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他監管機構澄清幣安的法律地位

2020-02-29     幣視界

在最近的一次採訪中,馬爾他議員試圖闡明該島國頂級加密貨幣交易所Binance的法律地位。

馬爾他金融服務和數字經濟初級部長Bartolo Clayton在接受Cointelegraph採訪時重申,幣安從未在該轄區獲得許可:

「根據馬爾他金融服務管理局(這是一個自治機構而不是國家實體)的通知,在撰寫本文之前,幣安從未擁有過MFSA的官方許可證。幣安執行長趙長鵬在他的個人Twitter帳戶上進一步證實了這種說法,他還表示馬爾他尚未改變立場。」

這位部長還試圖消除關於馬爾他已從其寬容立場退回到使用加密貨幣開展業務的觀念:

「因此,這並不意味著政府以某種方式對加密貨幣採取了更嚴厲或更嚴格的立場,而僅僅是表明事實的權威。相反,馬爾他政府致力於將區塊鏈與其他利基行業整合在一起。馬爾他政府的信念是,我們認為應探索和鼓勵這些新興部門之間更多的協同增效,以收穫和利用它們的利益。此外,馬爾他政府正在為馬爾他的數字,金融和創新服務選擇總體戰略。有關新策略的更多細節將在未來幾個月內披露。」

CZ解決了Binance和馬爾他周圍的「真實FUD和誤解」

克萊頓的講話是根據馬爾他金融監管機構馬爾他金融服務管理局(MFSA)在2月21日發布的公開聲明做出的,該聲明稱:「 MFSA未授權幣種在加密貨幣領域運營,因此不受監管MFSA的監督。」

第二天,幣安的執行長趙長鵬(CZ)前往Twitter處理加密貨幣社區表達的擔憂。CZ將公告描述為「舊消息」,並補充說Binance「在全球擁有許多受監管的實體,這些實體可以由我們的合作夥伴或直接由Binance.com經營。」

「 Binance.com一直以分散的方式運作,因為我們與全球180多個國家/地區的用戶接觸。以及在嘗試如何成為一個真正的DAO(去中心化自治組織)方面不斷前進。」

根據《今日馬爾他》的報道,Binance在蓋曼群島註冊。

幣安開始監管STO

2月25日,MFSA 發布了對行業利益相關者的反饋意見,該反饋是針對去年7月分發的安全令牌產品(STO)準則草案的。

受訪者不同意監管機構提出的將發行證券化資產的證券產品分類為不同的提議,認為證券化證券符合歐洲法律對可轉讓證券的定義。

史蒂芬·奧尼爾(Stephen O'Neil)對巴托洛·克萊頓(Bartolo Clayton)進行了採訪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2bs_kHABjYh_GJGVqa-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