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所謂的獨一無二,指的也是獨特性,不被模仿,不被複製。
你有你的情感,我有我的想法;你有的脾氣,我有我的個性。所以問題就來了,兩個毫不相干的人,為什麼能走到一起談戀愛?是冥冥之中自有緣分,還是有現實的必然因素?
其實你可以永遠相信一句話:
「一切的愛情,都是由性心理引發的。」
如果男女之間沒有性方面的衝動,那互相靠近,收割對方的強烈心理慾望,必然會大打折扣,甚至全無。
當然你們的感情、關係,不一定如此膚淺,但戀愛的開端,一定繞不開這一點。或者在任何時候,我們都應該把此看成兩性關係的基礎。
男女互相吸引的本質是什麼?從三個方面,道清真相!
這三個方面,也對應著當下社會中最為常見的三種感情狀態。
你遇見他,她遇見你;你愛上她,他愛上你。這不一定就是你們之間有莫大的緣分,更不一定是你們絕對契合、完美適配,更有可能,這一切的發生只是剛剛好。
換種簡單的說法。
在你最孤獨,最需要一段感情的時候,如果當初出現的那個人,不是你現在的伴侶,換了另外一個,同樣可以走進戀愛。
只是你們剛好遇到,剛好不討厭,又剛好能回應彼此。實際上,這樣的「剛好」並不是只有哪一個特定的人,才能完成與實現。即使不是你隨便遇到一個人,就能完成這種「剛好」的,在你遇到100個人當中,也會有20個能實現這種「剛好」。
更甚至,在你最需要一段感情的時候,哪怕只是一個你不喜歡,但同樣你也不討厭的人,只要能陪在你身邊,你也會對ta有感情。
並不是因為對方有多好,跟你有多合適,只是那個時候的你,太需要一段感情了。
在一起之後,你覺得這個人很好,也不一定就是這個人真的很好,更有可能是你太需要一段感情了,於是導致你給ta上了一層濾鏡與光環。最後你深深地愛上了自己的幻想,或者愛上了自己幻想出來的ta。
當然這種感情在開始時,很容易碰撞出各種耀眼的火花,但隨著自身問題的填補,也很快會出現倦怠、厭棄和質疑。
除了上面講到的第一種,因為情緒的提供而走進戀愛,在生活中也是大多數。一般這樣的戀愛,都有一個共同特徵:只能在一起吃吃飯、喝喝酒、打打遊戲,再偶爾通過刻意的表現與布置,去製造一些浪漫。
反過來一旦面對現實的問題,就會產生矛盾。或者在本質上,他們會通過對現實問題的逃避,來延續這段戀愛的壽命。
但是最終,任何轟轟烈烈的感情,都是要走進生活的,所以到最後,也只有不歡而散的結局。
再把情緒的提供解釋清楚一些。
你這個人很帥,或者你很幽默,可以逗我開心,讓我跟你在一起的時候,情緒上能得到極大的滿足,並產生依賴。
又或者你這個人對我很好,在生活中會有各種噓寒問暖、無微不至的體貼。
所以這樣的戀愛,一般都是討好性質、迎合性質的戀愛,並不能共同地面對生活問題,以及得到內我的成長。
最不被大家注意到的,你身上的香水味,也有可能是引發我身上荷爾蒙爆發,然後接近你,想要和你戀愛的衝動。
比如說,因互相需要而走進戀愛,又因為不停的互相需要,而長久。所以相對來說,有穩定的、持續的現實價值提供,兩個人的戀愛更有可能長久。
首先你要清楚一個實情:男女之間發生任何激情、浪漫的感覺,都只是暫時的。
再讓你有激情的一個人,在一起三五過後,也會回歸平淡。或者那個讓你牽腸掛肚、意難平的人,更多則是內心的執念在作祟。如果真的在一起,天天睡在一起,等睡夠了,睡膩歪的時候,什麼激情,不可能再有。
所以我們每個人,都認為感覺是王道。
如果你追尋的是一種激情的感覺,那麼這種感覺很容易獲得,同時也很容易消失。
換種簡單的說法,兩個人剛在一起的時候,叫感覺,叫感情,但是隨著日子往前走,所有的感覺,所有的感情,都會變成一種關係。
從嚴格意義上來說,感情和關係,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如果後來你們從感覺,從感情變成了一種關係,那麼關係的維持,靠的就是現實價值。否則我們不可能再心甘情願地追隨對方。
心甘情願,是因為對方有價值,能夠滿足你的需要,這個才是真正的動力與積極性。
說在最後的話,也是猜到了一定會有人問:既然因為相互需要而走到一起,那為什麼還會分開?這個問題也往往被大家搞複雜了,有沒有一種可能,就是自己的需要,隨之時間、年齡和經歷的變化,也跟著發生了變化,不能再被對方所滿足?
對,就這麼簡單。所有爭執的問題,困惑的問題,都是表象上的問題。
每個人的需求都不是一成不變的,在不同的階段,會發生不同的變化。後來不一定是對方變差了,只是供求不在一條線上了。
比如剛開始,對方有的很多東西,知識、技能、眼界、頭腦都是你沒有的,也是你需要的,才可能對你發生吸引。但是後來,你的需求變了,不再需要這些東西了,換成了別的。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