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並非是所有男人的春藥
------ 張鵬
下面我要敘述的是多年前我親身經歷的、完全真實的企業管理案例。我從心理、管理、人類進化、文明、審美等多個角度對自己當時的做法進行了分析。希望此文有助於所有企業管理者反思:當面對同樣的問題時,你真的想清楚了得與失嗎?
一、案例背景
多年前,我被獵頭挖到某歐洲跨國公司擔任中國區總裁。那家公司聘我的目的是希望扭轉在中國的業績不好的局面。前任總經理是新加坡人,在這個職位上做了多年。
我上任後,馬上發現了此公司有別於我以前自己打造的另一家歐洲公司中國分公司。
1、待遇奇好:公司給我的各項待遇非常好。除了一個碩大的辦公室外,還配有專門為我服務的司機、專用的別克商務車以及一個專職助理。另外,總經理出行的吃住行都能享受比其他中低層員工更優厚的待遇。
2、生活風光:前任總經理常常沉浸在各種飯局和典禮之中,包括代理商們為了巴結他而設立的宴請和活動。
3、權力巨大:前任總經理已經為這個職位樹立了絕對的權威和至高無上的地位。幾乎所有員工、全國各地的代理商都對他言聽計從。在他下面最多有四級員工,比如銷售部有銷售總監、大區經理、省級經理、普通銷售。但總經理可以越過所有這些職級指揮任何人、否決下級的決定、隨意決定獎懲,並且可以越過銷售團隊而直接決定和修改與代理商的商務協議。
4、極端敬業:前任總經理每天上班幾乎都是第一個來,最後一個走,他經常召集下屬開會到晚上,周末還不斷給下級打電話、發郵件,或者組織會議。沒有人懷疑他的敬業精神以及為公司付出的心血,也沒有人認為他是為自己謀私利。他每時每刻都在敦促下級努力工作、爭取訂單、衝擊目標。
5、管理混亂:我上任後立即找各級員工和代理商談話,了解他們對公司現狀的看法。結果他們的反饋相當一致,可以用四個字總結:管理混亂。因為權力集中在「老大」手中,所以,下面出現了各種問題最後都要找老大才能拍板。但老大的時間與精力有限,公司的各種問題堆積如山。
6、人際複雜:公司內部人際關係非常複雜,派系林立,員工與部門之間相互指責。員工們經常為了工作上的事情在內部求人,否則難以順利辦成。
7、腐敗跡象:由於沒有建立完善的制度與制約機制,許多員工和代理商都向我反映公司內部有許多腐敗現象。當然,大家認為這些都是員工素質太差造成的。
8、業績下滑:中國公司已經處在連年虧損的境地,並且看不到扭轉這個局面的希望。雖然銷售額有時會增長,但幾乎都是通過兩種手段來達到的:第一,各級銷售爭相打折賣貨,以沖業績。第二,通過打折加免費送各種服務讓代理商壓貨,產生虛假銷售業績,將風險轉嫁給代理商,同樣也透支了公司的利潤和未來。
二、我的措施
我上任第一個月就明確了我最重要的目標與措施,並且立即執行。總結起來就是下列三條:
1、分權:我認為造成公司的不良現狀最主要原因是沒有分權。所有權力都集中在總經理一個人手中,其他人都沒有權力,或者即使有名義上的權力,也隨時會被總經理侵占。沒有權力,就不可能有責任。這是兩千多年前古希臘人就已經總結出來的真理,可惜我們有許多人在現在還沒有明白。
可以用另一句通俗易懂的話來形容:你平時把下級當奴僕,戰時又希望他們做主人,這可能嗎?
結果我在短短一個月內就將我手中的權力絕大部分給了各級領導和基層的員工。並且我強調一點:任何人不能越級指揮,總經理也不例外。
當然,我將權力分給員工的同時,也給了他們分配了相應的責任與利益。比如,你全權負責華東區的銷售,那麼,你就對你的銷售業績承擔全部責任,並接受業績好壞帶來的獎懲。
2、立法:我在公司內部開展了大規模的「立法」運動,也就是建立各種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立法帶來的好處是,它可以減少權力的濫用、提高效率、減少人為錯誤、避免人際衝突、減少不確定性、減少腐敗。
其中最有價值的法規是「代理商管理規定」。這個法規明確規定了代理商的銷售額與折扣率以及其他優惠條件的數學關係。也就是說,有了這個法規,代理商再也不必巴結我們公司任何級別的銷售人員了,連總經理也沒有必要討好了。
3、尊重:我還在公司文化上做了一系列改變,包括引入相互尊重、人格平等、公開透明、理性思維等理念。為此我給員工做了大量培訓,並且帶頭遵守我提出的理念。
我還給自己的優厚待遇 「連砍三刀」:我立即辭退了為我配備的專職司機、我的專職助理和我的專車。光這一項,公司每年就節省了近100萬元的開支。
以前銷售人員與總經理一起出差時,總經理住五星級賓館,而銷售人員住經濟型賓館。而現在公司規定,各級員工出差待遇一視同仁。
三、公司業績
總結我上任十個月的結果為下列三條:
1、業績:銷售額大幅增長(比前一年同期增長38%)。利潤率顯著增加,公司已經接近盈虧平衡點。
2、流程:公司管理清晰高效,部門之間各司其職,完全按流程辦事,所以各種會議、加班、扯皮、腐敗傳聞大幅度減少,辦事效率明顯提高。
3、身心:由於員工加班減少、應酬減少、內耗減少,結果是大家心情更輕鬆,相互關係也簡單多了。公司還開展了一系列文體活動,包括打羽毛球。以前要努力做人,現在只要努力做事就可以了。
而我本人的工作和生活就比我的前任輕鬆多了。分權後我的工作量大量減少,結果找我的人也少了,我沒有什麼應酬,也不要加班,而有大量的時候休息、學習、思考、健身和陪家人。
沒有了專車接送,我每天乘地鐵上下班。我可以在路上聽書、聽音樂。我非常享受這個過程。為此,我還專門發表了一篇文章《幸福的150分鐘》(見微信公眾號獨立思考者2019-9-19日的文章)。
四、後續信息
在此公司十個月的工作中,我唯一感到不順心和無奈的是,我與上司在管理理念上的巨大差異。和我同時進公司的這位亞太區總裁是新加坡人,他是我的直接上級。他曾經在中國工作過多年。我發現他染上了一身「中國特色」,包括喜歡和人喝酒、拉關係,完全通曉中國的人情世故。而我卻發現我自己卻已經「全盤西化」。也就是說,他更像中國人,我更像歐洲人。
他並不贊同我的管理理念與做法。他認為對待中國人就不能用西方的「分權」與「立法」,而要進行「人治」。他的道理是中國人更講人際關係。他多次直接插手我的工作,包括不通知我而直接找我的代理商開會。
我的老闆和我在管理理念上大相逕庭,其根源是價值觀與世界觀的根本差異,因此是很難調和的。所以,我毅然決定辭職,結束了在這個公司短暫而也非常難忘的職業生涯。不過,我並不恨我的老闆。因為我和他只是觀念不同而分手的,他對我並沒有惡意。最值得我感謝的是,在我離職時,他還根據我取得的業績給了我相應的獎金。他本來是可以不給的(因為我沒有做滿一年就提出了辭職)。
在這十個月的工作中,我與公司許多員工、代理商、業界其他人士都結下了深厚的友誼。這種友誼一直持續到今天。原因是他們認同我的管理理念,都說我給整個行業帶來了一股新風。可惜只是「陣風」而已。雖然我與他們沒有任何私下的利益交換,但我覺得這種在平等、尊重、規則基礎上建立的友誼更加純潔、自然與持久。
我離開後又過了兩三年,聽說我的原上司被公司解僱了。不過,讓我欣慰的是,我當年制定的許多法規居然絕大部分還在執行中。
五、自我分析
我在上述案例中的做法,包括放棄權力、將自己的權力裝進籠子以及降低自己享受的待遇,是不是因為我的道德比普通人高尚?是因為我有無私精神嗎?我覺得完全不是。
我很清楚自己並非一個道德高尚的人,相反,我認為我是極端自私的、精緻的利己主義者。我做任何決定,一定是基於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只不過,我對「利益」的定義可能與大多數中國人不同。
我主動放棄權力和待遇,目的是以此換取更大的價值,我非常清楚這些價值是什麼,以及對我的人生有多麼重要。這些價值包括:
1、健康:我把身體健康看得非常重。那可能是我在中國和英國當了十年法醫後的最重要感悟。放權後,我的生活質量大大提高了,我就有更多的時候去健身,並過上有規律的生活。回顧我擔任兩家外企中國區總經理近20年中,我的主要生理指標都沒有多少明顯變化,我還能每分鐘做70個伏地挺身。我覺得,這首先要歸功於我主動放權的措施。
2、心情:權力大也意味著責任大。如果全公司的權力都由我一個人掌控,那麼,公司大大小小各部門的所有責任也會全部壓在我一個人肩上。這就是我的前任每天累得心力交瘁、經常發火的原因。而我自豪的是:至今當了近20年總經理,我從來沒有在工作中發過一次火,沒有罵過一次人。絕大部分時間裡,我的心情都處在平靜或者愉悅狀態。我認為,人生的幸福感首先是要有好的心情。
3、安全:通過分權與立法,我就在公司內部建立了科學的管理體系,這大大降低了公司與我本人面臨的法律風險、經濟風險、人為錯誤。這種做法減少了未來的不確定性,也就是增加了我的安全感。我認為安全感是人生幸福感的另一個重要指標。試想一下,古代帝王們的平均壽命為什麼這以低?因為權傾朝野的他們根本就沒有安全感可言。當你用權力壓制他人時,你每時每刻都要當心對方的反抗。而這種反抗往往帶來致命的報復。
4、財富:無數事實已經證明,通過科學分配責、權、利給所有成員,整個集體的效率將更高。如果這個集體是企業,它無疑將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率。而對我來說,企業持久的、高速的增長也給我本人帶來了合法的、可觀的、穩定而可預見的收入。也就是說,放棄了權力,我其實既沒有「傷身」,也沒有「傷情」,更沒有「傷財」。
5、審美:我覺得,一個人的審美觀會影響他的價值觀。比如,有人覺得被別人前呼後擁、點頭哈腰、頂禮膜拜是美的享受,而我會感覺到虛偽、肉麻與噁心。所以,我特別能理解許多歐洲國家的首相騎車去上班。他們這樣做完全不是因為做秀或者高尚,而是因為對美的追求。不被服侍、關注、照顧、逢迎,對我來說是一種美的享受。我也知道,只有極少數人能感受到這種美。
6、自由:我們每個人都在追求自由,但其實不同的人對自由的定義是不同的。其中最大的差別是「精神自由」。當我控制了別人的自由時,我就已經失去了一部分精神自由:因為我的精神會非常緊張,我會擔心「失控」,我擔心別人會反抗,會陽奉陰違,會在背后里密謀造反。因此,我就一定會付出更多來保證我的控制不會失效。這個過程,我在時間、精力、精神甚至物質上都會失去很多。所以,我覺得,給他人自由,我才能自由。這是我花了30年時間並且走遍了世界50個國家和地區才得出的結論。
小結
我認為,我對企業進行分權與立法的管理,給企業和我個人都帶來了更多的總體利益,包括物質利益、精神利益與生理利益(健康)。而這一切都是我「理性自私」的選擇。
再從人類文明和進化的角度分析,我覺得我的選擇是符合歷史潮流的。在動物界到古代社會,對群體的管理幾乎都是依靠血源關係和權力,而不是法規。那是弱肉強食的社會。而現代企業管理再沿用那一套做法顯然不合時宜,那樣不但會傷害組織,也會傷害管理者本身。
我知道,能認識到這一點的人還太少了。也許我們還要等兩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