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有這種罔顧法紀的人
一男子遇到民警執勤不但不配合
竟還糾集同夥
公然打砸警方執勤車輛,毆打執法民警
無法無天
……
(網絡圖片)
案件回顧
2018年11月19日晚22時許,容縣公安局民警陳警官、韋警官及幾名輔警在容縣容州鎮河南大道某賓館門口附近設卡依法進行涉毒執法檢查。
此時,覃某富正好駕車路過,陳警官等執法人員依法對覃某富所駕車輛進行盤查,民警出示警察證並要求坐在車內的覃某富下車配合檢查時,覃某富不但不配合民警檢查,還駕車沖卡撞擊執法出勤的轎車逃跑。
陳警官等執法人員對覃某富進行跟蹤追捕。
覃某富在駕車逃跑的過程中,通過電話糾集梁某超、覃某烽等八人到容縣某酒店。陳警官等執法人員此時也追蹤到該酒店門口處。覃某富見到執法民警緊追不捨,又駕車撞擊執勤車輛,同時,撞擊波及路邊一小轎車。
陳警官再次向覃某富表明身份,並要求覃某富下車配合檢查,覃某富竟拿出一瓶「辣椒水」朝陳警官等人噴射。
(網絡圖片)
接著,被覃某富糾集來的梁某超、覃某烽等人見狀,從車中拿出彈簧棒、指示牌、及從路邊撿起石塊,不斷毆打執法民警,更是叫囂要打死民警,並打砸陳警官等執法人員使用的執勤車輛,致使陳警官等人的執法任務被迫中止。覃某富等人而後逃離現場。
經鑑定,陳警官、輔警梁某的人體損傷程度均為輕微傷;兩輛受損小型轎車,損壞部分價值總計793元。
2018年11月21日,12月17日,容縣警方先後將涉案三人抓獲。同年11月22日,覃某富等人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本案的犯罪事實。
法院審理:
容縣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覃某富等人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到一年十個月不等的刑期。覃某富不服容縣法院一審判決,以量刑過重為由,向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玉林中院受理該案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審理。經審查,覃某富曾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繫纍犯,覃某富糾集多人暴力抗法,毆打執法人員,情節惡劣。原判根據覃某富等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及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覃某富的上訴理由不成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作者丨劉全盛
圖片丨網絡圖片
編輯丨林小雨
玉林中院新媒體團體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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