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兩百萬的三險,保險公司卻只賠28萬?如果家屬索賠40萬怎麼辦?

2023-03-15     吳格恩聊歷史

大家都知道,汽車和汽車不是我們想像的那樣容易。買完車,還要買各種不同的保險。除了政府強制規定的交強險以外,大部分的消費者還是會選擇購買三險。

我們不能保證以後會不會出什麼事,但有了這三種保險,就算出了什麼事,也能得到相應的補償,不至於讓自己的處境變得更加尷尬。現在網上都在議論,三百萬的保費,保險公司只賠28萬,如果家屬索賠40萬怎麼辦?那這十二萬,又該由誰來承擔?

一、三者險的真正用途

購買此項保險的車輛,通常會得到較好的保障。汽車是一種工業產品,在日常使用中,並不是百分百沒有安全問題的。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必須要做好萬全的準備。

大部分的車主朋友,除了必須購買交強險以外,都會選擇購買。有了這個保險,就算以後出了什麼事,我們也有足夠的錢來償還他們的要求。

特別是如果是車主承擔了全部責任,那麼必然要賠償對方一筆錢。這個時候,有了三險,我們就不會失去經濟上的利益。沒有這種保險,我們得自己出錢。

一般而言,大部分的車主都會投保超過兩百萬元的最高限額。最高限額是一百五十萬,最高限額是兩百萬,但實際上,保險的實際花費卻是五十元。大部分的車主都會選擇多交50元,這樣就能得到更多的保額。

但是實際上,一旦出現了事故,保險公司是不可能賠付的。就拿這個車主來說,車禍發生後,他的家人要了四十萬的賠償金。但是,保險公司僅僅肯賠付28萬元,那麼這十二萬,到底是誰來負責?

二、保險公司賠償28萬,受害者家屬要求賠償四十萬

這位司機在開車途中,因一次疏忽大意,導致一位78歲的老人死亡。出事後,他第一時間就想起了自己買的三合一保險,最高限額是兩百萬。原本他還指望著保險公司能給他兩百萬,可誰知道,他竟然只拿到了28萬。

當然,保險公司也不是傻子,他們有自己的賠償標準。一是本地經濟發展的現實,二是受害者的相關現實。綜合考慮,最後得出的結論,是28萬元的損失

但是,受害者的家人卻要求對方賠償四十萬,死者的家人也不是不講理的人,他們都知道,這輛車的司機不是故意的。他們出於同情心,願意用私房錢來解決這個問題。如果肇事司機能拿出四十萬元的賠償金,那麼他們就會原諒司機,讓他在監獄裡呆上三年。

換個角度想一想,四十萬的賠償,也是合情合理的。畢竟,他們的親人都死在了這件事情上。而且,車禍的主犯是肇事者。索賠四十萬,也不是什麼太大的要求。不過,保險公司評估後,只願意賠償28萬元,不願意提高賠償金額。

也就是說,如果司機不願意在監獄裡呆上三年,那麼這12塊錢就得自己出錢。十二萬塊錢,三年的自由,還是很划算的。畢竟監獄不是我們想像中的那麼容易的,三年的監獄,三年的黑暗,一出來就會有很多負面的影響。

現在的社會,並不像我們所想的那樣寬宏大量。所以,只要司機把這十二萬塊錢給他,一切問題都會迎刃而解。再過三年,好好工作,說不定就能賺到12萬。說到底,這都是因為肇事司機駕駛不當。

結論

這次事件也是對我們的一種警示,在開車的時候,一定要全神貫注,絕對不能分心,更不能違反交通規則。畢竟,開車這件事非同小可,萬一出了什麼事,對雙方都是有很大影響的。即使我們買了三次保險,也未必就沒有經濟上的損失。你怎麼看待這個問題?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d328065a8f2a1a5f3d5d6064358f663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