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王」黃瘸子,足跡遍布17省36趟火車,妻子從來不知他在做什麼

2024-01-15     三目史官

原標題:「賊王」黃瘸子,足跡遍布17省36趟火車,妻子從來不知他在做什麼

凡囊橐之家,劫盜死罪情重者斬,余皆配遠惡地,籍其家貲之半為賞:盜罪當徒流者,配五百里,籍其家貲三分之一為賞:竊盜三犯,杖配五百。——《盜賊重法》

從小父母就教育我們要誠實,沒有經過別人的允許不能拿取他人的東西,這是最基本的禮儀,可儘管如此,一個人成長的環境也是至關重要,有的不知不覺就踏上了不歸路。就在上世紀七十年代,我國有位外號「黃瘸子」的人,他曾經偷遍全國17個省36趟火車,大家都對他害怕至極,甚至叫他「賊王」,可是他還是有自己的底線的,據說他不會對兩種人下手,那麼他隱藏著什麼呢?並且在他偷竊的這幾年,他的盜竊行為他的妻子一無所知,那麼他又是怎麼做到的呢?他到底是誰?

但是黃庭利還是有自己的底線的,他從不偷兩種人,一種是和他一樣窮的人,一種就是孕婦,黃庭利也有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可他的妻子從來不知道他做的這些事情,黃庭利也只是偶爾回去看望他們。對於黃庭利這樣的行為警察是不會不管的,警察對他實施逮捕,由於他的偷竊次數過多,涉及金額太大,最終他在1986年被判死刑,黃庭利親手毀掉了自己的一生,他的事件也告訴我們,通過不正當手段得到的利益最終都會煙消雲散,對此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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