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是否應禁入地鐵?交通部回應:各地未統一

2024-05-13     愛濟南新聞客戶端

原標題:電動車是否應禁入地鐵?交通部回應:各地未統一

近日,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反映,建議交通運輸部對「攜帶違禁物品或者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地鐵運營線路」進行明察暗訪,禁止摺疊電動車等進入軌道交通工具。交通運輸部回應稱,當下全國層面未對禁止攜帶物品目錄進行統一。

來源:杭州地鐵

該網友表示,建議交通運輸部從多角度考慮分析問題,多深入一線了解情況,建立健全相關資料,對摺疊電動車、電動三輪車、電動滑板車、平衡車、電動獨輪車加強源頭治理,儘快完善國家標準。

交通運輸部表示,目前,開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城市均在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結合當地軌道制式、客流情況等實際情況制定了城市軌道交通禁止乘客攜帶物品目錄,主要對槍枝、子彈、爆炸物品、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腐蝕性放射性物品等進行規定,並在各地公布實施。

交通運輸部表示,對於該網友反映的摺疊電動車、電動三輪車、電動滑板車等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存在安全風險的問題,將加大調研力度,督促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相關部門逐步完善禁止乘客攜帶物品目錄,加強安全防範,不斷提升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和服務水平。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官方回復

記者了解到,目前已有不少地市對電動車、含鋰電池物品等進入公共運輸工具作出了規定。

《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規定,凡進站、乘車的,禁止攜帶自行車(含摺疊式自行車),使用平衡車、滑板、踏板車、溜冰鞋等助力代步工具(殘疾人輪椅車、嬰童車除外);禁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腐蝕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據了解,此守則自2020年1月起即已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止。

杭州地鐵宣布於2023年9月5日起,禁止攜帶電動代步工具乘坐地鐵。「為進一步強化地鐵乘車安全,除本人使用的無障礙用途電動輪椅外,禁止攜帶各類電動車及電動車電池等乘坐地鐵。」杭州地鐵表示,此處電動車是指以電池作為能量來源的各類代步車,包括電動自行車(含摺疊)、電動平衡車、電動獨輪車、電動滑板車等。

南京市已禁止攜帶含鋰電池物品進入公共運輸工具。去年12月,南京市交通運輸局、南京市公安局發布公告稱,自2024年1月8日起,地鐵、公共汽車、現代有軌電車禁止攜帶有鋰電池的代步工具乘車,同時,無規範標誌標識的鋰電池、高能量鋰電池也同樣被限制乘車。常用充電寶、手機等鋰電池能量遠低於規定數值的物品則不受影響。

來源:南京網警

此外,北京市早在2021年9月28日起就已禁止乘客攜帶電動代步工具進站乘車。廣州地鐵同樣禁止乘客攜帶電瓶車、電動滑板等電動代步工具乘車。

也有城市尚未對此作出明確禁止,但已在跟隨趨勢嘗試推行。今年2月,蘇州市交通運輸局、蘇州市公安局對乘車時禁止攜帶含鋰電池物品進行研究,形成了《關於公布<公共運輸工具禁止攜帶含鋰電池物品目錄>的公告(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目錄》顯示,禁止電動代步工具,包括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平衡車、電動滑板車、電動行李箱等(殘疾人本人使用的電動輪椅除外);禁止無規範標誌標識的鋰電池,或單塊額定能量超過100Wh的鋰電池。

4月29日,蘇州公布第二次徵求意見稿。海報新聞記者注意到,本次內容仍針對鋰電池物品作出限制,但此次物品目錄已將此前的「電動行李箱」字樣刪除。

兩次徵求意見稿關於「電動行李箱」的不同

(海報新聞)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f5d35803fd2aaf7ed5b82e8cc12c30b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