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朋友注意!在我國這8種情況下是無法申請農村建房許可證的!

原標題:農民朋友注意!在我國這8種情況下是無法申請農村建房許可證的!

導讀:在我國農村這8種情況下是無法申請農村建房許可證的:宅基地面積已達到規定的標準再申請新宅基地的、出租、出賣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築物(缺房戶合理調劑的除外),或者將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請宅基地的等情況。

農村建房申請是很多農民朋友遇到的一個難題,審批嚴格,審批時間長。如果不申請就建房,最終就變成了違建,一旦拆遷,補償很低。

經常接到農民朋友諮詢說:現在遇到拆遷了,但是房屋被認定為違章建築不予補償。究其原因,大部分是因為當初建房不能審批,就在自己的耕地或隨便找塊地就建房了,這種情況想要爭取合理的補償就很困難了。

也有很多當事人還是很堅持的說:我在農村沒有房子肯定可以建房。這就關係到農村建房申請的問題。

以下8種情況農民是無法申請建房的,而有7種情形,農民是可以申請建房的。

下面具體分析:

我是無房戶,為什麼不能申請建房?

我們先來舉一個例子。

小王是本村村民,有一處老宅子,但是由於經濟問題把老房子賣給了同村的其他人。幾年後小王經濟好轉,想重新建一座房子,但是很遺憾,他已經沒有申請宅基地建房的資格了。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夠擁有一處宅基地,而且宅基地的面積不能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所以,由於宅基地出售、自願退出獲取補償導致在農村沒有房屋居住的,是不能後再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的。即便說你沒有房子,沒有宅基地,也是無法獲得建房批准的。如果擅自建房,那一準就是違建。

以下8種情形是不能批准宅地基申請的:

1、宅基地面積已達到規定的標準再申請新宅基地的,但為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划進行舊村改造的除外。

2、出租、出賣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築物(缺房戶合理調劑的除外),或者將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請宅基地的。

3、以所有家庭成員作為一戶申請宅基地並被批准後,不具備分戶條件或不合理分戶申請宅基地的。

4、子女已立戶且符合立戶條件,其父母再單獨申請宅基地的。

5、擬實施舊村改造的區塊或實施規劃撤併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

6、對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體的。

7、違法建房未依法處理結案的。

8、其他不符合申請建房條件的。

這八種情況下,農民是無法申請建房的,大家要記清楚。不要盲目建房,導致損失。

以下7種情形是可以批准宅基地申請的:

1、因國家或集體建設、移民、災毀等需要遷建、重建的。

2、實施城市、村莊和集鎮規劃或舊村改造,需要調整拆遷的。

3、現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本辦法規定限額標準需重建、擴建的。

4、已具備分戶條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本辦法規定限額標準需重建、擴建的。

5、經縣人民政府批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引進或招聘的專業技術人員,確需在農村安家落戶的。

6、離休、退休、退職的職工,復員軍人和華僑、僑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證明回原籍定居的。

7、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

只要滿足上面情形的一種,那麼您就可以在農村申請建房了。

建房申請首先要向村委申請,由村委向國土部門報批,並經規劃建設部門同意,發放規劃建設許可,然後您就可以建房了。

國家近幾年一直在加大農村「一戶一宅」的整治工作,所以在農村建房也變的更加嚴格。在2008年《城鄉規劃法》出台後,農村建房中《宅基地使用權證》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是必備的手續。

宅基地使用權證書主要是確定農民朋友是否擁有該塊宅基地的使用權,而《鄉村規劃許可證》是決定宅基地是否在當地規劃許可範圍之類,是否能夠動工修建房屋。所以這兩個手續是不可缺少的。

如果大家需要在農村建房,一定要有合法的手續,才能建房,否則有可能會認為是違章建築讓你自行拆除。就算政府或村委會沒有進行阻攔,也許在多年後遇到拆遷項目的時候也很難按照合法建築要求合理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