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計劃
(一)計劃數量
2021年全縣高中段學校計劃招生6660人,其中普通高中3510人(見附件)、職業學校3150人(招生計劃另文下發)。各類招生計劃在「泰安市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段學校招生管理平台」(以下簡稱「平台」)公布。
(二)計劃構成
1.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分為指標生、統招生、藝體特長生(含體育自主招生)。藝體特長生計劃原則上為計劃總數的5%左右,指標生計劃為計劃總數減去藝體特長生計劃之後的60%,剩餘計劃為統招生計劃。
指標生計劃依據各初中學校畢業生人數和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分配指標給初中學校(見附件)。藝體特長生各專業(專項)計劃由局體衛藝辦公室另行下達。
2.普通高中「職教高考班」招生。今年我縣明湖中學、東平縣第一中學和東平藝術中學(民辦)3處普通高中增設「職教高考班」即普通高中中職班,學生入校建職業高中學籍,選用職業高中類教材,學習語數外及專業課程,參加職教高考,畢業後發職業高中類畢業證。公辦高中中職班收費標準與泰安市科技中等專業學校(原東平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即縣職業中專,下同)學生收費標準相同,東平藝術中學中職班收費標準按照物價部門核准的民辦學校收費標準收取。另外,泰安市科技中等專業學校在招生計劃內招收400名「職教高考班」學生。
3.縣外其他職業學校的招生計劃由職業中專、技工院校、初中後高等職業教育(「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五年制高職)、高等師範教育(「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五年制師範)、三二連讀高職計劃五類構成(學校及招生信息詳情登錄「平台」查詢)。
二、招生範圍與報考要求
(一)普通高中
1.參加普通高中招生(含民辦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為2021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往屆初中畢業生一律不得參加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2.在泰安市內非戶籍地就讀或在泰安市外就讀回我縣參加高中招生的考生,須在我縣填報高中志願,但不得報考普通高中指標生。在泰安市內非戶籍地縣市區就讀,戶籍為我縣的考生,須於5月28日至6月2日登陸「平台」填報信息(註:上傳戶口本首頁、索引頁、學生戶口單頁等相關證明照片),縣教體局基教科負責審核。
3.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縣接受完義務教育的,可在我縣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招生錄取,與我縣當地學生享受同等待遇。客商子女憑「客商證」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二)職業學校
1.初中後高等職業教育、高等師範教育、三二連讀範圍為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根據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按照考試成績劃定報名資格線,資格線以上的考生方可填報志願。
2.泰安市科技中等專業學校、技工院校可招收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到學校註冊入學。
3.繼續做好航空實驗班招生工作。根據省教育廳有關通知要求,山東省實驗中學、山東省北鎮中學、山東省昌樂第一中學的空軍和海軍航空實驗班面向全省招生,由初中學校組織學生直接到上述三所學校參加報名。
三、志願填報
(一)志願填報
今年我縣繼續實行「先報志願,後出分數」辦法。6月9日-10日,考生正式在網上填報志願,並列印確認單。填報前將組織進行模擬填報。
普通高中志願設置四個志願和普通高中「是否服從調劑」志願。第一志願為普通高中指標生;第二志願為普通高中統招生;第三志願為普通高中藝體特長生(以藝體特長生報名信息為準,不再重新填報);第四志願為普通高中及泰安市科技中等專業學校「職教高考班」;另外設置了普通高中「是否服從調劑錄取」志願。第一至三志願考生只能從東平高級中學、東平明湖中學、東平縣第一中學3所普通高中選報且僅限報一所。「是否服從調劑錄取」志願為未被第一至第三志願錄取且招生學校未錄滿計劃的考生提供最後一次錄取的機會。第四志願為「職教高考班」志願,考生從東平明湖中學、東平縣第一中學、泰安市科技中等專業學校、東平藝術中學選報且限報一所學校一個專業(即按專業填報)。第一至四志願均為獨立志願,可以兼報。
報考職業學校即職業中專、技工院校、初中後高等職業教育(「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五年制高職)、高等師範教育(「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五年制師範)、三二連讀高職計劃的考生實行網上報志願,網上錄取。請考生及時登錄「平台」報名,志願填報的具體時間以「平台」公布的時間為準。各位考生及家長要隨時留意查詢,以免錯失志願填報時間。
(二)填報要求
1.各初中學校要切實做好考生填報志願的組織、宣傳和指導工作,讓考生人人知曉填報時限和要求,認真組織學生按時、規範填報。同時,密切關注考生志願填報進展情況,對自願放棄填報的考生,要做好詳實記錄、留存相關證據(如考生書面申請、簡訊、郵件、電話錄音等)。
2.為保護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維護招生錄取的公正、公平,報考普通高中且具有指標生資格的考生須填報指標生志願,否則不得參加統招生志願的填報和錄取。
3.考生志願一律由考生本人與家長商議確定,網上填報提交時系統會多次提示確認,請考生務必仔細核對,確保無誤,一旦提交不得更改。考生及家長對所填報的志願負全部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或代替考生填報志願。
4.考生網上填報志願後,列印一式三份,由考生本人及監護人簽字後,交初中學校兩份;初中學校要組成審核小組,認真核對考生上交的志願信息表與其網上信息是否一致,審核無誤後,學校校長簽字,加蓋學校公章。初中學校交縣教體局基教科一份存檔。
5.職業學校、民辦普通高中志願填報安排參見《2021年泰安市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日程表》(見附件),以「平台」公布的時間為準。各初中學校要隨時留意查詢,及時通知考生,以免錯過志願填報時間。
6.為使考生熟悉網上志願填報流程,市教育局將於6月5日前組織考生進行模擬操作,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四、錄取辦法
2021年我縣高中段學校招生繼續實行「分數+等級」錄取方式。語文、數學、外語為分數表達科目,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為等級表達科目。
(一)劃定報名資格線
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發布後,市教育局根據各縣市區招生計劃、考生分數科目的成績與特殊考生加分之和(以下簡稱「分數成績」)劃定各縣市區公辦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各類職業學校招生的報名資格線。分數成績在報名資格線以上的考生,方可參加相應類別的錄取報名。
(二)普通高中錄取辦法
1.基本要求。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C等以上(含C等,下同),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成績為D等以上,音樂、美術、綜合實踐考查科目成績均為「合格」的考生,方可報考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須達B等以上,方可報考普通高中指標生。
2.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辦法。
(1)指標生。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等級成績基本要求為2B4C1D以上。
錄取辦法:根據指標生計劃和考生志願,對符合指標生等級要求的考生,依據分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當分數成績相同時,錄取等級成績高者(下同)。在進行等級科目成績比較時,7門等級科目之間可進行等級置換,即一科目降低一個等級,另一科目可提高一個等級。如:某考生物理等級成績為A,生物等級成績為D,當物理降低一個等級變為B後,生物可提高一個等級變為C,即1A1D=1B1C。
(2)統招生。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等級成績的基本要求為2B3C1D以上。
錄取辦法:根據統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對符合統招生等級要求的考生,依據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如有剩餘計劃,對服從調劑且符合相應高中統招生等級成績要求的考生,依據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
(3)藝體特長生。報考藝體特長生的考生,須參加相應縣教體局組織的藝體特長生專業測試;同時,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等級成績要求為6D以上。
錄取辦法:根據藝體特長生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對符合等級、專業要求的考生,首先按分數,分專業專項(或單項)按照計劃1:3的比例投檔,然後根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體育特色項目按有關規定錄取。
3.民辦普通高中錄取辦法
民辦普通高中仍實行自主招生統一平台錄取,考生依據學校提出的成績和等級要求,在「平台」填報志願,列印志願信息表,到所報民辦高中學校現場確認。學校錄滿計劃為止,確定錄取名單,報市教育局審核。錄取工作於7月26日前結束。
(三)職業學校錄取辦法
1.縣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的錄取,根據學校計劃,按照考生志願和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
2.初中後高等職業教育、高等師範教育、三二連讀高職的錄取,根據各學校招生計劃,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
五、錄取批次
我縣普通高中的錄取在市教育局的統一組織下進行,按批次進行錄取。每批次嚴格按照考生志願、分數成績、等級成績和相關要求進行,考生在某批次一經錄取,即不再參加後續批次的錄取。錄取完成後,按照市教育局統一要求通過「平台」公布錄取分數線、錄取人數、錄取結果等信息(見附件錄取日程表)。
我縣錄取順序為指標生、統招生、藝體特長生和「職教高考班」。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未錄滿時,錄取填報服從調劑志願的考生,錄取順序為高級中學、明湖中學、東平縣第一中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滿為止。
六、錄取通知書發放及新生報到
(一)通知書發放。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新生錄取通知書由考生登錄「平台」自主列印,其它錄取學校的通知書由錄取學校發放。
(二)新生報到。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和學業考試准考證,按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錄取學校報到。各學校要提前做好新生報到註冊的各項準備工作,公開報到流程,為新生報到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
七、特殊考生政策
(一)烈士(軍人除外)子女加10分。
(二)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港澳台籍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加5分。
(三)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農村獨生子女,且現仍為獨生子女的考生加5分。
(四)軍人子女按《山東省 實施細則》(魯政聯〔2012〕1號)有關規定,享受降分錄取政策。根據《泰安市教育局關於落實消防救援人員優待政策的通知》(泰教函〔2018〕127號)規定,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繼續享受現役軍人子女同等待遇。
(五)根據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精神,公安烈士子女加10分錄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加5分錄取。
(六)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立功受獎一線人員子女與現役軍人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享受加分或降分錄取的考生,在其語文、數學、外語3科總分基礎上,按最高分項加分(或降分)一次,不重複累計加分(或降分)。凡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錄取的考生,所在初中畢業學校要在校內進行不少於5天的公示,接受監督。
附件:1.東平縣2021年公辦(民辦、體育特色)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2.東平縣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標生分配計劃表
3.東平縣2021年普高中職班分專業招生計劃表
4.2021年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日程表
5. 2021年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諮詢監督電話
東平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1年5月25日
附件1
2021年東平縣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表
東平縣面向全市招收體育專項特色學校招生計劃表
(此計劃已包含在藝體特長生計劃內)
2021年東平縣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表
附件2
東平縣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標生分配計劃表
附件3
東平縣2021年普高中職班(職教高考班)分專業招生計劃表
附件4
2021年高中段學校志願填報及招生錄取工作日程表
註:此表所列工作進程系根據預定計劃制定,僅供參考;實際工作安排將在「平台」上提前告知,請及時關注。
附件5
2021年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諮詢監督電話
來源:東平縣教育和體育局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470401479_120145240-s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