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文化|客家人的「過繼」

2019-07-25     陸河熱線網

《孟子·離婁上》云:「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自古以來,人們都將傳宗接代、延續香火視為頭等大事。

然而俗話說得好:生子生女,順其自然,強求不得。便是一國之君,擁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嬪妃,也有後宮生不出皇子的,或生了皇子也夭折的。為了江山社稷,只好選出皇帝兄弟之子即侄子,或皇帝之弟為皇位繼承人。皇家有「過繼」之舉,民間更比比皆是。

舊時沒有兒子的要「過繼」嗣子,俗稱「過房兒子」。就是從同胞兄弟或族兄弟的兒子當中,「過繼」一個侄兒,以備養老送終、傳宗接代。如老人無兒無女,去世之後,「過繼」的侄子、侄媳婦,要像兒子、兒媳婦一樣端靈牌、披麻戴孝。而自己的父母過世,卻不必穿重孝,著白衫即可。因為「過繼」後,就是人家的兒子了,連親生父母的墓碑上也只能刻「降服男」三字,不可刻「孝男」二字。

「過繼」兒子,不存在買賣關係。接受繼子的夫婦,在繼子尚幼時,有生活上撫育之責,在其成人後有協助娶妻成家之責。作為繼子,應視繼父母為親生父母,有贍養和服侍年老的義務,如俗話所說:「生要供,死要送」。其終極目的是為了繼承宗祧,接受受贈人的香爐水碗,為正式繼承人。「過繼」兒子時,有選擇黃道吉日用庚帖寫明確認的,要請斯文長輩為在場人,請有文化的長者執筆,然後大家簽字畫押。也有口說為憑的。一旦既成事實,便鐵板釘釘,不可反悔。修族譜時,得在譜中寫明:「某某兄之子某某,繼某某為嗣」。如繼父母以後再添男丁,不論兄弟多少,均享有同等待遇,並共同恪守孝道,負責贍養及老人的後事。

筆者的家族裡,有許多「過繼」兒子的先例。據悉,我的曾祖父鍾遙鑣,生有四個兒子。他的大弟遙鑒無子,曾祖父便依眾議,將第四子國渭「過繼」給遙鑒為嗣子,國渭公的子孫後代,承接香火,每年的清明時節,都要去遙鑒太與他的六位夫人墳地燒香祭拜。我的祖父國波,生有二子,因國鴻公僅生二女,祖父遵循「長子頂長房」之古訓,遂將我的父親運梯「過繼」與國鴻公為嗣子,以繼香火。兩位姑母姑父家也一直與我們家有親戚往來。我的叔父運榜,娶妻鄒氏,生有一子一女,均幼殤。父母親便將已經成家的二哥二嫂「過繼」給叔父為子媳,到叔父家生活。他們下地種田、上山砍柴、飼養禽獸、料理家務,成了叔父嬸嬸的好幫手。兩位老人年老體弱時,服侍生活、請醫送藥,體貼周到。兩老均活到七十多歲,二哥二嫂還穿重孝送老人還山,墳墓也做得高大氣派,受到鄉鄰們的好評。

還有一種情況,兩兄弟中,僅有一位育有一子,為讓無子的兄弟也能延續香火,便口說為憑,讓兒子兼承雙祧,各有半子之分。過去瑞金縣有一楊姓基層幹部,屬於這種情況。當他成年後,父親兄弟倆各為他娶了一位妻子,名曰「平頭夫妻」,不分大婆小婆,各居一室,且都很爭氣,均生育有子女,為各自的家庭傳宗接代,皆大歡喜。

在客家人中「過繼」兒子是一宗大事,在往後長時間的相處生活中,雙方家庭難免產生一些矛盾。也有心懷不滿的生母,會指桑罵槐地數落:「牛耕田,馬吃谷,別人生子你享福!」甚至還有與繼母大打出手的。產生了矛盾終歸要解決,往往會請宗族中的斯文長輩出面好言相勸:「本來都在一個飯盆里吃飯的,都是自家人,打斷骨頭還連著筋呢!」道理多說幾遍,便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讓兩妯娌重歸於好。

「過繼」兒子的風俗,隨著歷史的推移、時光的更替,到了上世紀七十年代後,便少見寡聞了。現在無兒無女的老人過世後,有的由侄子發喪;沒兒有女的,就由閨女給安葬了。由於黨和政府重視民生工程,鄉鎮甚至村委都辦起了敬老院、養老院,讓無依無靠的耄耋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養、老有所樂。更有許多志願者像子女一樣,關心著老人的飲食起居和病痛醫療,以慰老人孤單。

「過繼」風俗雖已不再,但客家人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卻一直都在。

(來源:梅州日報 鍾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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