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優雅的鬍子(吳永剛-Max)
在偽滿吉林省公署編撰的《吉林鄉土志》一書中,記載了曾在吉林鄉間頗為流行的一句俚語俗諺:肥是羔羊肉,闊是佛滿洲。前半句話很好理解,說的是羔羊的肉極為肥美,而後半句話則有些讓人費解。闊,當是闊氣,有經濟實力之意。佛滿洲是清代滿族內部一部分旗人的專稱。照例,清代旗人內部待遇大致平等,並沒有具體區別,為何後半句要特殊指出佛滿洲的闊氣像肥美的羔羊肉那般顯而易見呢?
佛滿洲在旗人中何來優勢
清代東北的滿洲八旗有佛滿洲和伊徹滿洲之分。佛滿洲漢譯為陳/舊/老滿洲,指的是清廷沒入關前被編入八旗滿洲的人;伊徹滿洲(也寫作義氣滿洲)漢譯為新滿洲,指清廷入關後加入滿洲共同體的人。《吉林外紀》記載:佛滿洲內又有貝國恩、布特哈之分。前者為滿語種田農戶之意,後者為滿語漁獵之意。清初順治年間,清政府有計劃地在東北地區進行招民屯墾,恢復因八旗內遷導致東北大地造成的真空。隨後又在大烏拉虞設置朝貢衙門——打牲烏拉衙門,將「協領、佐領由京補放,立戶於此(東北地區),謂之貝國恩」。因此,吉林北部打牲烏拉地區佛滿洲人比例很高。康熙初年為防禦對抗沙俄對中國的蠶食,清廷在吉林建城,寧古塔將軍移駐松花江畔新城吉林烏拉,由寧古塔遷來的八旗軍中伊徹滿洲人居多,佛滿洲人比例不大。
在吉林地區,佛滿洲旗人的政治地位優勢比較明顯,不僅因「佛滿洲同族在京者,有世襲佐領」(《吉林外紀》)——朝里有人,而且在吉林本地佛滿洲正黃旗就有世襲佐領——可追溯的先輩「從龍入關」功績頗多。雖然加入旗藉後,伊徹滿洲的嘎山達(鄉長)、穆昆達(族長)也被授予世襲職位,但這些伊徹滿洲因受八旗規制、禮儀習俗影響較晚,且因習俗樸拙,甚至常被關內旗人侮辱為野蠻愚蠢的「烏拉齊」。
除滿洲旗人外,蒙古旗人來吉林的時間略晚,漢軍旗人的地位始終不高,故而在看似待遇相似的旗人內部社會裡,蒙古旗人和陳漢軍旗人(水師營、烏拉鳥槍營)一直缺乏滿洲旗人那種優越感,至於清代中後期那些官莊的壯丁、驛路上的站丁、巡查邊台的台丁,多是從內地發配而來隨旗的新漢軍,地位更低。
待到清中期開始,吉林地區的高官,多由京旗外放,因此也可以說吉林軍政事務即由佛滿洲旗人把持。及至嘉慶年間,清廷因「八旗生齒日繁,京城各佐領下戶口日增,生計拮据」而被迫採取鼓勵京城旗人返回東北屯墾的解決方案後,相當一部分京旗佛滿洲人被吉林將軍安置在北部拉林雙城堡屯墾。他們屯墾之地,有相當一部分竟然是驅趕私自越過柳條邊墾荒的「流民」而獲得的熟地(《吉林市發展史略》)。不僅如此,這些來自北京的旗人還被政府給予資金、種子、農具、牲畜等落戶扶持。這些特殊待遇,難免不被本地旗漢民眾艷羨。
當然,在等級森嚴的封建社會,佛滿洲旗人的所謂優勢是具有很大隱蔽性的。在制度上,滿洲旗人之間的待遇並沒有明文區別,生活狀況也無實質差異。到康乾時期,因功升為高官的伊徹滿洲旗人也不在少數。故而日常生活中,佛滿洲人的優勢大致局限在炫耀自己家族歷史,賣賣老資格罷了。然而清朝中後期開始,東北施行的土地政策悄然改變之後,佛滿洲才又被民間輿論推到風頭浪尖之上。
清代吉林地區複雜的土地權屬
通常認為,封建土地所有制經常以土地私有為表現形式。然而在清代的東北,以旗地、官地為核心的土地所有制卻是一種變相的土地國有制。
與關內旗人聚居營房、滿城不同,為防止旗人漢化,清代統治者要求吉林地區旗人「四品以下,率皆移居近城三、二十里內」(《吉林外紀》)屯中居住。為保證旗丁生計,清政府劃撥了大量土地交給屯居的旗丁耕種。這種土地稱作「旗地」——由國家授撥,並按等級分配,嚴禁買賣與轉讓,但允許置換和繼承(《吉林市土地誌》)。因旗地是按八旗兵丁及家屬分撥,故在民間也被叫做「份地」(《吉林市滿族志》),旗人耕種旗地,「無粟米之徵」,即民間所謂「種地不納糧」。旗田隸屬官衙,由各地旗官入冊掌管。隨著八旗丁口激增,為了滿足八旗軍需民食,清政府還通過移旗招墾、擴旗私墾、增撥荒地等辦法設置了大量隨缺地、旗餘地、加賦地、升科地、伍田地等旗地名目。
官地與旗地的土地性質相似,只不過土地的權屬屬於政府的某些專門機構。如吉林城最高長官吉林將軍就擁有大量官地,官地上的收穫即作為吉林將軍薪俸的補充。吉林行政衙門管理的50處官莊(至今吉林周邊仍有好多以「官地」為地名的鄉村),在光緒十八年時,即管理15248.3垧耕地,納糧11197.45石糧食,以此為地方政府俸祿軍餉。此外,城北打牲烏拉地區,清皇室內務府在此有蜜蜂營、尤家屯等五大官莊,其所產糧食及其它收入為皇室一項開支來源。吉林地區的皇室圍場(獵場)、營盤、馬廠、驛站、學堂也都有本機構所屬的官地,自種或招墾,以其收入為本機構經費來源。
旗地和官地是清代統治東北的經濟基石。乾隆即位之後就曾說過:「吉林原為滿洲根本重地……滿洲田地……於旗人生計大有關係……盡歸滿洲耕種……使其力田服勞,庶不忘舊」。也正因此,清政府嚴令禁止關內流民遷徙東北,並對東北地區非旗人的私有地產,進行了諸多限制。
民地與旗田、官地不同,民地基本上屬於單純的漢民私人所有,是東北土地國有制中的個別現象。民地的管理非常嚴格,對地址、面積等細節,政府都有詳細登記,並按土地數量徵收高額賦稅。不過,由於當時的人口和土地相比,實在是太少了。故而官衙視力所不及,或者乾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導致私墾荒地的現象非常普遍。但是私墾既不受政府保護,還需要時刻提防政府查禁。這些悄然擴大的耕地面積還要等好久,才能變成漢民囊中受法律保護的私產。
在吉林地區還有一種非常特殊的旗地,這就是由北京皇室內務府控制的打牲烏拉貢山,那些山林、河湖中每年出產的土特產是專供皇室消費的貢物。據《吉林通志》記載,打牲烏拉總管衙門的疆域非常廣大,從松花江上游、長白山陰向東、向北綿延,「上下數千里,流派數百支」。貢山範圍內除少部分旗田官地外,還擁有大量可墾荒地,但因這部分土地和「圍場」一樣,屬於皇室產業絕對禁區,故而開發得少之又少。
自清代乾隆年間開始,關內經濟發展達到了一個高峰,土地兼并十分嚴重。施行攤丁入畝政策後,農村剩餘勞動力獲得了更多的自由。遇到災荒年景,如乾隆八年、乾隆九年、乾隆五十七年、嘉慶六年,清政府為穩定局面,偶爾會允許災民出關。而此時東北地區地廣人稀,「社會勞力極感缺乏,對流民的遷來,受到包括坐地八旗旗戶的歡迎,不僅可以為其傭耕、租佃、合開荒地,還帶來了先進的農作技術和其它生產技術,帶來了更高層次的文化……一般旗戶,八旗官兵,先來落戶的流民及社甲鄉地,都會從後來的流民身上獲得好處。清流寓之年,一些旗戶對流民往往多方保護……」(《吉林市發展史略》)隨著流民的不斷增加和經濟的發展,以及清代中後期內地戰亂對關外的影響,清政府在東北施行的旗地為主的土地政策,開始慢慢瓦解。
東北弛禁及土地私有過程中的佛滿洲旗人
東北弛禁始於咸豐同治時期,當時因關內太平天國、捻軍起義,吉林八旗兵丁連年徵調入關作戰,農村勞動力出現一定程度的短缺。為確保地方財政收支,穩定參戰官兵家屬的生活,吉林將軍衙門自咸豐十一年(1861年)開始弛禁,陸續對圍場、貢山的土地起丈放荒。至同治年間統計,吉林地區已有177625垧土地被放出。
光緒初年,為防禦沙俄,清政府全面放棄了封禁政策,在欽差大臣吳大澂的主持下,吉林施行招民實邊籌餉,通省首次掀起放荒墾地與清丈起科(徵稅,也叫升科)的新高潮。為落實清廷「招民試墾」、「妥籌墾務」的諭令,吳大澂不斷派人到山東登、萊、青各屬招募農民來吉,並允許朝鮮難民過境墾荒種地,領照納稅租。此次放墾,吉林地區有173865垧土地被放出。
光緒末年至清亡,清廷再次放墾荒地。這次放荒的土地主要是對城周邊的余荒補放,以及邊遠地區土地的放墾。涉及土地42798垧。這次放荒規模不及前兩次,卻有一個標誌性的事件,徹底改變了吉林地區的土地所有制形式: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吉林將軍長順在奏摺中請示:「吉林旗地向由旗人自占,永不升科。近數十年,旗民私自交產,大半歸民墾種,而佃戶亦輾轉兌賣,幾至無可根查,故往往考諸司冊,戶名依然,而產業則已更易數姓,旗充有地之戶,生計日絀,民種無租之地,欺隱愈深,誠為一大弊竇。已令通省旗戶自占之地、出賣之地及站丁官莊之地,悉行報明,派員查丈,一律升科。」旗地升科標誌著吉林地區旗地制度徹底瓦解,自此旗人種地開始納稅。很快,除關乎省城旗務處保有部分旗地作為今後輔助旗人改善生計外,吉林省原有旗地全部私有化。
通過三個階段的土地放荒,土地私有制形式在吉林地區被確立。而這一過程中,承領荒地者需要支付銀兩。這對經濟困窘的流民而言,則完全無力承擔。於是「土地完全被城鎮中的官吏豪門世家、商業主、以及鄉村中的『占山戶』所占有」。(《吉林市滿族志》)
占山戶與坐地戶是吉林地區民間的一種特殊稱謂。占山戶都可稱坐地戶,但坐地戶不一定是占山戶。占山戶系指清初專門撥給旗地的滿洲人(所謂「山」或與貢山有關),坐地戶通常是在官荒放墾前即在該處耕種土地的住戶。占山戶中佛滿洲旗人具有一定比例,早在弛禁之前,他們早就擁有一定數量的私有土地。道光十三年(1833年),當時吉林將軍及打牲烏拉地區就曾將所屬貢山地畝73000垧,全部出放給個人(《吉林市滿族志》)。
在後到吉林承領、租種土地的新移民眼中,原本就有土地的佛滿洲旗人在土地私有過程中,不僅承襲過去的旗田,又取得了新的實惠,成為新興地主階層中人數占優的群體,難免眼熱羨慕,生出些不甜不酸的風涼話。
祭祀時供品為豬肉,取自《吉林舊影》
吉林滿族人的「闊」習氣
貫穿整個清代,吉林佛滿洲旗人「家庭內部均有充差或充丁人員,每月按時領俸銀,家眷照常私種少量田地」(《吉林市滿族志》),生活條件大致達到了當時小康水平。其中一些富裕的旗人對流民「非特不加拒絕,反極盡招徠之能事」(《逸齋隨筆》),通過私租其土地獲利。因而在新移民眼中,這些佛滿洲旗人是富足的社會群體。
在土地私有化過程中,一部分佛滿洲旗人成為新興地主階層的一分子。恰逢此間,吉林城燒窯業興起。富裕的旗人大肆改建過去的土坯房舍,興建磚瓦到頂的住宅,據說吉林城鄉舊時的許多滿族式樣的青磚民居就是在這期間建造的。而讓新移民咂舌的是吉林滿族民居竟然有「京師風格」(《吉林民居》),無論三合院、四合院往往僭越規制,把院子的正門像關內的衙門一樣,修在院落的中軸線上!
吉林旗人注重儀表,除極個別邋邋遢遢外,絕大多數人出現在公眾視野時,都能做到衣著得體,至少是乾淨整潔,男人有派頭,女人顯端莊。在飲食上也特彆強調繁瑣的規矩。旗人好吃餑餑,喜歡吃肉,而且每餐的儀式感特彆強,這在新移民心目中難免留下不會過日子的印象,進而產生出「他們必定闊氣」的認識。
最讓新移民「眼暈」的是旗人經常舉行祭祀,而佛滿洲人的祭祀比伊徹滿洲的要繁複靡費。《吉林鄉土志》記載:佛滿洲旗人,每當冬季農暇,多殺牲以祭遠代祖先……富者三日始竣,貧者一日即止。除前述跳家神外,還有祭祖、祭神杆、祭樹神等眾多祭祀活動。每次祭祀都要殺豬擺供,大吃大喝。不僅自己人吃,哪怕過路之人,只要不違反祭祀的禁忌(如帶狗屁帽子),都可參與吃喝,且吃得越多,主家越高興。在祭祀樹神時,吃剩的豬肉還不能攜帶回家,而要扔在樹旁,以示盡為神所享用也。這種鋪張浪費的祭祀習慣讓新移民看得瞠目結舌,大呼佛滿洲人闊氣!
供桌上擺滿了祭祀食品牛舌餅,取自《吉林舊影》
諸如前述的佛滿洲旗人風俗事例還有很多。正是因佛滿洲旗人在世職、占地、生活習氣等方面給新移民留下了種種闊氣感覺的不斷疊加,使其主觀認定佛滿洲人最為闊氣,最終導致民間俚語留下了「肥是羊羔肉,闊是佛滿洲」的歷史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