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漏洞堵得好,融券業務又向著規範化管理邁進一步

2023-10-19     皮海洲

原標題:這個漏洞堵得好,融券業務又向著規範化管理邁進一步

由金帝股份事件引發的市場對戰略投資者所持限售股出借問題的爭論與關注,終於引來了證監會的出手。10月14日,證監會調整優化融券相關制度,對融券及戰略投資者出借配售股份的制度進行針對性調整優化,在保持制度相對穩定的前提下,階段性收緊融券和戰略投資者配售股份出借。滬深交易所也同步發布了《關於優化融券交易及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相關安排的通知》。

根據證監會與滬深交易所發布的優化後的融券新規,在融券端,將融券保證金比例由不得低於50%上調至80%,其中,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參與融券的保證金比例上調至100%。同時規定,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戰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讓的大股東或者特定股東減持股份等有轉讓限制的股份的,在限制期內,投資者及其關聯方不得融券賣出該上市公司股票。

而在出借端,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對戰略投資者配售股份出借予以調整,其中,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員工通過參與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出借,適度限制其他戰略投資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要求上市前5個交易日僅能通過非約定申報方式出借,且每日出借不能超過配售股份的20%,合計不能超過50%。

證監會與滬深交易所對融券規則的調整優化,顯然具有限制做空的作用。從投資者融券的角度來說,在上調融券保證金比例後,同樣的保證金,融券者可以融到的股票就減少了,這也意味著投資者要融到同樣多的股票籌碼,在上調保證金比例後,需要付出更多的保證金,也即投資者做空的成本增加了。

更重要的還是出借端規則的調整優化,不僅對戰略投資者在上市初期出借股票在出借方式與比例上進行了限制,特別是明確規定上市前5個交易日每日出借不能超過配售股份的20%,合計不能超過50%,這就大大減少了新股上市初期,融券帶給市場的拋壓。更值得關注的是,新的融券規則直接取消了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員工通過參與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所持限售股的出借。這是對金帝股份事件的最直接的回應。這就意味著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員工通過參與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所獲得的限售新股再也不能出借了。這個「補丁」打得好,它意味著一個政策性的漏洞被堵上了,這也標誌著A股市場的融券業務向著規範化的方向又邁進了一大步。

實際上,在新股上市之初,融券帶給市場的影響其實是有限的。畢竟A股市場有炒新的習慣,在強大的炒新力量面前,融券的做空力量其實是非常薄弱的。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員工通過參與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所持有的限售股出借一事之所以在市場上引發巨大的波瀾,主要是基於兩方面的原因。

其一,是容易動搖市場的信心。畢竟對於上市公司來說,其高管及核心員工都是「自己人」,甚至是決定上市公司命運的一個群體。當這些「自己人」將自己的限售股出借做空的時候,傳遞給市場的信息就是這些「自己人」並不看好公司下一步的發展,或者並不看好目前公司的股價。對於二級市場的投資者來說,這個信號是一種致命的打擊。上市公司的高管及核心員工都不看好自己公司的股價與發展,二級市場的投資者又拿什麼來看好這樣的上市公司。如此一來,這種公司的股票就只能下跌了。

其二,是與《證券法》的規定不符。《證券法》明確規定「依法發行的證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法律對其轉讓期限有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不得轉讓」,如今,戰略投資者的限售股都進入市場流通了,這還不是「轉讓」麼?因此,限售股出借後流通,這有違反《證券法》的嫌疑,這是不能允許的。

因此,調整優化後的融券新規堵住了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員工通過參與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出借限售股的漏洞,這是值得肯定的,這是融券業務走向規範化的重要一步。不過,正是基於《證券法》關於限售股在限定的期限內不得轉讓的規定,其他戰略投資者限售股的出借業務也有必要予以取消。雖然融券新規對其他戰略投資者限售股的出借作出了嚴格的限制,但限制畢竟不能與取消劃等號。在戰略投資者限售股出借問題上,有必要嚴格執行《證券法》的規定,這是中國股市應有的選擇。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33e7f0bff37958be59b8bdb7f8ec2d4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