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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盼盼
11月7日,「恆大地產再被強制執行4億元」登上熱搜。
這只是恆大系面臨的眾多執行案件中的一起。僅11月1日一天,恆大地產就新增8條被執行人信息,目前被執行總金額超550億元,同時還有多條限制消費令、股權凍結、信被執行人(老賴)和終本案件信息,牽涉金額龐大。
而在過去一年,恆大地產終本案件已有523件,執行標的金額244.14億元,但未履行比例高達94.7%,可能存在無財產可供執行的風險。
面對恆大地產無財產可供執行的風險,有債權人提問,「能否要求公司股東償還公司債務?」
目前,恆大地產股權結構顯示,深圳國資委全資子公司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團是其二股東,持有7.06%股權。
但從法律角度來看,一般而言,作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無需對公司債務承擔償債責任。
從投資角度來看,因未按時支付80億元收購恆大地產股權的款項,人才安居集團被山東高速提前仲裁。
對此,人才安居集團在今年9月披露的《公司債券2023年半年度報告》中稱,「公司正積極應對,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恆大地產累計被執行金額550億元
自2021年恆大爆發債務危機,有關恆大系的司法訴訟層出不窮。
近日,恆大集團有限公司新增一則股權凍結信息,股權被執行的企業為恆大高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凍結股權數額200億元,凍結期限長達三年。
資料顯示,恆大高科技集團是一家以科技研發、產業投資和產業運營為主要業務的公司,是恆大集團旗下的重要子公司,也是恆大集團多元化布局的一員。
除了高科技集團,恆大集團兩家子公司恆大網際網路集團有限公司、恆大現代農業集團有限公司,分別凍結股權數額分別為30億元、10億元。
這恆大集團三家子公司被股權凍結均因為司法協助。
事實上,相較於恆大集團,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才是司法訴訟的「重災區」。
天眼查顯示,今年11月1日至3日,恆大地產新增13條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合計4億餘元,僅11月1日一天,恆大地產就新增8則被執行人信息,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票據糾紛等,執行法院包括貴陽市觀山湖區人民法院、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碭山縣人民法院等。
截至目前,恆大地產已有數百條被執行人信息,累計被執行金額超550億元。
廣東合邦律所事務所合伙人楊登基律師指出,「強制執行通俗理解就是恆大地產的債權人在恆大地產無法償還到期債務,經過法院生效判決書後依舊無法履行債務,而債權人申請法院執行執行恆大地產名下財產的行為,一般是恆大地產名下的存款、未出售或未抵押房產、土地使用權、股票等財產或財產性權益。」
楊律師續指:「如果法院無法足額執行恆大地產名下的財產以實現債權人生效判決書確定的債權,則法院一般會將恆大地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以作懲戒。」
而在過去一年,恆大地產終本案件已有523件,執行標的金額244.14億元,但未履行總金額超231億元,未履行比例高達94.7%。
楊律師表示,「如恆大地產的債權人重新發現恆大地產有新的財產線索並提供給法院,法院有權經債權人申請後重新恢復執行恆大地產名下的財產。」
這意味著,目前,恆大地產可能存在無財產可供執行的風險。
事實上,恆大地產早已資不抵債。2022年財報顯示,恆大地產2022年度凈虧損527.20億元;公司總負債18338.19億元,總資產14685.57億元,凈資產-3700億元。
今年11月1日,恆大地產公告稱,截至2023年9月末,恆大地產集團涉及未能清償的到期債務累計約2808.3億元。同時,恆大地產集團逾期商票累計約2060.84億元。
此外,恆大地產已有超5000條司法訴訟。據恆大地產披露,截至今年9月末,標的金額3000萬元以上未決訴訟案件數量共計1961件,標的金額總額累計約4534.17億元。
司法訴訟集中管轄或調整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恆大系司法訴訟案件的執行法院橫跨多個地區,包括貴陽市觀山湖區人民法院、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等。
在恆大爆發債務危機初期,為了避免各地爭搶恆大資產,2021年8月,最高院曾發布《關於將涉恆大集團有限公司債務風險相關訴訟案件移送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集中管轄的通知》, 要求各地法院涉及恆大的案件移交廣州中院集中管轄。
彼時,業內普遍認為,集中管轄應對鶴債務危機的權宜之計,可以減少了恆大系因債務問題引發的「蝴蝶效應」,防止債權人擠兌,為恆大化債、「保交樓」爭取時間。
一位經濟糾紛律師公開表示,「恆大涉訴案件遍及全國,若不實行集中管轄,恆大資產可能被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則被保全和執行,執行起來勢必涉及到樓盤及其資金的處置。」
不過,訴訟案件集中管轄,也引發爭議。2021年12月,青島萬和建築裝飾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孟合在網際網路平台發布一篇《恆大集團下游企業的訴求與呼聲》。
該《呼籲》稱:「許多持有恆大商票的持票人及銀行為了規避集中管轄,選擇只起訴背書人。而在審理過程中,因大部分持票人申請保全,法院凍結了各背書人的銀行帳戶,甚至企業法人的個人帳戶也被凍結,這給本就面臨財務危機的下游企業造成毀滅性打擊。」
李孟合認為,各地法院審理持票人僅向背書人行使追索權,是浪費司法資源,降低司法效率。
此外,彭博社報道稱,「由於債權人想向廣州中院提起了數百起訴訟,案件積壓導致債權人在凍結恆大資產和挽回損失方面進展緩慢。」
也因此,早在去年4月,市場上傳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再集中管轄該案件,部分其他城市的地方法院開始代為立案」的消息。
目前,最高法院、廣州中院均未對此回應。
但從近期恆大系涉及的司法訴訟執行法院涉及全國多個法域來看,恆大相關案件已不再集中司法管轄,而是可以由各地法院來執行。
二股東深圳國資委捲入80億投資風波
面對恆大地產無財產可供執行的風險,有債權人提問,「能否要求公司股東償還公司債務?」
資料顯示,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1996年6月,目前由廣州市凱隆置業有限公司、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團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
其中,深圳國資委全資子公司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團持有恆大地產7.06%股權;廣州國資委控股的廣州城投持有恆大地產4.87%股權。
而就在11月6日,面對近期萬科債券的非理性波動,深圳國資委還出面力挺其持股的萬科,稱「必要時通過一切可能手段支持。」
不過,對於恆大地產,深圳國資委似乎無意「救援」。
從法律角度來看,一般而言,作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需要對公司債務承擔償債責任。一位不願具名的律師表示,「但司法實踐中,如果股東有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濫用股東權利造成公司利益受損等情形的,可以追回股東為被執行人。」
此外,從投資角度而言,深圳國資委正陷入恆大股權轉讓款的糾紛中。據了解,2020年12月,深圳人才安居集團與山東高速簽訂協議,計劃以總價200億收購山東高速手中的恆大地產4.7%股份。
但是到了2021年12月,山東高速公告稱,「還未收到深圳人才安居應支付的第三期股權轉讓款合計80億元及應付利息。」
同時,山東高速提起仲裁申請,要求深圳人才安居發行人支付剩餘80億元恆大股權轉讓款並承擔利息、違約金等。
對於山東高速的『追債』,深圳人才安居在今年9月披露的《公司債券2023年半年度報告》中稱,「公司正積極應對,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無論是山東高速集團,還是深圳人才安居集團,恆大地產已成不容易甩掉的「燙手山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