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免社保!減免稅費!金灣區加大對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扶持

2020-04-05     金灣發布

個體工商戶是城市服務業的主要力量,特別在此次新冠疫情防控過程中,廣大個體工商戶在組織貨源、穩定市場供應、方便群眾生活、擴大社會就業,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做出了積極貢獻,但與此同時,新冠肺炎疫情也為廣大個體工商戶帶來了一定的經濟損失。為進一步加大對轄區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的扶持,有序恢復服務業經營,近日,金灣區正式印發《金灣區加大對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扶持力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包括幫助個體工商戶儘快有序復工復產、切實降低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優化商事登記和監管流程方便個體工商戶展業、加大力度幫扶個體工商戶等多個方面,明確了針對個體工商戶減免社保費用、減免房租、減免相關稅費、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等多項內容,幫助個體工商戶有序復工復產,穩定擴大就業。

《實施意見》全文如下:

金灣區加大對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扶持力度的實施意見

個體工商戶是城市服務業的主力,特別在此次新冠疫情防控過程中,廣大個體工商戶在組織貨源、穩定市場供應、方便群眾生活、擴大社會就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做出了積極貢獻,也遭受了較大的經濟損失。為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和人民銀行聯合印發的《關於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扶持力度的指導意見》(國市監注〔2020〕38號)和《廣東省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稅費政策措施指引》精神,幫助我區個體工商戶有序復工復產、穩定擴大就業,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幫助個體工商戶儘快有序復工復產

(一)分類有序推動復工復產。各行業主管部門嚴格落實分級精準復工復產要求,有序推動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對於實體批發零售類、餐飲類、居民服務類、交通運輸類等涉及群眾基本生活保障行業的個體工商戶,按照省、市、區防疫工作指引要求,有序解除復工復產禁止性規定。對於文化娛樂、教育培訓等涉及人員聚集的行業,適時明確復工復產時間。

(二)保障個體工商戶防疫物資需求。切實幫助個體工商戶解決復工復產所需防疫物資,協調個體工商戶所需的口罩、體溫槍等物資採購。

(三)加強政策宣傳。各行業主管部門及時將支持個體工商戶有序復工復產的扶持政策分類整理,加強政策指引,做好政策解讀,強化部門聯動,做好廣泛宣傳。

二、切實降低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

(四)減免社保費用。個體工商戶以單位形式同時參加五個險種(企業養老、職工醫保、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或者三個險種(企業養老、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均視為以單位形式參保,可符合享受免徵政策,其2020年2月至6月的企業養老、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予以免徵。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個體工商戶,允許其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補辦補繳,補辦補繳不加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人員待遇。

(五)減免個體工商戶房租。對承租區、鎮政府以及區屬、鎮屬國企經營用房的個體工商戶,實行2個月租金免收、1個月減半措施。對以其它形式租賃國有或公有經營用房的,由出租單位與承租人協商減免辦法,確保最終承租的個體工商戶受益。鼓勵區內商業綜合體(商業零售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農貿市場、工業廠房、商務樓宇業主對經營戶減免租金,區、鎮政府按減免經營戶租金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時限不超過2個月,最高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六)減免個體工商戶相關稅費。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對受疫情影響的定額徵收個體工商戶,及時調整其定額。

三、優化商事登記和監管流程方便個體工商戶展業

(七)暢通線上線下辦事渠道。全面推行登記註冊和行政許可業務「無接觸式辦理」,實現網上諮詢、網上申報、網上預審批,辦理結果一次領取。對從事食品、藥品以及疫情防控物資等經菅的個體工商戶申請登記和許可,壓減審批環節,幫助儘快開展經營活動。對許可業務涉及現場評審的,通過電子材料網上預審、延期評審、告知承諾、遠程監控評審等方式,方便經營者。

(八)延長證照延期辦理時限。個體工商戶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時辦理市場監管領域相關證照變更延期的,可待疫情解除後再提交延期申請。食品從業人員所持健康證明有效期屆滿的,可在原有效期限的基礎上延長至疫情解除後90日。疫情防控期間,個體工商戶可憑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電子憑證辦理許可申請,待疫情解除後90日內再補齊資料。

(九)審慎包容監管。疫情防控期間,商事主體無法按照規定時限報送年報的,其年報報送截止時限可延至疫情結束日止。在疫情結束前,個體工商戶應當年報而無法按照規定時限報送年報的,不視為逾期未年報。提速辦理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事項,已履行相關義務、申請材料齊全的,當日辦結。疫情結束前,對因疫情影響暫時失聯的個體工商戶,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四、加大力度幫扶個體工商戶

(十)保障個體工商戶電氣供應。2020年上半年,對商貿流通、餐飲食品、旅遊住宿、交通運輸等行業個體工商戶,因受疫情影響無力足額繳納電、氣費用的,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在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補繳緩繳的各項費用,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降低個體工商戶用電成本,自2020 年2 月1日起至6 月30 日止,對執行一般工商業電價的用戶,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

(十一)引導個體工商戶開展網絡營銷。引導個體工商戶通過各大網絡銷售平台開展營銷活動,減少「面對面」交易。鼓勵各網絡銷售平台對個體工商戶給予優惠。

(十二)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區內各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到期還款困難以及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體工商戶,靈活調整還款安排,合理延長貸款期限,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鼓勵引導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用好人民銀行支小再貸款專用額度,為個體工商戶提供低息貸款。

(十三)充分發揮社會組織作用。發揮區個體勞動者協會橋樑紐帶作用,積極支持個體工商戶有序復工復產。及時收集了解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積極向財政、人社、稅務、交通、電力、金融等部門反映;協助個體工商戶取得稅費、房租、保費減免緩繳等政策扶持;加快推動電氣供應保障、貸款優惠等措施落地見效。


來源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zxF0SnEBfwtFQPkdjU9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