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市醫療系統又一名高官受審!兩年多來已有多人落馬

2019-08-08     興賓檢察

近日,由興賓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來賓市中醫院原院長梁雪峰涉嫌受賄一案在興賓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2012年5月至2016年4月,被告人梁雪峰在擔任來賓市中醫院副院長、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銷售醫療設備、醫療耗材等方面為南寧傑雄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月明(另案處理)提供幫助,先後6次收受李月明送給的感謝費共計70萬元。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梁雪峰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醫療器械公司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感謝費70萬元,數額巨大,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1

庭審中,公訴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梁雪峰,並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舉證。被告人梁雪峰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梁雪峰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擇期宣判。

去年以來,來賓市醫療系統先後有多名領導被紀檢監察機關調查、檢察機關起訴或審判機關判決,分別是:來賓市人民醫院原院長周方、楊文彬、原副院長謝於良,原設備科科長陳智堅、原基建科科長羅雲峰,來賓市中醫院原院長梁雪峰,興賓區人民醫院原院長陸國章、原副院長韋宗敬,武宣縣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韋超料、原院長韋啟儷,象州縣人民醫院原院長韋樹傑、吳妮芳,象州縣中醫醫院原副院長覃立耿等。

從上述案件看,藥品、醫療器械「採購」與「基建」項目工程成為醫療系統腐敗重災區,因此負責或分管該項工作的醫院領導極易成為藥品商、採購商或工程老闆「圍獵」的對象。涉案的醫院領導大多是醫療衛生行業的資深專家、學科帶頭人,在醫療領域具有較高的醫術和學術造詣,作為黨培養多年的幹部,因貪腐落馬讓人無比痛心。

檢察機關建議:醫療、衛生領域因建立完善行業制度規範,健全強化反腐倡廉工作機制,從機制上構建醫療系統腐敗風險防控體系,同時領導幹部加強黨風廉政警示教育,以案為鑑,警鐘長鳴,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

審核:李大偵、覃家貌

文字:巫連飛

編輯:梁月馨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jEoZcmwBvvf6VcSZDrR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