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非法強拆,拆遷戶做什麼能減少損失?獲得應得的補償?

文章導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83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45條規定,土地徵用房屋強制拆遷應由有關單位申請人民法院執行,即只有司法強制拆遷才算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明確規定: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在即將被違法強拆之前,強拆行為實施之時,可以做一些準備工作,收集相關證據,要求賠償。

一、征地拆遷程序必須合法。

征地拆遷前期,政府必須發布相應的拆遷文件,文件中涵蓋拆遷的費用補償,拆遷事件,以及遷移安置事件等等。合法的徵收土地程序應該包括:征地情況告知、征地調查確認、函告征地情況、征地聽證告知、組織征地聽證等。拆遷方在實施強制拆除房屋之前,要履行這些法定義務:說明房屋被拆除的理由、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拆遷方在實施強制拆除房屋之前要履行的義務等。

二、強拆之後做些什麼?

第一、留取拆遷證據

1、房子一旦被暴力強拆時,儘量拍照取證,主要拍領導以及強拆的過程等,對後續啟動法律程序,確認強拆主體、確認強拆行為以致申請國家賠償都很有幫助,一旦強拆已經發生,就不能挽回,此時只有通過法律手段維權才能儘可能地彌補損失,獲得補償。

2、在為征地拆遷類案件維權時,獲取相關證據是非常重要的一環。無論是非訴協商談判,還是複議及訴訟,證據都是案件的核心。被拆遷人要保存好有效證件、保存相關部門發布的文件、在徵收拆遷過程中收集證據。為以後的非訴談判、複議、訴訟做準備。證據的分類主要包括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鑑定意見、勘驗筆錄等。

第二、申請行政複議

1、從行政複議的基本原則來看,將其範圍限定在徵收管理機關,或者人民政府及其他部門就徵收管理所作出的行政行為。楹庭認為在以往的城市房屋拆遷過程涉及許多具體行政行為,如行政機關作出的建設項目審批、頒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認定拆遷單位的資格、安置辦法、裁決、強制執行等行政行為,當事人均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2、《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了被拆遷人的救濟途徑:被徵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楹庭發現第二十六條規定,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三、提起確認違法強拆的訴訟

1、這個時候許多被拆遷人,都及時提起一個訴訟,就是確認強拆違法的訴訟。如果對方沒有履行法定程序,沒有進行事實認定,就進行了肆無忌憚的強拆。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強拆行為違法應該是沒有問題的。當確認了強拆違法以後,被拆遷人就會考慮,採取什麼措施來應對這種違法強拆狀態。

2、《行政訴訟法》第二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十一條之規定可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第四、按照徵收拆遷程序繼續履行,沒要求國家賠償。

有的被拆遷人繼續進行徵收拆遷的行政法律程序,並沒有要求行政賠償。每個案件的情況有所不同,這種情形也是有的。但也有人在被強拆之後,才想起為自己維權。有些人不懂法,不知道還能通過法定程序維護自己權益。

第五、提起國家賠償之訴

當確認了強拆違法以後,許多被拆遷人提起了國家賠償,要求行政機關進行賠償。那麼在以下內容中,在被拆遷人要求行政賠償的情況下,司法機關會根據具體案情,各地的經濟情況,做出相應的判決。對於同類型的案件,相應的司法觀點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法院會根據相應判例,做出相應的賠償。

第六、未經合法流程強拆徵收房屋,涉嫌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 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楹庭拆遷團了解到,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小、情節較輕的,則屬一般違法行為,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3、如果對他人的合法財物進行強拆的話,是會涉嫌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的,這個時候會根據故意毀壞財物罪的數額進行確定,如果故意毀壞財物已經超過了5000元的話,就已經可以立案了,這個時候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楹庭提示您:

在面對拆遷時,一些被拆遷人採取過激的方法抗拆,甚至以某些刑事罪名受到法律懲處。這是不明智的!面臨拆遷要保持清醒,不要與拆遷人員肢體對抗,不要進行言語攻擊。要保護自身和家人的人身安全。你可以象徵性的表示不同意強拆,並錄音錄視頻為證。打電話報案並進行錄音,作為強拆現場的證據。如果您對安置補償有異議,在收到徵收決定、徵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在房屋被強拆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維權。可以諮詢征地拆遷律師解決方案,或聘請拆遷律師與政府協商談判,爭取滿意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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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原創作者:楹庭拆遷律師團 朝歌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wPCAGWwBmyVoG_1Zy1T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