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據新華社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已向人大常委作出作的港區維護國安法說明,其中披露了不少信息,值得細讀。
港版國安法主要內容
1
中央在港設維護國家安全公署
圖源: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
駐港國安公署職責:
分析研判香港特區政府維護國安安全形勢,就維護國家安全重大戰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
監督、指導、協調、支持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收集分析國家安全情報信息,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2
明確特區政府國安委員會及職責
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
委員會負責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主要職責,並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監督和問責。主席由行政長官擔任。
圖源:香港商報
委員會具體職責為:
分析研判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制定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
推進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建設;
協調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
另:
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到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
香港特區警務署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配備執法力量。
香港特區律政司設立專門的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監控部門,負責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檢控工作和其他法律事務。
以往香港「攬炒派」刻意誤導港人,把司法的「獨立審判權」解釋為超然於對國家盡責,其實全世界的法庭都視維護國家安全己任。
這次人大法工委的「說明」撥亂反正,讓香港日後的「三權」清楚自己在維護國家安全的角色。
若「攬炒派」再以各種「惡意拉布」阻礙國安法落實,都會有相應後果。這對改善特區立法會亂局有幫助。
3
明確港版國安遵循的法治原則
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
中央有關機構已多次對外強調,港版國安立法將堅守「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不會影響香港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特區的法律制度。
以往造謠者經常販賣恐懼,把港區維護國安法描繪成洪水猛獸,會影響港人一向享有的自由和訴訟權利。這一條有助於釋除疑慮,也貫徹了法治原則。
各方態度
政界人士:充分反映中央最大程度信任香港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全國人大會議通過制定「港區國安法」的決定草案時,早已提及會在港設立機構,這次公布亦說明執法任務交香港特區處理。
他認為,設立機構主要是監察及督導作用,由於國家安全問題涉及複雜數據,香港特區沒有這方面的人材,故設立機構是十分合理的做法。
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香港前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表示,草案符合中央對於「一國兩制」的初心,最大程度信任特區政府和司法機關,兼顧普通法特點,保障人權,相信法例通過後能夠有效打擊黑暴勢力,使香港市民安居樂業,經濟發展重回正軌。
范徐麗泰表示,「攬炒派」一直危言聳聽,誤導市民,中央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只是針對極少部分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
她認為「例如某些人在香港和內地都有有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才會考慮由內地法院審。」
廣大市民無需擔心會誤墮法網。而「港區國安法」作為全國性的法律,要高於香港本地法律,按照國際慣例,如果本地法律與全國性法律有衝突,則本地法律需要修改或無效,相信不會影響香港的法治基礎。
林鄭:特區政府正籌備香港國安立法相關工作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的憲制責任,從國家層面制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是中央考慮到香港的實際情況。
在關鍵時刻為完善「一國兩制」的制度體系,為保證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所作出的重大舉措,特區政府予以全力支持,並會履行職責,確保相關法律在香港有效實施。
教育局:國安立法及時,將向港生宣傳教育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19日接受中央電視台專訪時表示,教育局未來將會因應「香港國安法」,對香港學生進行廣泛的宣傳教育,讓他們了解和認識國家安全法的重要意義,了解國安立法給香港社會穩定帶來保障。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
總的來說,所披露的港區維護國安法內容是思量周全,且從法律層面有效回應了市民的憂慮。
在中央負有「根本責任」,特區負有「憲制責任」的安排下, 港區維護國安法應會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起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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