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滅門案:女子出軌被抓包,為表忠心聯合丈夫殺害情人一家4口

2022-09-23     歷史戰爭

原標題:​河南滅門案:女子出軌被抓包,為表忠心聯合丈夫殺害情人一家4口

2020年2月27日清晨7時40分,河南省鶴壁市淇縣高村鎮某村,熟睡中的老陳突然被一陣電話鈴聲驚醒。他迷迷糊糊的摸過手機接聽:「我剛剛在進村路上看見馬路上有血跡,是從大強家裡出來的,大強家院門上的小門全開著。叫了幾聲也沒動靜,該不會是出什麼事了吧,你趕緊去看看吧!」大強真名叫陳某強,是老陳的侄子,聞言他一下清醒了。

匆忙穿上衣服起床,直奔幾百米外的侄子家,一進院子裡就感覺不對勁。廚房的門大敞著,素來熱鬧的小院安靜得可怕,他沿著廚房往臥室里走去,就看到臥室門邊有一大灘鮮血。當走進臥室,映入眼帘的是慘絕人寰的一幕,陳母(51歲)倒在門後的血泊中。而陳某強(27歲)與妻子龐某妮(25歲),以及他們才11個月大的小女兒躺在床上,早已沒了呼吸。

整個陳家,唯一活著的只有住在另一個房間的大女兒,4歲的她並不懂得發生了什麼。呆呆的問叔父、舅舅:「我爸爸媽媽為什麼流了這麼多的血啊?」後來得知真相,就不願意再見人,每次有人來看她都會躲開。這一幕,給倖存下來的她帶來了太大的傷害,她的父母、奶奶、妹妹死得極慘。陳母身中17刀,陳某強身中15刀,龐某妮身中17刀。

就連被龐某妮護在身下的小女兒,也沒能躲過這一劫,身中5刀。刀刀對準心臟要害處,手段極其殘忍,擺明是要他們一家死。萬幸的是當時大女兒沒醒,兇手也沒發現在另一個房間的她,否則4歲的她可能也難以活下來。案情重大,警方立即成立了專案組調查,以兇器為突破點。很快從查到,案發當日7時許,曾有一名為微壯的男子在附近店鋪購買兩把尖刀。

就在警方準備進行下一步調查時,兇手自己投案了,是一對80後夫婦。丈夫名叫劉某賓,妻子名叫李某娟,二人歸案後很快供述了整個作案過程。兇器、細節都對得上,他們下這樣的狠手,僅僅是因為婚外情。李某娟曾跟陳某強有過不正當男女關係,這兩個已有家庭的男女,還邁出最後一步發生了關係。

劉某賓知曉後難以接受,心中的怒火遲遲無法平息,便產生了殺害陳某強的想法。最初供述的時候,李某娟承認自己沒有阻攔,反而跟著丈夫一起去是為了表「忠心」。不過她後來又在庭審上翻供,稱自己不願意殺人,也曾勸阻過劉某賓。是受到劉某賓脅迫,才會糊裡糊塗的犯下惡行,並非個人自願。

不管是自願也罷,被脅迫也罷,她夥同丈夫一家滅了情夫一家是事實。至於為什麼要殺害龐某妮、陳母,甚至是一個才只有11個月大的小嬰兒,劉某賓稱是因為沖昏了頭。2020年2月26日晚,劉某賓喝了點酒,準備跟妻子親熱的時候又想起了這件事。怒從中來,提議第二天去殺了陳某強,李某娟表示同意。

第二天,兩人起了個大早,去市場購買了兩把尖刀。隨後由李某娟帶路,前往陳某強家,一人拿一把大開殺戒。巧的是陳家人疏於防備,竟然沒有關門,劉某賓、李某娟毫無阻攔的進入臥室。他們進去的時候,陳某強一家三口還在睡覺,等尖刀捅到身上才被疼痛驚醒。可惜的是已經晚了,劉某賓下了死手,接連捅死了三人。

緊接著是聽到響動趕來的陳母,劉某賓又持刀捅刺陳母,致其當場死亡。事後,兩人準備潛逃,投案自首並不是有所悔改。一直到供述之初,劉某賓都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有錯,自首很可能只是為了減輕處罰做出的行為。根據法律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但問題是他們犯下的是重罪,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造成四人死亡。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雖有自首情節卻不足以從輕處罰。自首從來都不是免死金牌,它只是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並不代表一定會從輕或減輕處罰。像劉某賓這樣的重大犯罪,如果因為自首就在量刑上從寬處罰,不符合罪刑相適應原則。

所以2020年12月8日,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決定判處劉某賓死刑。判處李某娟有期徒刑十二年,同時兩人附帶民事賠償13.6萬餘元,為何二人量刑截然不同。法院給出的解釋是:李某娟曾搶奪劉某賓所持尖刀,造成雙手和肋部受傷,加上自首行為。從這個判處結果來看,法院所採用的是第二種說法,李某娟非自願。

一審宣判後,家屬對劉某賓的判處沒有意見,對李某娟的判處難以接受:「妹妹一家四口身中57刀,時隔一年多,我每天都會想起他們遇害時的慘狀,憤恨難以平復。」「這樣的結果,沒辦法向死去的親屬交代。」重點在於李某娟究竟是主犯還是從犯?家屬認為哪怕李某娟在院外、房門外喊一聲,引起對方警惕,都不會是這樣的結果。

2021年4月20日,此案在鶴壁市中級法院二審開庭,並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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