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給員工足額繳納社保會承擔哪些責任

2019-12-26     南通法律通

公司未給員工足額繳納社保會承擔哪些責任

用人單位沒有足額繳納、沒有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應承擔以下責任:

1、賠償勞動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業保險金損失。

2、承擔應當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費用。

3、承擔工傷保險費有關的罰款、滯納金等費用。

4、承擔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的罰款等費用。

5、賠償給勞動者造成的其它費用。如因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致使不能及時轉移檔案而影響勞動者重新就業的工資損失等等。 如果因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產生糾紛,勞動者要求賠償損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社保是員工的一項基本福利,且社保現在和我們老百姓各項生活都息息相關,購房需要社保,還在讀書需要購買社保,辦理戶口需要社保,社保已經融入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了,員工在入職第一天單位就應該為員工繳納社保且足額繳納社保,單位不及時或不足額繳納社保都是違法的行為。

用人單位沒有足額繳納社保需要承擔哪些風險

1、用人單位未給員工足額繳納社保,員工向社保局部門投訴的,經核查發現確未足額繳納,將會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繳納或補足,並按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2、如果用人單位在社保局行政部門發出限期補繳通知後依然不予補交的,則還會對用人單位進行行政罰款。《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 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3、社保局在核查處理某一勞動者投訴社保時,可能會對用人單位全體勞動者社保繳交違法情況予以核查,如還存在其他勞動者未足額或險種不齊全時,會一併進行行政處理。

4、用人單位在接到社保部門核查通知,如無理抗拒、阻撓或不按要求報送材料,可能面臨罰款處罰風險。情節嚴重的,還可能被進行治安管理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NAHlQm8BMH2_cNUgMb0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