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城市有沒有在漸漸消失的老地方呢?在那裡曾有過怎樣的回憶?

2019-10-11     另維

我的家鄉襄陽,有一條小巷,叫慧安巷。

慧安巷沒有消失,但巷子裡低矮的平房被高樓所取代,

土房變成了萬達廣場, 青石板地變成了柏油馬路,

現在的慧安巷已經不是當年我成長時的巷子了。

01.

許多年後,關於小巷,我的記憶零碎且模糊。突然,一兩個情景又特別清晰,例如巷口那條危險大馬路,大人們總說那兒撞死過X號樓小姐姐,嚇得小孩們都離它遠遠的。我頑劣,就是要闖去看對面的樣子,馬路這頭瞅准一個大人,跟上她。

我那時才剛會走路沒幾年。過了馬路,我獨自前行,心裡許多恐懼,瞧誰都像傳說中的人販子,從竹竿掃帚上撇一根細黃棍子防身。

我住在古襄陽城裡,馬路這邊,盡頭是叫夫人城的城樓,那邊的盡頭還是城樓,仲宣樓。

我爬上仲宣樓,俯瞰護城河外的萬家燈火,像闖蕩世界盡頭成功一樣興奮,忘了午飯,忘了回家。

媽媽在院子口,叉腰黑臉,見到我就追打,小王來拉架,我躲在小王身後,大聲喊,「小王叔叔救我!」。哦,小王叔叔。我畢竟是土生土長的巷民,給一個墨點,就能暈染出完整的小巷畫卷。

  • 小時候女生總會圍在一起跳皮筋

還是正午,我們一幫小孩都在為小王挨打。我們解散娃娃家,各回各家時,每人手裡多了一角錢,聽說是小王叔叔給的,爸媽們氣炸。

「小王攢錢多不容易,你要他的錢?還有沒有廉恥?平時怎麼教你的?」各家各戶都傳出這樣的怒號。

小王住在小巷一塊屋檐下,他拿紙殼作牆,稻草作床。鍋架在幾塊磚頭上生火煮飯。他在牆上糊了東西,定期換,防止燻黑。大人們常拿這個教育小孩,「你看小王都知道保持家裡清潔!」

傳說,小王是進城上訪的農民,把我們巷裡一個叔叔認成了市領導,每天蹲在屋檐下等他,但大概腦子受過刺激,蹲著蹲著,忘記要幹什麼了,問他名字,他說「王啥啥,記不清」,從哪來就更不知道了。

這些都是我出生前的事,我有記憶起,他就住在那屋檐下,穿一件破了洞的背心,冬天裹上爛大衣,黝黑,駝背,神神叨叨,但隔遠了看很安靜。小巷兩面各一排大門,通向辦公、住宅合一的單位大院,90年代中旬,各門衛負責自家門外清潔,經常風一吹,垃圾過界就不管了。

小巷治安好,門衛們事不多,整日為垃圾爭嘴。有一早起床,驚呆了,整條巷子纖塵不染,落葉都躺在垃圾箱裡,往後日日如此。晨鍛的老阿姨說,親眼看見小王凌晨五點起床掃的!居民原本就同情小王,誰家做多了飯菜,一定要差小孩送給他。見他不肯要,堅持自己撿垃圾,還默默掃巷,更視如五好鄰居。我若說「洗碗,兩角」,媽媽必定搬出榜樣小王的勤勞不索取。我們路過,都要喊小王叔叔好,送飯也要趁他外出偷偷放。

小王每天折好卡紙,踩扁易拉罐,整齊綁好,賣幾角錢。小孩們擺家家,總未經允許安排他個角色。我們是海爾兄弟、詹妮、克魯德和爺爺,他就是我們要拯救的,掉在荒島上的二戰老兵,我們穿過大院裡籃球場做的大海,花園做的熱帶雨林,找他,他不知我們在說什麼,但樂呵呵由我們圍著,稻草下摸出一沓紙幣分給我們,一人一角。我們挨完打,都哭著還給他,「我媽媽說不能要你的錢」「我爸爸會打死我的!」。

我到現在還能想起他受傷的目光,又或許是記憶添油加醋了。時間太久遠,無從查證,不得而知。

  • 小城裡有歷史的房屋

小巷的友善和淳樸,不是針對小王的。一棟六七層的單元樓,誰家在門口生煤爐子煲湯,必會引小孩饞嘴,偷喝幾口,主人見湯少去一半,不追究,還在門口放幾隻小碗小勺,大人拎小孩登門道歉,主人都護小孩,連連說「添幾碗水的事兒」。

煮了豬蹄、土豆牛肉等香到鄰居的東西,會端給他們一小碗。正午總有老菜農蹬三輪來巷裡賣菜,賣給下班回家的媽媽們,記得孩子的乳名和特別愛吃的幾樣,若剩的不多了,就收起來,給那家媽媽留著。偶爾城管突擊,門衛不僅放菜農躲進院子,還幫忙推車。

到了下午六點,三輪車要麼大白布蓋著饅頭、包子和鍋貼,一塊錢四個,一家三口吃不完;要麼大油鍋上摞一捆油條,五毛錢兩根,新鮮得燙破塑料袋。牛奶廠員工蹬三輪車,大聲吆喝「拿牛奶咯!」,大人們每每去劃奶票取牛奶,都要站在巷裡聊好一陣。

說的話,無非是我家小孩在學鋼琴古箏小提琴,他家小孩奧數英語珠心算又進步了。單元樓里,斷續的琴音、大人的打罵、小孩的哭喊此起彼伏,誰也不肯讓後代輸在起跑線上。

逼人的媽媽們也有另一面——坐在影碟機前哭。巷裡的幾家租碟店,黑板上《藍色生死戀》們終年標記已借出。而我們更喜歡《還珠格格》,寵物小精靈貼紙,悠悠球,跳跳鼠,道明寺花澤類,還有看起來同齡,其實已經是高二大哥哥的「真相只有一個,犯人就是你!」。

這些,是我對世界最初的記憶。我很想長大,甩掉漫長的90年代,做個大孩,馬路對面想去就去。

  • 撞見老院裡晾曬的校衣

02.

我每天都不得不過一遍危險大馬路之後,它不再新奇和特別。它是我去初中的必經之路,那是2004年。新奇和特別的,是《八度空間》和男女關係。《半島鐵盒》很完美,但男女關係幼稚至極,男生們在從欺負漂亮女生向溫柔對她好過度,但不知掩藏,每天榮登班級新聞,被所有人笑話。

我遇到了不幼稚的男生。放學路上,他拍拍我的背,遞一張紙條,QQ號和名字。不動聲色。我和男生成了秘密好朋友。他在隔壁班,成績不好,但不鬧事,身邊跟著兩個小弟,不擴充勢力也不受欺負,很像「夢幻西遊」里的逍遙俠,我學會「閒雲野鶴」這詞時,拿去形容他,他高興的用作QQ名。那時候的QQ名是大事。

我們做QQ好友之後,聊天記錄上百頁,我當時沒什麼閱歷和思想,如今想不起也想不通能聊什麼,只記得我們變得很熟。但在學校,他從不與我對話,偶爾升旗、做廣播體操,在樓道里碰到,也只人群里看我一眼,不言。

周末他常在巷口等我。我們一起輕巧穿過危險大馬路,去仲宣樓,去打球,去網吧,從CS1.5、傳奇、奇蹟、神跡、泡泡堂,到夢幻西遊和冒險島,團結協作組隊冒險,我每次都聽話,練醫生或法師,弱不禁風站在他身後發光,雖然我憧憬的是一隻扛斧耐打的血牛戰士。

我那時整日球衣球鞋和短髮,是籃球場上總被誤認成追風少年的追風少女。

班裡連男女生多討論兩道相似三角形題解,都能傳上緋聞,我旁觀著一切混亂,覺得他比年級第一還成熟和聰明。

泡泡堂升到銀牌二槓那天,他對我說,另維,你作文好,幫我寫封情書吧。我人生的第一封情書,寫給抽屜里情書比《一課一練》還多的班花——巷子裡一起收過小王一角錢,然後一起挨打的鄰居。

他消失了一個暑假,回來找我,痛苦地說,另維,我好像喜歡上別人了。

那時的男生們,都只肯喜歡那一兩個女生,好像不喜歡她們就像不喜歡周杰倫一樣,會慘遭時代遺棄。女生是美女,但新美女層出不窮,暑假回來,誰多幾件漂亮衣服,換個劉海,或者躥高五六厘米,都有可能立變男生們眼前一亮、趨之若鶩的對象。

他喜歡上新晉班花,消息不知怎麼泄露了。挨打鄰居撞掉了新班花的文具盒,傳到鄰班變成兩女生為他大打出手,他內疚極了,整日眉頭深鎖,但幾周就復原,邀我反覆欣賞麥迪時刻,打球,單挑勁樂團。

勁舞團風靡的時候,我第一次拒絕他的邀請。中考在即,我想衝刺,他不在乎。他不敢相信我對他搖頭,連問三遍「你真的不來?」,當場翻臉,但又很快復原,有了別的跟班。

那時間,我蓄長頭髮,球衫換做連衣裙,趕上了初中最後一波「立變美女」,但他已經很少出現在學校。

這些記憶,摻雜了多少添油加醋,我自己也說不清,同樣說不清的,還有我是否喜歡過他。其實,頭髮長因為總複習忙,沒心思剪,連衣裙是媽媽買的。你若問我喜歡誰,我會誠實地回答,謝霆鋒,就算全世界都喜歡周杰倫,我還是喜歡謝霆鋒。根本想不到他。

但我記得,有一次我們在大雁塔捉鬼,我奄奄一息,挨致命擊時他的逍遙俠忽然挪位,用身體擋住了我的玄彩娥。我驚訝地轉臉看他,他沒有發現。網吧窗外星期天上午十點的陽光剛好繞在他的白T恤上,我忽然覺得他的側臉很好看,非常非常好看。

  • 承載著我記憶的四中

03.

危險大馬路好窄。

窄得負荷不了往來車輛,定時擁堵。

我23歲再看它,這樣覺得。

我竟然也快不認識小巷了。每返回一次,我這感覺便加深幾分。千禧年初流行整頓市容,常把小王抓去收容所。他消失幾周,巷子裡落葉紛飛,大家操心得不得了,他又突然回來,帶一段收容所奇遇記。我剛上初中,放學路上總要停下來聽他講故事。他家當盡失,坐在水泥地上瑟縮著數落收容所飯不好吃。再過幾天,屋檐下棉被、破襖、鍋鏟都有了,全是巷民們的偷偷贈送。

像這樣看小王消失幾周回來,大家很快習慣了。

大學的暑假,我回小巷,撞見屋檐樓在拆,著急問詢小王回來怎麼辦,路人都不知我在說什麼,上年紀的好一會兒才想起這號人物。原來,他在我高二冬天的消失之後,再沒回來。小巷繼續人來人往迎新忘舊,小王變成一個我不寫出來,就從未存在過的人。

偶遇閒雲野鶴,是一輛出租忽然剎車,他蹦出來大叫我名字,胖得我沒認出。

初中畢業後他去當兵,沒能堅持三年,回來做了保安。23歲的我們站在路邊說過去,他感嘆還是走出去了好,誇我氣質又漂亮,和當年完全不一樣。我夸回去,「你也長大了好多。」

車裡出一個女生,他介紹,「這是我媳婦」,我適應了好一陣。他應該只垂青最漂亮的女生的,但她很土。

其他的呢。我不再午休,便被批評生活習慣壞了;叫不到計程車,Uber和滴滴不能用,路邊等半小時,急得心臟都要著火了,周圍人還慢吞吞的,像不在乎時間流逝;飯後坐地閒聊,沒有意義、目的甚至話題,花光一整晚也不嫌浪費生命。自己明明是這樣長大的,卻無法再這樣生活。

我吃不著會哭的烤紅薯,炒板栗,炸雞柳,車攤和攤主老奶奶一起消失了,牛肉麵館關門的關門,搬走的搬走,郊區土房變成了萬達廣場,通著我不認識的公交車。回憶找不回,新的不認識。

小巷,變成了一個待久了不適,離開了盼歸的地方。卻也容不得我隨意回來了。實習,返校,找工作,做買賣,出差,旅行,我的時間時刻被瓜分得乾乾淨淨。親人鄰居們問起歸期,寄份禮物以示挂念,卻輾轉聽到揶揄,「出息了就是不一樣,有家不回,倒是不耽誤她整著美國貨到處炫耀」。

我總記得放學回家,放假回家,後來過節回家,誰知回著回著,家竟不再是自己的家了。

  • 這是我小時候每天放學回家的路,襄陽城裡的街道基本如此,兩旁全是蔥鬱的樹,遮天蔽日,陽光很好聞,車和人都不多。

04.

我以為家鄉是個地點,現在我明白,家鄉是一段時間。

1996年有個秦爺爺總沖我扮鬼臉,嚇得我經過他院口就快進,院裡的花壇有他親手種的薔薇,我摘一朵,挨媽媽打,他不允許,堅持說那是他老頭子送的;1998年來了對年輕夫婦,在院口開一家副食品店,把「副」寫成「富「,我捧著《現代漢語詞典》糾正,他們送我一隻娃娃臉冰激凌致謝。2000年媽媽每天去巷籃球場揪我回家,2003年我擠在劉胖叔的大米店裡看姚明,2005年我忽然發現小王長白頭髮了……現在這些人已經連同他們身後的背景,全不見了。

滿眼都是新房子。小孩在巷子裡跑,撞到我,害羞說阿姨對不起,成年人經過我,面無表情,我們互不認識。我長大了,變了,同時,小巷也在以它自己的節奏遠去。我再也沒有心思用一整個下午,趴在花壇邊向每一隻七星瓢蟲問好,它也早沒了那花壇。再回來,我是她的陌生人,它是我的陌生地。

16歲時,是每天抱一本《最小說》,進進出出我的小巷讀高中。我羨慕裡面一個在澳大利亞留學的大連作者,認真讀他筆下的外面世界,下決心畢業也到大洋彼岸去,然後漸漸變成一個,聽到「姑娘你英語說得不錯」,會回答「很正常啊,我18歲來西雅圖,都這麼多年過去了」的人。

現在,也會有少年在他的小城小巷裡,拿著我的書羨慕我吧。他還不知道的是,一旦他成了他羨慕的樣子,小巷,也就不再是他的小巷了。

-END-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YX9yxG0BMH2_cNUga5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