內那些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負責制定的《世界遺產名錄》的自然和文化遺產。根據1972年聯合國舉行「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的大會的說法,這些遺產具有「傑出的普世價值」,「應該構成人類共同遺產的一部分」。而全世界形成人類共同遺產這個概念,則要追溯到20世紀60年代左右。
1959年,埃及政府宣布,他們將在亞斯文省的尼羅河河段上修建一個大型水電站,也就是後來的亞斯文大壩。消息一出,全球輿論都為之大嘩。因為按埃及政府的計劃,大壩建成之後的蓄水庫將會淹沒河谷中珍稀古蹟——擁有拉美西斯二世神像的阿布辛貝勒神廟和供奉古埃及神靈伊西斯的菲萊神廟。不少人都對埃及政府的這項計劃提出了抗議,但埃及政府並不為所動——他們理由也很充分,埃及人民需要電力,總不能因為你們這些外國人想看古蹟,就讓埃及人民放棄用電權利。
為了挽救這兩座神廟,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動「努比亞行動」,實際上也就是提出了一項折中計劃,將阿布辛貝勒和菲萊從原址上拆除,挪到不會被淹沒的地址百分之百按原樣重建。1960年,「努比亞行動」正式展開,在教科文組織的協調下,全球50多個國家共同參與,耗費8000萬美元將這些遺蹟完美地移址重建,成為全球共同行動挽救珍稀古蹟的典型案例。
「努比亞行動」雖然成功,但通過這次事件全球有識之士都意識到,那些昔日在人們印象天長地久的珍貴古蹟,完全有可能因為各種自然或人為原因而從此消失。以此為契機,讓人類團結起來,保護具有重大意義的珍稀自然和文化遺產的呼聲也越來越高。1972年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在巴黎正式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根據這項公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成立一個專門的世界遺產委員會,負責每年投票選出文化、自然及復合型的世界遺產,形成《世界遺產名錄》。其根本目的,就是在於喚起所有人的關注,讓大家珍惜、保護、拯救這些地球上獨特的自然和人文景點,並且在這些遺產遭受天災人禍時,協調動員全球的力量協助救災,保存原跡。
隨著世界遺產委員會開始運作,申請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也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流程規範。首先,申請國需要對本國有價值的文化和自然遺產開列出一份詳細的目錄,也就是預備名單。該國只能從這份預備名單中篩選出遺產進行申遺。在提出申遺申請後,文化遺產候選國際文化紀念物與歷史場所委員會(ICOMOS)和自然地遺產候選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將會對提名遺產進行現場調查,之後上報給世界遺產委員會。只有當世界遺產委員會按一定標準審議通過之後,將該處遺產正式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申遺工作才算告一段落。截至2019年7月,全球190個公約締約國中,列入名錄的共有167國的1121項世界遺產,其中文化遺產869項,自然遺產213項,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39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