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額從1.5萬元提升到20餘萬元

2020-04-12     蚌埠檢察


(通訊員廉志堯 張海婷)近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區檢察院依法對一起在疫情期間以賣口罩為名實施的詐騙案依法提前介入後,挖出了犯罪嫌疑人龔某的多起詐騙犯罪事實。

  疫情期間,龔某利用微信群及朋友圈發布「一次性民用口罩,現貨10萬個,單價2.55元,當天發貨,順豐」售賣口罩信息。江源區居民杜某看到消息後聯繫龔某欲購買口罩。為了取得杜某的信任,龔某發送口罩存貨的虛假視頻給杜某,杜某信以為真,便向龔某預定6000個口罩,併網上轉帳1.53萬元貨款。此後杜某多次催促,龔某均以各種理由拖延發貨。杜某意識到被騙後,於3月12日報案。24日,犯罪嫌疑人龔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龔某被刑事拘留後,江源區檢察機關立即組成辦案組,詳細了解案件情況,全面系統地對證據材料進行梳理。在案件定性,管轄權等方面提出了偵查取證意見。3月25日,公安機關對龔某以涉嫌上述詐騙犯罪事實為由提請批准逮捕。接到卷宗後,承辦檢察官在審查案件證據時,抽絲剝繭,發現身為普通保安的龔某,銀行流水中有大量大額資金流動,流水高達百萬元。

  「這一現象顯然不合理,光是對杜某一人,沒有這麼多數額。我們圍繞銀行流水、支付轉帳記錄精心製作訊問提綱,在訊問過程中龔某無法對大量大額交易進行合理解釋。」辦案檢察官李春光介紹說,經對其釋法說理,並講明認罪認罰可以獲得從寬處理,經過一番心理鬥爭後,龔某最終交代了多起詐騙犯罪事實。」

  經查,龔某涉嫌詐騙金額共計20餘萬元。江源區檢察院在批准逮捕後又發出了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書,並與公安機關辦案人員商討了下一步追贓挽損的工作計劃。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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