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濟南市文化和旅遊局公布行政處罰四張清單,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以及違規開展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其傳播的視聽節目含嚴重違法內容等四種情形被列入從重處罰事項清單。
為推進包容審慎精準監管,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山東省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以及文化旅遊領域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務院部、委和省、市制發的規範適用行政處罰裁量權的相關文件,濟南市文化和旅遊局制定了《濟南市文化和旅遊局行政處罰「四張清單」》。
據了解,「四張清單」分別是不予處罰事項清單、減輕處罰清單、從輕處罰事項清單、從重處罰事項清單。其中,「非經營性網際網路文化單位違反《網際網路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十條,逾期未辦理備案手續,能夠及時改正的」、「違規開展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其傳播的視聽節目無嚴重違法違規內容或節目數量較少」、「文物收藏單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未按規定配備有關設施或處置館藏文物、補償費用,情節輕微」、「違反《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導遊人員進行導遊活動時未佩戴導遊證,首次發現,且能當場改正的」等11種情形不予以處罰。
同時,「持有《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許可證》的機構,雖然未超出許可載明的接收內容,但未按照許可載明的接收衛星接受傳送電視節目,未造成嚴重後果的」等兩種情形將從輕處罰,「持有《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許可證》的機構,超出載明的許可事項接收衛星電視節目,能主動消除不良後果」等兩種情形將減輕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以及違規開展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其傳播的視聽節目含有嚴重違法的內容等4種情形將從重處罰。
據了解,「四張清單」不僅列舉了不予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處罰、從重處罰等不同的情形,還公布了相應的依據以及「預警提示、限期整改、行政回訪、失信懲戒、掛牌督辦、典型案例曝光」等配套監管措施。
來源:濟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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