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層級設置」解決被害人法律援助問題

2020-04-14     蚌埠檢察

 

 我國對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具有較長歷史,在推行「刑事辯護全覆蓋」之後,對於經濟困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益保護更加完善,但相對而言,對被害人的法律援助工作開展時間相對較短,存在諸多問題,亟須重視並予以解決。

  辦案機關對被害人的法律援助工作重視不夠。觀念的缺失和認識的不到位往往是工作開展不好的根本所在,這在被害人的法律援助工作上也有所體現。通常而言,犯罪行為可以視為對法律規範的違反和對法秩序的侵犯,之所以國家要動用刑罰權去處罰看似可以通過私法解決的造成輕傷的故意傷害行為,是因為這種行為本身同時構成了對刑罰禁止性規定的違反和對法秩序的破壞,所以對犯罪行為公訴人要代表國家對被告人提起公訴。一般認為,公訴人控訴犯罪的同時也就保護了被害人被損害的權益,公訴人相當於是被害人權利的守護人,而且國家刑罰權本身對於被告人的辯護權來說是強有力的,所以較少對被害人再額外地施以法律援助。但是,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生命、財產等權益受到犯罪行為最直接的侵害,他們對於因犯罪而受的身體疼痛、財產損失、心靈創傷等是最直接的,他們更迫切地希望直接參與刑事訴訟過程。辦案機關要重視被害人法律援助工作,有效落實關於法律援助的各項規定,在法律援助上,讓被害人及其近親屬享有更多的保護或待遇。

  被害人申請法律援助權利告知程序有待完善。根據法律規定,對於經濟困難的被害人進行法律援助,立法採用了申請模式,即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但是,法律雖然將告知被害人有權獲得法律援助作為辦案機關的義務,但在制式的被害人權利義務告知書中,僅簡單列明「如果經濟困難,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經濟困難的標準按照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標準執行。由於告知文書中對於「經濟困難」沒有詳細的解釋和說明,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對於自己是否屬於經濟困難無從知曉。有些檢察機關已經嘗試在告知書中增加附加告知內容,詳細告知當事人經濟困難的標準,明確以月收入的數額作為確定經濟困難的標準,同時告知其申請法律援助的具體方式,可以由檢察機關向法律援助機構轉交申請,並同時提供法律援助機構的諮詢電話、微信公號等,便於當事人直接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請。

  法律援助的經濟標準存在「證明困難」。除特殊類型案件以外,經濟困難是被害人申請法律援助的前提條件,被害人申請法律援助必須提供能夠證明其經濟困難的材料,該材料有些需要當事人所屬的村委會、居委會開具。法律援助機構為了縮短審核周期、提高工作效率,提供給當事人的表格要求列明家庭共同生活成員情況、每人收入情況及人均收入情況,最後由村委會、居委會蓋章。如此審核責任加之於村委會、居委會,超出了這些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職能範圍。實踐中,有些居委會拒絕在這種證明材料上蓋章,經濟困難的當事人因為無法提供法律援助機構所需要的材料而不能獲得法律援助。對於這類情況,確實無法苛責村委會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而應當改變現有的「一表制」申請模式,當事人只要提供經濟收入證明、家庭共同生活情況證明即可,最終是否屬於經濟困難的審核權由法律援助機構來行使。

  法律援助條件缺乏分層級設置。當前,認定被害人是否屬於經濟困難都會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低收入標準等,這為認定經濟困難提供了清晰、可判斷標準,但是卻過於機械、僵硬,看似公平的標準可能造成實質不公平。在實踐中,筆者就遇到過,某被害人家庭確實困難而且迫切希望委託訴訟代理人,結果其提供的收入證明比當地法律援助的收入標準高出10元,法律援助機構最終無法為其指派援助律師。試想,10元錢足以區分誰更有資格獲得法律援助嗎?當事人是否經濟困難,應由高到低分層級,直接以「一刀切」的方法確定援助對象,顯然有些不合理。而從國外一些國家做法來看,比如,法國的法律援助就是分層級的,對當事人經濟困難的,分全額訴訟法律援助和部分訴訟法律援助。當前我國經濟水平明顯提高,人民群眾法律意識明顯增強,單一法律援助制度已然不合時宜。在以後的立法中,應分層級地設置法律援助,增加部分訴訟法律援助的規定,讓收入高於最低標準但仍屬經濟不寬裕的當事人,支付較少的費用就可以獲得法律專業人士的幫助。

  從某種意義上說,法律援助是由國家為當事人刑事訴訟的參與權利「買單」。從近幾年的司法實踐看,申請法律援助的當事人越來越少,自己花錢請律師的當事人越來越多,而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撥付法律援助資金的數額基本不變甚至增加了,實際上,國家有更多的財力去援助經濟困難的當事人。如果解決了上述問題,可以讓更多應該獲得法律援助的當事人獲得其應得的法律保護,就可以讓置身案件之中的群眾最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存在。

  (作者單位:天津市人民檢察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GzREeHEBfwtFQPkdbBI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