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chinatimes.net.cn)記者吳敏 北京報道
空缺近七年之後,中煤財險總經理一職終於補位。
7月30日,《華夏時報》記者注意到,張振軍擔任中煤財險總經理的任職資格已獲監管批准,該公司於7月25日正式發文聘任。
雖然中煤財險總經理之位得以落定,但這家總部位於煤炭大省山西,且以煤炭保險為經營特色的財險公司,如今卻面臨更大的變量,該公司第三大股東中煤集團多次掛牌轉讓所持全部股權,擬退出中煤財險股東行列。
在央企回歸主業的大背景下,中煤集團的離場已是必然,但中煤財險今後如何繼續特色化經營,也成為新任領導班子不得不去思考的問題。
時隔近七年總經理一職落定
中煤財險總經理的選聘可謂一波三折。回溯來看,2017年11月,該公司董事長潘躍飛、總經理蒲海成雙雙辭職之後,董事長之位在三個月後就得以落定,由副總經理郭建民升任,但總經理之位卻遲遲未能補位。
一位業內人士曾告訴本報記者:「總經理長期空缺會導致公司的決策無法從經營層面去落實,對公司經營管理會造成不良影響,同時也說明這家公司的治理結構不完善。」
實際上,蒲海成離職一個月後,中煤財險就宣布由原寧波保監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副局長王建宏出任臨時負責人,但王建宏於2019年3月離開了中煤財險。此後的5月,中煤財險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公司總經理,同年12月,原華農財險副總經理郜延華出任中煤財險臨時負責人,並代行總經理職權。不過,2021年3月,郜延華也離開了中煤財險。直至張振軍的任職資格獲批,終於結束了中煤財險長達近七年的總經理空缺局面。
出生於1970年的張振軍是律師出身,曾擔任山西焦煤集團杜兒坪礦法律顧問;山西第二律師事務所律師;山西恆帥律師事務所副主任。2011年成為中煤財險法律責任人,此後又擔任中煤財險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職工董事、法律合規部總經理、黨委辦公室主任、辦公室總經理、中煤聯合保險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監事等職務。2022年9月,張振軍獲批出任中煤財險副總經理(主持工作)。
作為中煤財險新任總經理,落在張振軍身上的擔子並不輕。中煤財險是立足煤炭等高危行業的地域性專業保險公司,但2015年以來,山西煤炭市場持續低迷,「煤炭企業經營陷入困境,一些煤企陸續停產,保險需求大幅下滑」,此外,涉煤保險與煤礦數量呈持續下降趨勢,加之行業競爭激烈,其餘險企也涉足煤炭安全責險等領域,給中煤財險帶來一定的市場擠出效應。
近年來,中煤財險的業務方向也發生了變化,責任險占比不斷縮減的同時,車險業務規模在不斷擴大。2016年至2019年,該公司車險業務占比均在七成以上,此後有所下降,2023年車險保費占比為58.4%。
需要指出的是,車險市場競爭激烈,寡頭效應明顯,中小險企車險業務多呈虧損。在業內人士看來,往車險發展或稱不上「好路」,理論上來說,專業保險公司應該在領域內往專業化發展,但實際過程中也有較大難度。
7月19日,在中煤財險召開的2024年年中工作會議上,張振軍代表經營層做報告時,明確了該公司下半年分險種、分機構經營目標和重點工作部署。張振軍指出,要為公司真正實現高質量發展掃清一切體制機制障礙,還要主動適應經營環境變化,持續優化結構等。
第三大股東中煤集團擬退出
除了需要優化業務結構,擺在張振軍面前的還有股東出走將帶來的不確定性問題。
從股權結構來看,中煤財險目前共有16家股東,第一大股東為山西金融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股32.78%;第二大股東長治市南燁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持股26.23%。晉能控股裝備製造集團有限公司與中煤集團分別持股8.2%,並列為中煤保險第三大股東,其他公司所持股權均不足5%。
作為中煤財險第三大股東,中煤集團早在2021年12月,就召開董事會會議批准轉讓中煤財險8.2%的股權。對於轉讓股權的原因,中煤集團表示,是為進一步調整優化國有資本布局,更好聚焦主責主業、服務國家戰略。
去年9月,中煤集團在北京產權交易所將所持中煤財險1億股股權掛牌轉讓,當時的轉讓底價為1.02億元,卻並未找到接盤方。今年1月,中煤集團再次將所持股權全部掛上北京產權交易所轉讓,轉讓底價較上一次打了9折,為9155.232萬元。多次掛牌甚至打折出售,可見中煤集團退出的決心。
但在當前市場環境下,這筆股權要順利找到接盤方並非易事。
「雖然近年來我國保險業仍然保持較快的增長速度,但是相比前些年已經明顯下降,償二代監管政策的進一步實施後,保險公司股權的投資回報率明顯下降,保險公司股權對投資者的吸引力也有所下降。」首都經貿大學農村保險研究所副所長李文中向本報記者指出,中煤集團退出後對中煤財險品牌和業務來源都將產生較大的影響,這又會進一步降低該筆股權對投資者的吸引力。
的確,若中煤集團最終成功退出,也為這家以「中煤」命名,又以煤炭保險為經營特色的財險公司增添了諸多不確定性。北京排排網保險代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楊帆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中煤財險與中煤集團旗下多家公司存在保險業務類關聯交易,中煤集團的退出不僅會導致中煤財險丟失部分相關客戶,進而影響其業績,同時,中煤財險作為國內唯一具有煤炭行業背景的保險公司,其特有的市場定位和競爭優勢也將受到影響。
在楊帆看來,中煤財險應加強與其他煤炭企業的合作,拓展業務網絡,以維持其在煤炭保險領域的優勢。同時,還需要不斷提升自身的專業能力和服務水平,不斷創新和優化保險產品和服務,以滿足煤炭行業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逐步開拓新的利潤來源空間。
李文中則認為,中煤財險需要積極拓展新的業務領域,減少對單一行業或客戶的依賴,實現業務多元化。同時加強與其他大股東的溝通,利用中煤集團退出的機會引入有實力的股東,進一步優化資本結構,保證公司後續發展需要的資本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