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蘭的大實話讓人深思:為什麼現在的離婚女人,大都不想二婚了

2024-08-15   江左梅娘

最近,汪小菲和他的新婚妻子的事情沸沸揚揚的,「戰蘭」—汪小菲的媽媽張蘭也沒有消停。

最近正好刷到了她在一段直播中的話,很是感慨:

「我找個人幹嘛啊,我找個人,我給他推輪椅?」

她還說:

「像我們這個歲數的人,都吃過苦,男的退休以後,普遍心態都崩了,心理有問題,我也不是心理醫生,我還得解決他的心理問題。」

這些話還是很耐人尋味的,要知道汪小菲的爸爸當初可是張蘭主動去追的,那時候的張蘭還是很「戀愛腦」的,現在就對愛情祛魅了?

也許還真是的,我也發現,到了中年的離過婚的女人,自身條件不錯的,大都不想二婚了。

這是為什麼呢?

01.敢於離婚的女人,大多數都是能夠自食其力的,沒有婚姻的拖累,她們能過得更好

在封建時代,女人必須要依附於男人才能活下去的,女人要離婚的很少,真的離婚了,還得再找才能活下去,但是在現代社會裡,越來越多的女性敢於走出不幸福的婚姻,因為她們有了經濟獨立的能力,她們自己就能養活自己了。

稻盛和夫曾說:

「無論是什麼關係,提供不了情緒價值,給予不了經濟支持,給不了正面陪伴,三點不占一樣,捨棄才是明智之舉。」

是的,現在的婚姻里,如果一個男人賺的沒女人多,還摳著不給家裡花,從來對女人沒有正面的評價,還天天不著家,你說女人要這樣的男人做什麼呢?這樣的婚姻堅持下去,就是拖累。

當女人們通過自己的努力,能夠自食其力,不再依賴婚姻帶來的經濟保障時,當女人們不再迷信愛情,就會發現:沒有婚姻的拖累,她們可以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夢想和興趣,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離婚之後,她們會發現,獨自生活不僅可以減少很多矛盾和紛爭,還能更專注於自己的成長和發展。

她們不再需要為了家庭的瑣事而犧牲自己的時間和精力,生活質量反而提高了,那既然離個婚能夠讓自己過得更好,又為什麼讓自己在一段婚姻中苟延殘喘呢?

02.離婚的女人,眼光更高,但是可供挑選的男人卻大都很差,那真不如單著過

一位二十年執業離婚案的律師曾說:

「這女性,一旦所遇非人,那真的是生不如死。從法律到道德甚至是社會觀念,到處都是幫男人的,能合理合法合情地坑到你十年跳不出來。」

是的,大部分經歷過一次婚姻失敗的女人,都有過長夜痛哭、生不如死的悲催經歷,她們自然往往會在再次擇偶上更加謹慎和挑剔。

她們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麼,不願再輕易將就。然而現實是,適齡的優質男性資源相對有限,很多離婚女性發現,再婚對象的質量並不如人意。

我有個很漂亮的閨蜜,工作也是體制內,當初是和公婆不合,老公又不作為,她才離婚的,離婚之後,她本來是想再找個的,畢竟她還年輕,但是兜兜轉轉,她竟然一個可意的都沒有找到。

第一個男朋友是個騙子,她當初被他哄得五迷三道的,被騙了100萬被甩,現在還在打官司;

第二個男朋友是在體制內的,但是典型的鳳凰男,摳得要死,她得天天倒貼才能維持戀情;

第三個男朋友,是個做生意的,和她交往的同時,還有五六七八個女朋友……

弄到後來,她也想通了,自己也40多歲的人了,何必呢?於是她恢復了單身,不再想著找男朋友了,日子也是越過越精神。

離過婚的女人,一般來說眼光更高,而忍耐力卻會更低。

她們還會看重男人的品性、責任感、心理健康和經濟基礎,自然會比第一次婚姻更挑剔,但是,現實中的適齡男性,尤其是那些經歷過婚姻失敗的,往往帶有各種心理和生活上的問題,經濟上有問題的也很多,想一想,真正的好男人怎麼可能落得形單影隻?

她們自然很難尋覓到,就算尋覓到了,也會有這樣那樣的問題,她們也很難忍受。

所以,與其再次冒險,不如選擇單身,享受一個人獨立自主的生活。否則,找個男人,是給自己找個拖累,這又是何苦呢?

03.離婚的女人,有了人生的新方向,對男人的心理依賴變低,更不想在後面的婚姻中淪為男人的保姆

《離婚律師》中說:

「嫁個有錢人不如自己成為有錢人,女人只有在人格和經濟都獨立的情況下才能獲得真正的安全感。」

是的,離婚後的女性往往會重新審視自己的人生目標和方向。她們通過自我提升,找到了新的生活意義和價值,不再對男人有強烈的心理依賴了。

美國作家海倫·凱勒曾說:「安全感在於沒有恐懼,而不是有物質的保障。」

沒錯,這些女人的安全感來源於自我,而不是物質,尤其是,她們在物質上已經實現了獨立,那麼精神上就會有更多的自由,更高的追求。

現如今,女人的角色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她們不再甘於在婚姻中扮演傳統的家庭主婦或保姆角色。相反,她們希望在婚姻中找到平等的伴侶關係,而不是繼續承擔過多的家庭負擔。

是的,就像張蘭,曾是一個成功的女商人,你讓她結婚以後,接受「三從四德」,

伺候老公,伺候孩子,她斷然是無法接受的,畢竟能夠展翅翱翔的女人,是不會拘泥於家庭這一方晴空的。

還有一些女人,她們縱然也沒有什麼大的事業,但是她們有自己的愛好和圈子,她們不再那麼執著地去追求「被愛」,那麼何必剛從婚姻的牢籠中出來,又再次進入這個牢籠中呢?

更何況,中年後再次進入婚姻中,大部分的男人都沒有女人身體好,許多離婚女性不願意再婚,是因為她們害怕再次被拖入一個不平等的關係中,淪為男人的免費保姆。

04.梅娘說

很欣賞演員吳越的一句話:

「結婚,沒有什麼值得的驕傲;離婚,也沒有什麼值得的自卑。」

真好,這個時代對女性的束縛已經越來越少了,而張蘭的直言不諱,也揭示了許多離婚女性不願再婚的真實原因。

她們敢於離婚,因為她們有能力自食其力,沒有婚姻的拖累,她們反而能過得更好;

她們的眼光更高,但可供挑選的男人卻大都很差,那真不如單身生活更好;

最重要的是,她們有了新的生活方向和精神追求,對男人的心理依賴變低,更不想在婚姻中淪為男人的保姆。

也許是這些原因的共同作用,使得越來越多的離婚女人選擇了單身生活,而不是再婚。

她們通過自我提升,找到了人生的新意義,追求著屬於自己的快樂和自由。正如張蘭所說,她們只想快樂地生活,這種獨立和自由,才是她們真正快樂的源泉。

無論結婚還是離婚,這種快樂,願你我都能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