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慈善信託的發展需要「減神秘增親近」

2022-08-11     漢正家族辦公室

原標題:推進慈善信託的發展需要「減神秘增親近」

去年以來,浙江頻頻舉辦慈善信託政策和實務宣講活動,普及慈善信託相關知識,宣傳推廣我省慈善信託優秀案例,提升社會公眾對慈善信託的認知度,加快推進慈善信託業務發展,助力共同富裕示範區建設,很有意義!

我談一點想法,從目前的現狀看,要推進慈善信託的發展,迫切需要增進慈善信託的親近感。

01 回歸慈善公益的初心,降減慈善信託的神秘感

在國家推進共同富裕大戰略、浙江省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背景下,慈善信託從去年以來又成為熱門話題。但我接觸慈善公益界人士,對慈善信託認知不一,不少人對其政策、實務不夠了解,因而對慈善信託有不同程度的神秘感。

《慈善法》規定:「慈善信託屬於公益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慈善目的,依法將其財產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照委託人意願以受託人名義進行管理和處分,開展慈善活動的行為。」這就是慈善信託,在《信託法》里稱「公益信託」。

我的看法,只要我們從慈善公益的實際需要出發,慈善信託是很順理成章、可現實操作的。我與許多同仁交流我們的「光信善·新湖玉樹孤兒救助慈善信託」,大家均認同我的樸素觀點。

2010年青海玉樹州發生7.1級強烈地震,浙江新湖集團心繫災情,地震發生後第一時間向中華兒慈會捐助5000萬元,設立「新湖·玉樹孤兒專項救助基金」,用於資助玉樹孤兒生活學習,並將100名玉樹孤兒安置北京撫養,培育他們長大成人。

從2014年開始,新湖集團員工發起「愛心接力」行動,為考上大學後的孤兒提供資金支持,讓玉樹孤兒的大學之路沒有坎坷。2019年12月在「慈光益彩·新湖25周年慶」晚會,即玉樹地震10周年前夕,新湖集團黨員、員工發起愛心再接力,謀劃六年,超前籌資200萬元,從2020年到2026年,資助最後一批讀大學的玉樹孤兒,幫助他們完成大學學業。

為了規避風險、使資金有效保值增值,新湖工會名義與光大信託合作,成立「光信善·新湖慈善信託」。光大信託憑藉專業化的資金管理能力,對慈善信託財產進行保值增值運作,將信託資金專戶中的閒置資金投資於流動性好、變現能力強的國債、政策性金融債等低風險金融產品或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收益仍用於定向資助玉樹孤兒,為慈善項目提供增量。

原來就是那麼簡單。當時媒體作了報道:「公益事業注入金融優勢,專項信託創製慈善藍海」。當然慈善信託的功能遠不止保值增值。

其實,最初慈善信託產生本身就是一個很明了通達的操作。在13世紀,英國頒布了《沒收法》,虔誠的教徒採取信託方式取代捐贈,委託他人經營管理土地,將取得的收益全部交給教會用於宗教事業,從而形成了公益信託的早期雛形。很容易理解,沒有什麼神秘感。

如同我們新湖期貨公司實施的「保險+期貨」金融扶貧項目,用期貨套期保值的原理,破解原貧困地區農產品價格風險,保障農民的收入。這個項目被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銀行等機構評為「全球減貧最佳案例」。

說起期貨似乎很深奧,其實期貨於十九世紀中期在美國芝加哥起源,本身就是為了防範農產品價格波動風險。可見回歸本原,都無神秘可言。

我們要回歸初心,回歸慈善公益實際需要,降減慈善信託神秘感,讓其走入尋常生活中。

02 著眼現代金融的魅力,展現信託對慈善公益的創新性

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現代金融,有它特殊的魅力。

按照金融學家陳志武教授的觀點,金融的核心是跨時間、跨空間的價值交換、配置。慈善金融可以使傳統的「善款」放大功效,讓資本釋放出美好力量,讓善意善心聚沙成丘,讓慈善公益提高效應。

對比慈善公益界兩個股權捐贈的大愛案例,證明金融工具對慈善公益的創新力。

大慈善家曹德旺先生於2009年3月提出數十億元的股權捐贈計劃,但因為上市公司法律限制、股東影響等因素,其捐贈股票被迫從7億股下降至5.9億股,那一輪後來是3億股,捐贈金額也隨之大幅度縮水。其捐資成立「河仁基金會」一開始便面臨了註冊、納稅和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等多重障礙。

其中,按照現行稅法規定,股權轉讓應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對於市值30億股權的納稅主體、納稅方式,國內尚無法律、法規可以參照。

儘管有關方面給予了特別政策扶持,但河仁基金會仍需在股權捐贈落地後5年內上繳5億元稅款。2014年河仁基金會審計報告顯示,其在管理費用一項支出達到142116966.57元,占其當年總費用的52.7%,超過捐贈支出;而且其資產負債表顯示應交稅金額為755712836.47元。

從這一組數據可以看出,河仁基金會2014年繳稅應超過1.4億元;並且,基金會在將股票變現用作項目資金時,增值的部分需要繳納25%的稅。(據《中國公益金融創新案例集》)曹德旺克服重重阻力建立河仁基金會令人景仰,但他當時所面臨的不合理稅制問題值得我們深思。

同樣是股權捐贈的方式設立基金會,另一位大慈善家牛根生先生則是選擇通過信託的途徑,完成了股權向資金的變化。

2005年1月,牛根生與其家人宣布將持有的蒙牛乳業股份全部捐贈,並約定在牛根生有生之年,該股份紅利所得的51%歸老牛基金會,49%歸個人支配;待牛根生天年之後,該股份的紅利100%歸老牛基金會,家人只領取相當於北京、上海、廣州三地平均工資的生活費。

香港蒙牛公司的股權,牛根生採用公益信託的方式。他於2010年12月28日在香港宣布,以質押股權方式轉讓給瑞士信貸信託公司下設的Hengxin信託完成捐贈。

該信託是一項不可撤銷信託,信託的受益方主要是老牛基金會,此外還包括了非慈善受益方,即牛根生本人及其家人,他們將根據牛根生簽署的相關捐贈文件的約定得到捐出的蒙牛股份約1/3的股息。

此種信託產品稱為慈善性剩餘信託,受香港法律承認,屬於公益信託範圍。Hengxin信託以每年向老牛基金會捐贈一部分信託本金及受益的方式完成公益信託使命。(據《中國公益金融創新案例集》)

想起溫州仙岩洞景區一首古詩來作比喻:「策杖仙岩路欲窮,白雲深鎖翠微中。老僧遙指叢林處,轉過山坡有路通。」公益信託加基金會的組合方式可以幫助基金會很好地完成捐贈的接收,可以幫助捐贈者很好地規避法律、稅務等問題,真正做到善款用在可用的地方。

信託公司是唯一橫跨三大資本市場的金融機構,功力很強。公益金融的魅力展現,一定能夠提高人們對慈善信託的認知認同。

03 發揮慈善信託的優勢,增強慈善信託的吸引力

上述「魅力」本身就是優勢,在同光信託的持續交流中,我們認識到,慈善信託還有其它許多優勢。

慈善信託保證信託財產的獨立性和安全性。每單慈善信託設立單獨的信託專戶,專戶內信託財產與受託人固有財產相互獨立;受託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信託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

委託人的信託財產與委託人的其他財產相互獨立,保障受益人不因委託人破產或發生債務而失去享有其對該信託財產的權利。

慈善信託充分尊重委託人意願。設立慈善信託,由委託人與受託人簽署信託文件,並對信託目的、資金運用等進行約定,可確保信託財產能依照委託人之意願使用,任何人均不得主張使用該財產;且慈善信託支出靈活。

信託公司發揮金融優勢,為信託資金提供保值增值。由於信託公司為唯一一個橫跨三大資本市場的金融機構,可以通過資產組合,為信託資金保值增值提供支持,進一步提升資金效益。

信息公開透明。所有慈善信託均在民政部網站備案公示,接受民政部門和銀保監會雙重監督,增強項目的公信力和社會影響力。

慈善信託有監察人制度。慈善信託可以設立監察人,監督慈善信託的實施,確保慈善信託運行均按照委託人意願,且均用於慈善目的。

高凈值客戶慈善信託,可作為家族精神的傳承。由本人或家人出資設立慈善信託,家族成員可以共同管理,共同篩選項目;成為家族共同的慈善平台。

有道是「富貴傳家,不過三代;道德傳家,十代以上。」對於高凈值客戶來講,不光是給予社會、幫助社會;也是給予家族的一個精神傳承。

慈善信託交易靈活,拓展更多創新模式。如光大信託堅持以精益管理為原則,立足自身資源稟賦,積極探索各類型創新模式,探索慈善事業法更多路徑,致力於為委託人和受益人提供最好的服務。公司慈善信託涵蓋多個種類。

不僅在宣講中,而且在實務,做足「優勢」文章,提升企業或高凈值人群對慈善信託的關注度、興奮度。

04 嚮往共同富裕的美好願景,加大對慈善信託的政策傾斜度

要增強慈善信託的親近感,最重要的是,著手解決實施過程中實際問題。為嚮往共同富裕的美好願景,實行政策傾斜。這段時間,公益界對慈善信託亟待解決的問題討論比較多,比如稅收優惠、財產登記制、財產多元化等等,都需要引起重視。

我從新湖這單慈善信託來說,很現實的兩個問題。

一是,慈善信託不具備開具捐贈發票資格。《慈善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慈善組織接受捐贈,應當向捐贈人開具由財政部門統一監(印)制的捐贈票據;但並未對慈善信託如何在接受委託後開具票據做出規定。

目前信託公司不屬於慈善組織,無法開具捐贈發票。捐贈人錢明明已經捐出,且明確捐給慈善公益,卻無法即時取得捐贈發票,因此無法即時獲得相應的稅務抵扣。

今年3月30日,全國首張有政策保障的慈善信託捐贈票據在杭州開具,這是具有突破性意義的公益事件!

二是,委託人總是希望捐贈資金首先能夠保本,但依照相關規定,信託機構不准作出相關約定。作為信託產品當然也沒錯,但對慈善捐款是一個障礙。如果允許信託機構設計,為慈善捐款兜底,委託人的慈善心則得以安寧。

舉例意在說明,《慈善法》雖然設專章對慈善信託作出規定,但實踐中還有不少問題需要解決。據「慈善中國」數據統計,截至2021年12月31日,慈善信託備案751條,備案總規模38.42億元,規模並不夠宏大。而且,2018年慈善信託高點之後有所回落。上述牛根生做的慈善信託選擇離岸實施,內地尚不能解決面對的所有問題。

這裡,充分體現法律政策對慈善公益的推許扶持,唯如此才是憧憬共同富裕的宏願。期待浙江作為共同富裕示範區有所探索、試驗。

贅言一句,當前經濟形勢下,推進慈善信託,最根本的政策傾斜在於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中國慈善家》雜誌去年就報道,恆大集團近年來扶貧捐款共178.7億,一度成為「首善」。企業走入困境,則「『首善』光環褪色!」慈善公益不以經濟良好發展為基礎,是行不通的。

「土膏欲動雨頻催,萬草千花一餉開。」(宋·范成大《春日田園雜興》)增進慈善信託的親近感,最終提高慈善信託的社會參與度,要創造更好的生長條件。

順天時,倚「地力」,慈善信託才會長勢喜人。對於信託機構來說,哪家信託機構有優勢,哪家慈善信託會做得更好——「舍後芳畦猶綠秀,鄰家鞭筍過牆來。」

作者:葉 正 猛

來源:善 達 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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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05b44bbc9314b4f6587e9d673a9f6ea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