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繼承人,又稱「無囑繼承人」,是指依法律規定的繼承範圍、繼承順序和遺產分配原則承受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人。
網友諮詢:
對被繼承人盡照顧義務的非法定繼承人可否繼承遺產?
律師解答:
盡到主要照顧義務的非繼承人可分得適當的遺產。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遺產繼承處理的不僅是當事人之間的財產關係,還關係到家庭倫理和社會道德風尚,賦予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酌情分得遺產的權利,體現了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分給適當的遺產要根據對老人生前扶養的具體情況和遺產的數額、其他繼承人所盡的義務等方面作分析和處理。
如果繼承人以外的人,對被繼承人所盡的扶養義務大於被繼承人的子女或其他法定繼承人,可以取得遺產中的相當數額甚至可以取得大部分遺產。如果被繼承人的生活完全或基本上是由他人扶養照料,其遺產也可以由扶養照料被繼承人的人全部承受。
律師補充:
繼承人以外的人並不排除他們與死者有某種血緣關係,由於我國民法典所規定的法定繼承人的範圍比較窄,僅限於配偶、子女、父母、男女兩系祖父母、兄弟姐妹等範圍內,而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叔伯、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均屬於繼承人以外的人。而且當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存在時,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男女兩系祖父母、兄弟姐妹也不在繼承人之內,他們也屬於繼承人以外的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
許啟耀律師簡介
許啟耀,福建達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十多年智慧財產權代理經驗,尤其擅長處理商標侵權、制假工廠、商標保護方案、各種不正當競爭,以及各種各種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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