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支持《滿江紅》,只有讓造謠者賠到傾家蕩產,他們才知道敬畏

2023-02-03     這才是戰爭

原標題:堅決支持《滿江紅》,只有讓造謠者賠到傾家蕩產,他們才知道敬畏

這些年來,對中國的網絡我有兩個感悟,一是造謠的人特別多,因為幾乎零成本而又幾乎無代價。嘴一張,謠言張口就來,而為造謠付出代價的極少極少的。二是抄襲的人特別多,也是因為幾乎零成本而又幾乎無代價。

人們對造謠、抄襲者都是深惡痛絕的,可為什麼這幫人老是能不付出代價?他們不付出代價,只會鼓勵這種風氣,造成惡性循環。

原因是很簡單的,追究他們法律責任的成本實在是太高了。

2022年有個大事,那就是「知網」被處罰了。我早就想起訴知網了,這個不勞而獲的侵權犯,當時我標題都想好了——《全中國的作者聯合起來,一起起訴知網,讓這個最不要臉的侵權犯賠到傾家蕩產》,結果讀者里的律師一致勸我不要寫,就是因為他們覺得不划算,成本高、牽涉精力,還未必斗得過知網背後的人。

這幾年來網絡大V其實早已成為造謠的主力軍,謠言反而容易傳播,傳播就帶來流量,流量給他們帶來金錢。

一、電影《滿江紅》起訴大V一事,體現出的是片方的表里不一

這幾天電影《滿江紅》起訴了四個涉嫌造謠的大V——「沈逸」、「屠龍的胭脂井(楊瀅)」、「平原公子趙勝(申鵬)」、「喵斯拉大王二號機」,雖然法院沒判呢,但只要開庭,這四個大V必定敗訴。

其實不要說明眼人知道四個大V必定敗訴,這四個大V自己也知道自己肯定敗訴(「屠龍的胭脂井(楊瀅)」自己承認如果片方告她侵犯名譽權,她肯定敗訴)。

張口胡說八道的事,他們能不敗訴嗎?

《滿江紅》這部電影,我是很不喜歡的。岳飛一事,是最讓中國人悲憤的事之一。如此悲憤的一件事,拍成喜劇合適嗎?顯然是不合適的。戲說歷史要有度,不是張口就來、娛樂至死的,岳飛一事在國人心中永遠是既痛又悲且怒,來個喜劇化的戲說,這其實是對歷史的不尊重,是對中國人的不尊重,是對整個中華民族的不尊重。

在最後,殺不殺秦檜這個問題上,張藝謀來了個「假秦檜」激情昂揚背誦《滿江紅》,美其名曰不殺秦檜比殺秦檜是更重的懲罰——一把刀殺死一個秦檜,一首詞可以殺死千萬個秦檜。似乎只要背誦《滿江紅》,就洗滌了秦檜的心靈,讓所有的秦檜們心靈得到凈化。既然如此,那讓秦檜光著膀子、披頭散髮,背上露出四個大字「精忠報國」,然後再激情背誦《滿江紅》,豈不是更煽情?很多人(鬼知道是不是營銷號)說看到這段看哭了,這種強行的煽情也值得你哭?這種強行的煽情是在赤裸裸地侮辱中國人的智商。

而「一把刀殺死一個秦檜,一首詞可以殺死千萬個秦檜」正是《滿江紅》想要營造的歷史觀、價值觀。

我們的中國的導演,文化功底呢是幾乎沒有的。但平時被身邊馬屁精吹捧慣了,他們還不自知以為自己懂天懂地什麼都懂,非要把他們那點淺薄的認識強加給觀眾,給人的感覺比吃了蒼蠅還噁心。中國電影總體水平差的根本原因就在於導演們水平功底太差了。張藝謀在電影《滿江紅》表達的這個價值觀其實是孔子的法治觀,原文是「言必教而後刑也,既陳道德以先服之。而猶不可,尚賢以勸之;又不可,即廢之;又不可,而後以威憚之。」

這句「一把刀殺死一個秦檜,一首詞可以殺死千萬個秦檜」,從中我只看到了五個字——「刑不上大夫」,當官的不能死刑。原來士大夫們犯了罪是不用接受斗升小民所以為的肉體懲罰的,讓他們凈化心靈就是最好的懲罰。騙誰呀,太侮辱人智商了吧。孔子雖然講「先教後刑」,但不是不受刑罰,孔子說的是「以德去刑、以威立刑、寬猛要相濟」,「一把刀殺死一個秦檜,一首詞可以殺死千萬個秦檜」其實就是只講「以德去刑」,不講「以威立刑」。其實不就是給肉食者、給精英階層開一個「後門」麼?

我們老百姓只知道做錯事要付出代價,犯了罪就該受刑罰。如果士大夫們犯了罪,只要背背詩詞凈化心靈,那這個清平世界、朗朗乾坤似乎就跟平頭百姓毫無關係了。

最有意思的是,既然電影《滿江紅》打造的是這樣一個價值觀,那麼當它認為有大V造謠時,採取了態度就不該是起訴這些大V,而是應該請這些大V自行背誦詩詞或者自行朗誦《刑法》、《民法》即可。按照電影的邏輯就該是這樣:一次起訴可以教育一個大V,請大V們自行讀法可以教訓千萬個大V。

你電影就是這個邏輯呀,在宣傳「先教後刑,以德去刑」,那你自己遇到事了,怎麼就變成「以威立刑」了呢?為什麼電影《滿江紅》自己遇到了事,就不願意按照自己打造的價值觀行事呢?既然如此表里不一、言行不一,豈不是在扇自己的巴掌?

二、不喜歡這部電影,不是可以隨意造謠的藉口和理由

但是,我們必須得講理,「不喜歡這部電影」和「造謠」完全是兩回事。「不喜歡這部電影」不代表「這幫涉嫌造謠的大V就是好人」。

我們中國人非常講究唯物辯證法,但在實際運用中往往非黑即白。對於有些不喜歡電影《滿江紅》的人來說,那些涉嫌造謠的大V就肯定是正義的。

這完全是胡扯蛋。就算電影《滿江紅》有千錯萬錯,有無數讓人不喜歡的理由,你造謠就是你錯。

沒有哪部電影是不能被批評的,但批評和造謠也是兩回事。

我們的網絡上,無論是大V小V還是吃瓜群眾,流行著一種詭辯術——把造謠說成是質疑或批評。比如被起訴的四人之一「喵斯拉」還振振有詞地告訴記者:「發文的時候沒有想到會被起訴,因為我沒有想到會有這麼可笑的事情。一個公開上映的電影和它的宣發行為居然不允許評論了。得知要起訴後,該早起還是要早起,該上班還是要上班,難道日子不過了?」

別把造謠洗白成「評論」,你那個叫造謠,不叫評論。更可笑的是,造謠者還喜歡搶道德制高點,還來一句「這是中國電影產業發展道路之爭,是中國文化自信之爭,是中國在世界文化領域地位之爭。大道所在,不得不爭。」請問造謠和「大道所在,不得不爭」有半毛錢關係嗎?非要搞個義正詞嚴的人設,真噁心。

無論是大V小V,動不動就來個「質疑」。可是他們的所謂「質疑」是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這種不叫質疑,這種叫造謠。

什麼叫質疑或批評?有證據才叫質疑或批評。你這部電影這個地方不對,事實是什麼什麼,記載於哪裡哪裡。你得拿得出來。你拿不出來,你就是胡說八道。按照法律規定,《滿江紅》片方主張名譽權受侵犯,那麼被告的這四個大V應舉證證明自己發布的信息均為真實,且未影響被告名譽,若無法提供有效證據佐證,侵權即成立。

四個大V說《滿江紅》「偷票房」、「抄襲」、「幽靈場」、「買票房」、「資本操控」、「關聯交易」,請問那四個大V拿得出證據嗎?非常可惜,他們什麼都拿不出。

拿不出你就敢張口就來啊?因為他們認為在中國亂說話不用承擔責任,是遊戲規則麼。

被起訴的四人中的「屠龍的胭脂井(楊瀅)」就赤裸裸地說:「沒有這麼破壞規矩的,網上講兩句話,就告告告。」正如前面所說,我們中國的言論太自由了,違法成本太低了,侵權的成本低到幾乎不用付出代價。所以就有了網絡大V們自以為的規矩——我可以亂說話,你不能告我。當碰到較真碰硬的人時,他們居然覺得自己冤枉無比。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在網絡上,他們可以詭辯,騙自己的粉絲:「這是質疑。」不好意思,當人家要用法律跟你較真碰硬時,你們四個大V去跟法律講這是質疑,你看法律理不理你。

對於一個網絡大V來說,自己被起訴並不是重要的,粉絲和流量才是他們關心的。所以對片方的起訴,這些大V必須在網上強硬回應,這是回應給自己粉絲看的。網上這種事,我就記得一個「特斯拉」,當時網上也是一堆人為了流量一窩蜂的上,拿到特斯拉的律師函還曬網上繼續收割一波流量,結果呢一個個乖乖道歉,還有哪個囂張的?別管特斯拉這個車怎麼樣,你沒實錘你就敢胡說,那被錘的就是你。

不要對自己是「自由主義」,對別人就是「馬列主義」。這種心態不是這四個大V特有的,幾乎所有網民都有這種心態,自己可以不負責任的說,當別人動真格的,就驚呼「你怎麼可以破壞遊戲規則」?普通人只不過是因為維權成本實在太高,才忍氣吞聲不較真而已!

把無恥當成規則,這是風氣的敗壞!

三、大V們的回應再次證明了嚴復對國人的評價之正確

這一事件中,除了《滿江紅》片方言行不一這一大笑點之外,還有一大笑點就是大V們的回應。

這幫大V的回應非常有意思。

「沈逸」說:「我的微博能夠引起片方的重視有些受寵若驚。起訴是權利,應訴是法律義務。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相信片方能夠在庭審環節以嚴謹證據來回應關切說明真相。法院見!」

重點在「相信片方能夠在庭審環節以嚴謹證據來回應關切說明真相」

這也是網絡大V慣用的詭辯術——你片方必須得自證清白,否則我說的就是對的。

可惜,不好意思,《滿江紅》不需要自證清白。反而是你沈逸需要承擔舉證責任,證明自己說的是真的。這就是網絡大V慣用的詭辯術——倒打一耙。可惜,現在跟你講法律,把你在網上詭辯那套收起來吧。只要你不能舉證,片方在法律上就是清白的。

「平原公子趙勝(申鵬)」也是類似的說辭,他說:「我非常期待和他們對簿公堂,好好研究一下《滿江紅》的投資方合同,看看到底電影成本是多少、營銷宣發是多少、演員片酬是多少、分帳是怎麼分的。」

同樣道理,「平原公子趙勝(申鵬)」這句話就是在說「我沒證據,請法院幫我找證據」。簡直就是笑話!你得看過合同,拿得出實錘,你才能說出你那些涉嫌造謠的話。你沒實錘,你憑什麼說?

四個人當中最搞笑的是「屠龍的胭脂井(楊瀅)」,這個女人充分證明女人的腦迴路和正常人是不一樣的。

她先說:「出來混,誰屁股上沒點屎呢?做人不要太囂張,給人留活路,就是給自己留一線。」

這就是剛才說的,他們覺得自己在網上胡說八道是可以的,但如果你要較真碰硬,用上法律手段,那你就太過分了。可他們從來不會認為自己張口就來胡說八道有沒有過分。我都搞不懂了,到底是誰囂張啊?居然是維權的囂張?你造謠的反而不囂張?所以我們中國才會有「惡意討薪」這個詞啊!

然後她還非要威脅一下,「出來混,誰屁股上沒點屎呢?」嘖嘖嘖,別看是個博士後,其實和那個曾經爆紅網絡的「重慶保時捷女車主」是一個德性的人,自己優越感很足,不威脅一下別人就渾身難受。

正因為這種心態和情商,她說出後面的話一點都不奇怪。

她說:「跟沈逸老師一起應訴。此外,說了關聯交易,到時候法院立案,為了應訴,會請專業第三方團隊對滿江紅財務進行盡調和審計。

最沒出息的就是這種自己心虛卻動不動威脅別人的。你掌握了關聯交易的實錘你才能影射張藝謀涉嫌關聯交易,你壓根沒掌握你就敢開這個口,這不是造謠是什麼?張藝謀不需要自證清白,你「屠龍的胭脂井(楊瀅)」只要拿不出實錘,張藝謀在法律上就是清白的。

所以她自己也承認,肯定敗訴。

但這姐們就是這毛病,不威脅一下別人就渾身難受,還審計呢,你願意掏審計費用嗎?吹起牛逼來不上稅呢。這種話是她騙自己粉絲維持人設的,其他人要相信,那你就傻了。我不懂審計這塊,大概估算了一下,好像審計費用是十幾萬人民幣。來來來,這姐們既然吹這個牛,坐等她掏錢審計。

這姐們啊,腦細胞真的和正常人不一樣,我們再來看她另一條回應。

她說:「我明招暗招都可以用上了。」還是很心虛,又一次威脅片方,她以為自己是黑老大呢,黑白兩道通吃,還明招暗招收拾別人?不會真以為自己是個網絡大V,就以為自己在中國是個了不得的人物了吧?這種女人,跟那些經常被曝光的「我認識某某某」,又有什麼區別呢?

我們再回到最前面的截圖,就是這個姐們囂張地大喊:「但是這種事,判輸就是贏了,就是給我買流量。」

這就是大V們在網上敢於胡說八道的底氣之所在!就算判輸了承擔法律責任,他們的收益卻還高於損失。

我聽讀者說,那個網上的侵權圖書館——Z圖書館,其負責人被美國人給抓了。對於包括我在內的很多人來說,免費的圖書資源沒了。但是如果中國也像美國這樣,對抄襲、造謠、侵權較真碰硬的話,網絡風氣馬上晴朗無比,95%的大V會銷聲匿跡。

《滿江紅》這部電影,我不喜歡只是我個人觀點,喜歡的人大有人在,這屬於青菜蘿蔔各有所愛。從我的角度,電影《滿江紅》有槽點,可它能上升到危害社會的程度嗎?顯然是不可能的。

而大V們張口就來、指鹿為馬,把侵權當成家常便飯,其實是這個社會的普遍現象。中國的各種廠家、商家因為侵權被外國處罰的案例還少嗎?把人家的智慧財產權拿來就用,毫不臉紅。2015年,跨境電商還沒那麼發達的時候,由於涉嫌銷售仿冒產品,中國5000餘名商戶使用的PayPal帳戶被美國法院的臨時限制令凍結,涉及金額高達5000萬美元。

抄襲、造謠,各種各樣的侵權,你到國外去試試看,幾十萬、幾百萬的罰你,還可以送你進去5年、10年的監禁。

可是在中國有這樣的處罰力度嗎?「狼牙山五壯士」中的兩位英雄葛振林、宋學義的後人葛長生、宋福保起訴《炎黃春秋》雜誌社前執行主編洪振快侵害名譽權、榮譽權一案,法院的判決是:一、被告洪振快立即停止侵害葛振林、宋福保名譽、榮譽的行為。二、被告洪振快在判決生效後三日內公開發布賠禮道歉公告,向原告葛長生、宋福保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該公告須連續刊登五日,公告刊登媒體及內容需經法院審核,逾期不執行,法院將在相關媒體上刊登判決書的主要內容,所需費用由被告洪振快承擔。

洪振快一分錢沒賠,他受了教訓了嗎?從他事後的言論看,根本沒接受教訓,嘴巴繼續很老。罰他個兩百萬,你看他嘴巴還老不老?

在電影的侵權案例中,《獨行月球》片方起訴,請求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元。這種1元的名義賠償,會讓三個被告接受教訓嗎?

國內各種案例中,起訴請求賠償1元的非常多,原告更多的是為了爭口氣、正個名,對經濟賠償考慮很少。這種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毫無威懾力。

所以,電影《滿江紅》起訴四個大V,人家怕嗎?一點都不怕,人家第一件事就是想著趁機收割流量,只有最傻的那個「屠龍的胭脂井(楊瀅)」傻乎乎地說出:「就是給我買流量。」

馬克思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絞首的危險。」

對於現在很多大V來說,根本不需要犯絞首的危險。在流量的巨大利益面前,大V們幾乎零成本,幾乎零風險,幾乎不用受懲罰,哪怕受了懲罰,代價輕微。他們有什麼可怕的?他們有什麼不敢的?所以大V們口口聲聲要求別人尊重他們的權利,自己卻肆意踐踏別人的權利。這種社會危害性不可怕嗎?他們這樣做的同時,巨大的收益,極低的風險,在不斷鼓勵著其他人仿效。這種風氣的敗壞不可怕嗎?

所以,張藝謀在電影《滿江紅》中塑造的「一把刀殺死一個秦檜,一首詞可以殺死千萬個秦檜」,在大V們對《滿江紅》的攻擊中,變得可笑無比。沒有強力的制裁,道德約束就是一張廢紙!

偶然間,我突然發現現在對嚴複評價之高,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嚴復我一點都不了解,於是趕緊去讀了下嚴復的著作。

我們先說一下現在對嚴復的評價,是這麼說的:「100年前,嚴復帶著富國強民的期冀抱憾離去,新生的中國共產黨接過歷史的接力棒。」(人民日報2021年3月24日,大家看看文章名就知道了)

中國共產黨接過了嚴復的接力棒,你說這是什麼評價?

讀嚴復的《救亡決論》時,我讀到這麼句話:「華風之弊,八字盡之,始於作偽,終於無恥。」深以為然。

所以,我堅決支持《滿江紅》起訴這些大V,更希望《滿江紅》不要輕飄飄來個「索賠1元,賠禮道歉」就草草了事,要為中國打擊抄襲、造謠等各種各樣侵權案件樹立一個良好的判例,為畏難於維權之高成本的普通人樹立一個良好的判例,讓這些蛀蟲知道法之可畏,這才是有意義的。

只有讓造謠者賠到傾家蕩產,他們才會知道「敬畏」這兩個字到底是怎麼寫的!

作者簡介:王正興,原解放軍某野戰部隊軍官,曾在步兵分隊、司令部、後勤部等單位任職,致力於戰史學和戰術學研究,對軍隊戰術及非戰爭行動有個人獨到的理解。其著作《這才是戰爭》於2014年5月、6月,鳳凰衛視「開卷八分鐘」欄目分兩期推薦。他的公眾號名亦為「這才是戰爭」,歡迎關注。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7aec63ebf9d7bf587ab3d4d8004e18d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