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獎勵規定出爐!這個地方已經開始實施

2019-08-29     關於教育的雜談

事業單位改革後實行的是「三元結構」工資制,三元是: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崗位績效。除了這三項,有的地方還有別的獎勵規定。

近期,福建三明市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定期獎勵的周期和比例、一次性獎金的標準等做出規定。

定期獎勵也不是普惠制。定期獎勵的人員按照事業單位的人員數量,工作職責,工作績效等確定。也就是說,錢要花在刀刃上,有為者有位有錢。不花心思工作,績效沒有,獎金也沒有。

並且,為了獎勵偏遠地區的職工,獎勵的比例和名額向偏遠地區傾斜。向一線工作人員傾斜,擔任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不超過20%。這項規定和養老金調整中的傾斜調整類似。都在增加偏遠地區工作人員的收入,讓其生活更有保障。

除了定期調整之外,還有一次性獎勵。獎勵的金額從1500到30000不等。獎勵的金額是根據公務員獲得的榮譽來定的。從嘉獎到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隨著榮譽的升高,獎勵也隨著升高。

嘉獎參照公務員嘉獎獎金為1500元,記功參照公務員記三等功獎金為3000元,記大功參照公務員二等功獎金6000元,授予稱號以及榮譽稱號參照授予「人民滿意的公務員」等稱號獎金為20000元。

通過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獎勵規定,我們也可以看出,現在事業單位要求工作積極,辦實事。通過設置獎勵等級,激發工作積極性,真正做到有為者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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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uu3t3GwBJleJMoPMIut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