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貴州「淫魔」薛登案:一年禍害14名留守婦女,最大已經60歲

2023-02-19   生活像爬山

原標題:案例貴州「淫魔」薛登案:一年禍害14名留守婦女,最大已經60歲

「我恨女人,只要一看到她們我就控制不住自己。」

2006年4月26日,貴州某警局接到一名男子的報案,聲稱有個女子昏倒在網吧旁的廢棄儲藏室內。可當警方趕到男子所指認的地點之後,發現該女子早已亡,而報案男子也沒有任何蹤跡。

據法醫鑑定,該女子脖頸處有一道極深的勒傷,窒息而亡,且在女子體內發現有男的DNA,對此警方初步斷定,這是一起惡奸案。

但同時,有處疑點引起了警方對報案男子的懷疑,到達廢棄儲藏室要經過一條很長的通道,一般沒有人會到這裡來,可從者亡時間以及男子報案時間來看,他是如何預料到女子遭遇了不軌,並立即撥打了報警電話?由於該周邊沒有監控,警方便將報案男子視為犯罪嫌疑人,並以電話為突破口,進行追蹤調查。

這名報案男子是誰,難道真的在犯罪之後主動報警,為何要這麼做,他到底圖什麼?一連串的疑問圍繞著警方,而這一切只有將這個犯罪嫌疑人揪出來,才能知道結果。

當時連警方都沒有想到,做出這等違法亂紀甚至是違背人倫道德之事的,竟然是25歲的年輕小伙子。

該男子名為薛登,自身能力不錯,當時還在某桑拿中心擔任大堂經理,每月薪資都有2千多元,人際關係也不錯,甚至在同事看來,薛登就是個老實且負責任的男子。可這樣一個人又是為何自甘墮落,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警方依法將其逮捕,並不僅僅只是上述一個案件,他還是一個慣犯。

貴州「淫魔」薛登案,一年禍害14名留守婦女,其中最大已經60歲了。他到底是如何走上這條路?

感情坎坷漸生怨憤

薛登雖然自身能力不錯,但原生家庭卻十分窮苦,沒有女孩願意跟著他一起過苦日子,再加上薛登父母的年紀也大了,年輕時做苦力活落下了許多病根,所以一年下來薛登的工資又大多用到了父母治療費用上。在這種情況下,薛登接連兩次遭遇了感情的失敗,雖然對方沒有說明原因,但薛登心理也清楚,只是對現實的挫敗讓他宛如被一張無形的大網緊緊包裹,充滿了無力感。

但後來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薛登又再一次向一名女子敞開心扉,他是對方的救命恩人,原以為這段有著生恩情的愛情能夠善終,卻不料對方還是因為家庭條件向他提出了分手,並轉而跟著一個比他大十多歲的小廠老闆投懷送抱。

接二連三感受到女人物質的挫敗後,薛登對女越來越厭惡,再加上這段感情受傷,讓一度陷入低迷狀態的薛登,不慎沾染了毒品,進而愈發沉淪並上癮。

2002年,薛登吸毒被警方察覺後,強制被勞教3年,直到2005年才獲得自由。

這3年的經歷,非但沒有讓薛登有任何反思,甚至還因此對女子的惡念越來越大,在他看來,這世間所有的女子都是嫌貧愛富的,尤其是長得越好看,就越看不起窮人。再加上這三年戒毒期間,薛登生理需求也沒有得到正常宣洩,於是在他觀看不雅視頻之後,惡念隨之滋生並膨脹。

彼時的薛登已經不再想跟女子有任何感情的交流,他只是將其當做慾望發泄的工具而已。就這樣,在薛登扭曲的心理下,開始瘋狂作案,在短短的一年時間內,就禍害了14名留守婦女,其中導致了13傷,甚至為了滿足扭曲的慾望,各個類型都不一樣,最大的已經60歲了。

但這個貴州「淫魔」薛登,或許自己也沒有料到會在最後一次栽了。

2006年9月9日,一個名叫曉琴的女子同樣也遭到了薛登的侵害,但當時的她機智靈敏,並未激怒對方,而後便在對方離開後不久,確保自身處於安全的狀況下,立即撥打了報警電話。如此警方才能及時出警,並順利將這個犯案多起的「淫魔」薛登成功抓獲。

《刑法》明文規定,QJ罪,是指行為人違反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違背被害人的意願,採用暴力、威脅、傷害或其他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X行為從而構成的犯罪。

QJ行為主要是以違背婦女意志為前提。在這起貴州「淫魔」薛登案中,被遭到侵害的14名女子,她們與薛登互不相識,且大多都是作風良好的女子,自然不存在與一個陌生人在外面有任何親密交流的可能。

但薛登卻在犯案時攜帶兇器,當對方遭到反抗的時候動用暴力,進而強制對被害人實施侵害,上述被勒的這個女子就是因為反抗過於激烈,這才被害。薛登此舉,已經違背了婦女的主觀意願,構成了情節極為嚴重的QJ罪。

與此同時,在犯案數起中,造成了13傷的結果,更是構成了故意人罪,數罪併罰,法院對薛登的處罰雖然沒有公布,但如此罪大惡極,等待薛登的,既有可能會是刑。

嗜欲者,逐禍之馬也。對慾望毫無節制的滿足,縱然享受到了一時的歡樂,但最終還是被墜入無盡深淵,獲得嚴懲。雖說因為家庭條件而拋棄薛登的三名女子比較物質,但這並不能成為他違法亂紀的理由,只能說,導致這一切結果的,終究還是自己心理的惡念罷了。

(註:《貴州「淫魔」薛登案:一年禍害14名留守婦女,最大已經60歲》人名均為化名,部分圖片為網圖;文章禁止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