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樓的住戶是否應該交電梯費?

2023-12-28     法妞問答

原標題:一樓的住戶是否應該交電梯費?

電梯費問題是小區業主常見的糾紛之一。很多一樓住戶會認為自己沒有使用電梯的需求,沒有享受到電梯的價值,不應該支付相應的電梯費。

  網友諮詢:

一樓的住戶是否應該交電梯費?

  律師解答:

即使家住在一樓,仍需交納電梯費用。

電梯與小區內的花草樹木、路燈、噴泉等一樣,都是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並且電梯運行服務不會因為一樓的住戶不乘電梯,電梯的運行維護成本就會有明顯降低。電梯的維護和運行費用與具體的使用情況無關,是整體分攤給所有業主。一樓業主平日裡不使用電梯,不直接從電梯獲益,但這並不能代表業主可能因為電梯的正常使用而獲得利益。比如,電梯內的廣告收入,這部分收入是歸全體業主所有的;再比如,建築物的維護也需要用到電梯,一樓業主也是受益者。所以一樓住戶應該與其他樓層住戶一樣承擔電梯費。

 律師補充:

建築物共有部分之間、專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之間是相互關聯、密不可分的,權利和義務的享有和承擔需進行全方位的衡量,而不應完全的就事論事,將其割裂開來。共有部分因其特性,不保證每位業主都會使用到其功能,可能業主從不會使用到某一共有部分,但這並不能否定該共有部分可能為業主實現潛在和無形的作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條 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第二百七十二條 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二百七十三條 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

業主轉讓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併轉讓。

劉玄律師簡介

陝西豐東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專職從事律師行業多年,擁有夯實的法律功底和豐富的辦案經驗,能夠從客戶的實際情況出發,快速找出案件癥結點,同時在龐雜的法律規定中理清法律關係,給予較優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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