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能可怕到什麼程度?

2019-10-29     Ahaschool第二課堂

本文轉自公眾號:有態度青年

近日,隨著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未成年人保護法也在逐步完善, 但還在人們還在討論如何更好的保護未成年人時,兩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媒體的報道下,令人們感到不寒而慄。

這兩天微博里,那個11歲大連女孩慘死的新聞,大家都看到了麼?


10月20號,11歲的淇淇像往常一樣到美術班上課,

一般情況下午3點半就能準時到家,

而這一次,卻遲遲未歸......當家人發現她的時候,

已經是一具褲子只穿了一半、被掩藏在灌木叢中的屍首。

身上被挨了7刀,其中一刀,

直直地刺在淇淇的腦部。


(淇淇生前的照片)


順著血跡,警察很快發現了案發的第一現場,也就是兇犯的家。

而作案的兇手,竟是年僅13歲的蔡某。

根據淇淇家人所言,警察找上門的時候,

蔡某的母親,還在忙著擦拭著地板,

淇淇的屍首,也是蔡某,在父母的幫助下完成轉移的......

驚人麼?

一個不滿14歲的男孩,竟用如此殘忍的方式,

殺害了另一個年僅11歲的孩子。

是衝動麼?是失手而為麼?

恐怕都不是......


根據調查,淇淇的父母,在大連靠擺水果攤賺錢,

他們平時按時接送孩子,一天也沒落下。

而在昨天,只因為媽媽的手機調了靜音,睡過了頭,

沒能接到爸爸催她去接孩子的電話。

可誰知道,就這一次,

就被兇手鑽了空子,完全斷送了女兒性命。

是偶然麼?

天底下哪有那麼巧的事情。

是兇手早就盯上了她。

根據淇淇舅舅的說法, 下午兩三點鐘的時候,

蔡某就到淇淇家的水果攤問:

淇淇去哪兒了。

這也就證明了,兇手能完全準確地知道淇淇放學的路線。

他是早就想好了到確定的地方盯梢,絕不是臨時起意。



注意看上面那張兇手的照片,雖然還不到14歲,

但是他已經有170cm那麼高,體重也有140斤,

動起手來,弱小的淇淇根本沒有任何還手之力。

更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是,就在淇淇家人在小區附近四處找孩子的時候,

兇手蔡某還曾與他們兩次擦肩而過。

甚至問他們:找著了麼?

這可只是一個不到14歲的「孩子」啊!這樣的冷靜與淡定,

完全沒有任何行兇之後的恐慌神色......

說明什麼?

說明殺害他人的生命,在他看來並沒有什麼大不了,

犯罪人群所具備的反社會人格,

已經基本顯露出來了。


更讓人感到震驚的是,案發之後,

當地有多名女子自曝,曾被蔡某尾隨、跟蹤,甚至強抱過。

有人說他曾跟自己進入樓道里,並從後面拍自己的肩膀,

告訴自己「不要害怕」。


還有人說自己不止一次看到這個小孩,跟著自己往家裡走。

還問自己是幾單元的......



同樣的事情,發生過不止一次兩次:

從爆料者的口氣來看,已經不是孩子,應該都是成年人。

而成人的警覺性往往比小孩要高得多,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

是否可以猜測,蔡某在跟蹤成人女性多次卻無從得手之後,

最終選擇了年僅11歲、單純無知的淇淇作為最終目標。

真的是細思極恐......

更可怕的是,他不僅跟蹤,

他還強摟強抱女同學,掀女生的裙子,

在學校里,也是無惡不作。

我知道,14歲仍是受法律保護的年齡。

可我想不通的是,這樣的「孩子」,

還可以被稱之為孩子麼?

在一天之內痛失至親,這樣的痛苦非常人所能想像。

但更讓淇淇家人感到雪上加霜的是,

在現行法律下,只要是未滿14周歲,就不必承擔任何刑則。

這意味這什麼呢?

意味著,警方基本不能拿蔡某怎麼樣。

而最新的消息顯示,蔡某已經被收容教養。

這就很模糊了,

到底應該要怎樣收容?怎樣教養?

才能彌補淇淇一家的喪子之痛。

而這還是輿論監控下,有關部門必須有所作為,如果沒有這麼多人關注呢?

蔡某將會被如何處置?

無罪釋放?

還是毫無影響地繼續回到學校讀書?

我只能說,一切皆有可能。

根據2015年央視的調查數據顯示:

青少年犯罪總數,占全國刑事犯罪總數的70%以上。

而未成年人受罰後繼續犯罪的機率,也遠高於成年人。

2016年,廣州一殺人犯減刑出獄,又姦殺11歲女童;

同年,四川一13歲少年為搶一部手機,將過路23歲女老師潑汽油特重度燒傷。

還有2018年的小學生弒母案件;

14歲初中生26刀砍死老師的案件......

這些青少年惡性犯罪,都是怎樣的結果呢?

就因為未滿14周歲,他們不需要承擔任何刑事責任。

我們的法律,用這樣近乎生硬的辦法,

保護,或者說是包庇著這些不堪為人的「孩子」。

它們甚至給了這些人渣敗類以底氣:

我還不滿14歲,殺人不用償命,

在14歲之前,我要干一票大的。

寫在最後

在收集素材的時候,我在知乎上看到這樣一個案例:

魯山人士小趙,16歲,在暑假強行與17歲女孩小花發生了關係。

魯山縣承辦案件的檢察官聲稱要:

「最大限度的關注未成年嫌疑人的成長」

於是深入小趙家庭,對其進行心理疏導,

幫助他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後小趙寫下悔過書和道歉信。

於是,辦案檢察官將雙方父母叫到一起,進行和解。

最終,雙方「冰釋前嫌」,簽下協議書,小趙家長賠償8萬元。

接著很自然地,小趙得以在開學之前回到學校。

魯山檢察院被小趙父母送來錦旗,上面寫著:

「執法為民、盡職盡責、情系少年、傾心相助」。


怎麼樣?這波操作牛逼不?

首先,什麼叫「幫助他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還心理輔導......

為什麼不先去給受害的女孩做心理輔導?

反倒對一個施暴者加以溫暖?

有誰問過那個17歲受害女孩的感受麼?

這可是違反刑法的強姦案啊!

就這麼輕描淡寫地按照民事糾紛處理了,

還tm「冰釋前嫌」......

我真的無f*ck可說了。

當施暴的強姦犯安然無恙地回到昔日的教室,

當14歲的男孩殺了人卻被無罪釋放,

他們會怎樣向朋友炫耀呢?

我想,他可能會笑吧。

參考資料

1、女拳文化:《大連13歲男童殺人前後都與受害人家屬閒聊,細思極恐》

2、圖片素材來源於網絡,侵刪

本文轉自有態度青年,侵刪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B1nPO24BMH2_cNUg_QN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