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走私精液到輸出子宮:泰國「亞洲代孕王國」的興衰變遷史……

2019-11-19     知泰國

一則來自泰國領事館的警告

2019年11月8日,泰王國駐廣州領事館發布了一則十分奇特的「公告」。

公告的內容,是警告在華的泰國女性公民「遠離代孕產業」——

通知裡頭是這麼寫的:

近期泰國駐穗領事館接到廣州公安局通報,稱廣州警方抓獲了4名涉嫌違法受僱代孕的泰國人。

對此,領事館想提醒在中國境內的泰國公民,在中國代孕是違法行為,希望所有泰國公民不要以身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0條規定,商業代孕涉嫌「拐賣婦女、兒童」 罪,涉案者有可能將被處5年以上監禁,情節嚴重者或將面臨死刑以及罰款。

至於發布代孕相關信息,以及聯繫代孕的中介也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詐騙罪)被處3年以上監禁,甚至終生監禁,並處以相應罰款。

特此通知

這則不算太起眼的「通告」,為人們揭開了一個「跨國商業代孕」地下產業鏈的冰山一角。也讓大家記起了一些關於泰國的「古早記憶」。

那一個,泰國仍然被稱為「亞洲子宮」的,並不算太遙遠的時代。

原來,那個我們以為早已成為往事的一切,到今天,仍在用另一種方式繼續著……

「代孕三大案」:

被突然終結的「亞洲子宮」

許多人都還記得,泰國曾經——確切地說是在2015年之前——被世人稱為「亞洲子宮」。

之所以叫「亞洲子宮」,當然指的就是「商業代孕」。

較為先進的生殖健康醫療產業、低廉的價格、數量龐大的「代孕母親」、便捷的出入境管理和模糊鬆懈的法律管制——這一系列的「先天優勢」,曾經讓泰國成為了經濟發達的西方國家和東亞國家的「商用子宮」。

在此前,泰國一直沒有明確的法律去「管理」甚至「定義」商業代孕。

畢竟,一個連婦女本身都可以擺在芭提雅海灘的「愛情超市」上公開兜售的國度,當時還沒有這個閒心去做那樣高端而燒腦的立法。

十月懷胎,獲得幾十萬泰銖的報酬,無論是在泰國貧困婦女的眼中,醫療機構的眼中,還是政府官員的眼中,都是一場你情我願,皆大歡喜的生意。

經過30年的發展,到了2014年,商業代孕在泰國成為了一項遠近聞名的「標誌性產業」。

每年,商業代孕為泰國帶來40億泰銖的收入。

來自以色列、澳大利亞、美國、中日韓的客戶,源源不斷地來到泰國購買商業代孕服務。

中國客戶處於某種奇葩的心態,喜歡將中國籍代孕母親送到泰國來接受代孕手術,懷孕後再返回中國生產。

歐美客戶則沒那麼麻煩,直接向泰國母親提供精卵(男同性戀伴侶則只需要一半),然後等待泰國代孕母親分娩之後,將嬰兒送出泰國。

然而,將「人類」本身作為商品,遲早會鬧出亂子。

2014年,「甘米案」、「重田案」、「卡門案」等三宗涉及商業代孕的「驚天大案」接連發生,引爆泰國輿論,引發了國際社會對泰國代孕產業的巨大爭論。

泰國政府訂立新法規,開展全國整頓,如火如荼的泰國「商業代孕黃金時代」,突然間敲響了喪鐘。

先來回顧一下,「代孕三大案」是怎麼回事吧。

最早的一宗,是「甘米案」。

2013年底,一對澳大利亞夫妻委託泰國女子帕塔拉蒙代孕生子。

不幸的是,在懷孕四個月時,龍鳳胎中的男嬰被確診為唐氏綜合症(先天痴呆)。澳洲夫婦要求她墮胎,帕塔拉蒙卻以「有違宗教信仰」是理由拒絕墮胎,並表示「她自己會照顧甘米」。

到了2014年7月,帕塔拉蒙生下一對龍鳳胎。

孩子出生後,澳洲夫妻「冷血拋棄」了患病的男嬰甘米,只帶走了正常的女嬰,並給了帕塔拉蒙一筆錢。

很快,帕塔拉蒙向媒體曝光此事,並哭訴自己「無力撫養小甘米」,請求公眾對她伸出援助之手。

消息傳出,澳大利亞和泰國兩國都炸了鍋。

人們對冷血的澳洲夫婦大加撻伐,同時對帕塔拉蒙大加讚賞,帕塔拉蒙抱著甘米的照片,傳遍世界,一時之間她完全被塑造成了「感動澳洲」的道德楷模,「為代孕寶寶奉獻青春」的人間聖母。

最終,巨大的輿論壓力之下,澳大利亞總理和外交部長紛紛出面,給予「唐氏寶寶」和泰籍孕母帕塔拉蒙澳大利亞國籍,並由政府津貼承擔母女二人的生活費用。同時,澳大利亞和泰國民眾在網上眾籌,為帕塔拉蒙籌集了巨額的捐款。

有些人開始懷疑,帕塔拉蒙之所以堅持生下甘米,就是為了獲得澳大利亞的國籍和捐助,而進行的一場「長線操作」。

但不管怎麼說,整件事情,算是有了一個較為「圓滿」的結局。

第二個案件,也是最著名的一妝奇案:重田光時案。

這個案件更有名的名稱是——「日本男子代孕13子案」。此案一度成為世界級熱聞,在中國也得到了廣泛的報道。事件過去不算久,大家估計都能有點印象。

2014年8月,泰國政府接到報案,發現一棟公寓樓里生活著13名由保姆照看的嬰兒。他們的父親居然全都是同一個人——24歲的日本青年富商,重田光時。

一開始,泰國警察以為這日本人在拐賣人口。

最後調查發現,日本人原來真的就是想多要幾個孩子,於是通過代孕,在泰國生下了13個孩子,還有兩名代孕母親已經懷孕待產。

更猛的是,重田光時在日本已經養育了四名代孕生下的孩子,在柬埔寨還有兩個代孕的子女——全部代孕兒女人數超過20人,並且還在繼續。

據重田光時自稱,他就是錢多,喜歡孩子,要生下1000個代孕孩子,建立一個大家族,最終達到光靠自家人就能「贏得大選」的境界。

不要說泰國警察,就連全世界都沒見過這種騷操作。

泰國大怒,一度將所有嬰兒扣留在泰國,不允許重田光時帶回日本,並傳喚重田光時到泰國出庭受審。

不過最後的結局,泰國法院還是把13名嬰兒判給了他們的「日本父親」。重田光時也對孩子們不錯,在泰國、新加坡、日本都買了房子,請了保姆,照顧自己的這「一群兒女」。

「重田光時事件」之後,泰國政府終於受不了了,開始強力整頓泰國代孕產業,並在2015年7月30日通過新的《代孕法》,全面禁止商業代孕。

從那天開始,泰國境內一切商業代孕都淪為「非法」。唯一合法的代孕,僅限於「親屬之間的自願代孕」,代孕母親必須是「求子夫妻」的親屬,並且孩子出生後並不屬於夫妻,要通過「過繼」的方式合法轉到求子夫妻的名下。

結果,沒過多久,又發生了一宗震動泰國的「卡門案」。

2015年7月,美國人戈登•萊克和他的西班牙丈夫曼努埃爾•巴萊羅,通過泰國的醫療中介機構,委託一名泰籍女子為兩人誕下一名女嬰。

他們給自己的女兒,取了一個十分具有西班牙情調的名字——卡門。

一切都進行得很順利,母女平安,交款提人,眼看一切就要完美收官,讓人始料未及的意外卻出現了。

代孕母親發現他們是同性戀後,居然不讓他們帶走寶寶。

泰國代孕母親稱,自己突然轉變態度,無關這2名男子的性傾向,而只是「擔心孩子和她的未來,擔心她落入人販子手中」。

這場糾紛驚動了泰國政府,泰移民局隨即宣布,由於泰國已經明令禁止商業代孕行為,因此無論泰籍代孕母親是否同意,女嬰都禁止被這對西方「夫妻」帶出國境。

不過,西方同性戀夫婦沒有放棄,而是躲在泰國的秘密地點,聘請律師打官司。並且在網上開展了「感人肺腑」的輿論攻勢,又是網絡直播,又是痛哭流涕,很快便逆轉了輿論風向,得到了全球十幾萬網友的聯署支持,呼籲泰國政府「讓卡門回家」。

也有些分析認為,泰國代孕母親之所以「臨時變卦」,是為了效仿「甘米事件」想要母憑子貴雞犬升天,或者——單純只是想要加錢。

最後,2016年4月,泰國終審法院判決——孩子歸美國父親。

經過「泰國代孕三大案」的洗禮,泰國開始嚴格執法,重點打擊,嚴厲懲處境內的代孕機構。

按理說,從那時起,泰國在理論上正式脫離了「亞洲子宮」的時代。

東南亞地區的代孕產業鏈,也開始向寮國、柬埔寨轉移。

然而,泰國的「海外商業代孕」時代,卻並沒有因此而終結。

轉入地下:

泰國「亞洲子宮」的新時代變體

2017年4月,泰國發生了一樁,非常奇特的「新聞」。

當時,泰國海關發現一名叫做倪迪農的男子,頻繁來往於泰國、寮國兩國,並且每次都帶著一大罐製冷液氮。

終於,當年4月27日,泰國海關將此人扣押——結果發現他夾帶的「走私貨」居然是精液!

一個泰國人,受日本人的僱傭,將中國人的精液,從泰國走私的寮國……

你說,這是要幹什麼鬼?

很快,真相查明。

原來泰國人走私的,是來到泰國購買代孕服務的中國人的精液——由於泰國已經禁止商業代孕,因此泰國診所,在接到了中國客戶的訂單,以及「原料」之後,又偷偷背著中國客戶,把精液走私到寮國,將代孕業務轉移外包到了寮國,在寮國進行代孕手術,再將懷孕的泰國或者寮國女子帶到中國境內分娩。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泰國「代孕天堂」並沒有消失,而是轉移到了寮國和柬埔寨,形成了一條隱秘的「跨國代孕產業鏈」。

泰國和中國,都禁止在境內進行代孕手術,但卻沒有規定「代孕女子不能在境內分娩」。

這就像中國人在緬甸、越南、澳門賭場裡賭博一樣,繞開了法律的監管。

根據《紐約時報》的調查,從2010年以前開始,中國代孕產業便已經將「工廠」轉移到境外。

客戶只需在中國境內與代孕機構簽訂一份「醫療諮詢」的合同,支付1萬元人民幣的定金。之後客戶便和中國籍代孕母親(中國客戶偏好中國孕母)飛去泰國,在簽訂正式合同之後開始手術,並在等到代孕母親初步確定懷孕後飛回國內。

在中國國內,代孕母親通常會用客戶的名字在私立醫院挂號,方便在嬰兒的出生證明上直接登記客戶的名字,便於日後報戶口。

一次成功,公司可從一次代孕服務賺取約15萬元的利潤,代孕母親可以賺到15萬元的佣金,其餘則由這條生產線上的泰國診所、保姆,生產的醫院分享。

泰國在2015年禁止商業代孕之後,「代孕手術」的基地轉移到柬埔寨和寮國。

而且,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願意當「代孕母親」的中國青年女子,越來越難找。加上代孕在中國受到嚴厲打擊,因此有些中國女子拿了定金就消失,代孕機構也沒辦法。

最後,「跨國代孕業」在新環境下,又進化出了一種終極形態。

「境外受孕,國內待產」——

近年來,越南女子、泰國女子,在中國境外通過手術受孕,然後直接來到中國境內的「月子中心」長期待產。

東南亞女子經過了體檢、簽訂了合同之後,來到中國充當代孕母親。註冊語言課程,拿到可在中國停留一年的留學生簽證。

她們會獲得一筆20萬元人民幣的「代孕佣金」,以及每月3000元人民幣的生活費。住在公寓里,有保姆照顧飲食起居,每天休息、看電視、鍛鍊、偶爾接受「客戶」的探視——直到在中國境內分娩。

2019年4月,中國警方開始對這種代孕機構進行專項清理。中國東部各省許多持「留學簽證」的東南亞女子被警方查獲遣返。

一旦遭到遣返,代孕母親在「禁止代孕」的國家生下的孩子,就很難在中國登記戶口。

於是,這些代孕母親,往往只能終止妊娠。

這就是泰國駐廣州領事館發布的《切勿涉足代孕通告》,背後故事的起源。

對於「代孕是否違背人倫」,這個話題太大,老漢在這裡不做評論。

子宮裡的東西,或許未必不能成為商品。

美國三州、俄羅斯、烏克蘭有成熟合法的代孕,並且代孕母親基本不會遇到什麼倫理責難,反而會得到一種「送子觀音」式的道德光環。

但是,這種「商品」畢竟還不是一般的物件,毫釐的偏差,便是畢生的噩夢。

如今,中國,泰國已經禁止商業代孕,柬埔寨在2016年之後也立法禁止商業代孕,參與代孕會被控以販賣人口的重罪。

歐盟各國,也完全禁止商業代孕。美國少數州允許代孕,但價格昂貴;俄羅斯和烏克蘭,逐漸成為全球的代孕中心。

唯有寮國,尚無明確立法,但寮國經濟發展水平低下,「技術水準和服務質量」如何,不得而知。

對於中國人,即便在合法代孕國家進行代孕,在國內登記戶口時,也會遇到種種麻煩。

代孕,依舊是一條充滿風險和艱難的道路。

即便不考慮以上那些因素,這門生意也經不起任何的意外。

如果孩子有先天疾病呢?

如果孩子的代孕母親,突然變卦呢?(畢竟對於大多數的國家而言,『生者為母』還是一個難以撼動的法律原則)

如果代孕母親被捕,孩子被限制出境呢?

如果孩子長大後,遇見親生父母,甚至被要求承擔贍養義務呢?

如果你的冒險,成為了下一個「卡門」、下一個「甘米」,你的餘生該如何面對自己當初的抉擇?

還是,你以為自己也是重田光時,可以兜底一切風險和意外?

不孕不育,或者同性婚姻者,想要一個孩子——這種想法與渴望,我沒有資格去批判。

但是,老漢自己,並不推薦他們去尋求代孕。

子宮不是銀行,在另一個人的子宮裡將一個孩子的命運,和自己的餘生孤注一擲,並非什麼安全可靠的選擇。就算你能買斷一個子宮,也承包不了變化莫測的命運。

想要孩子的人,如果不願自己生,那麼還是去領養一個吧。

畢竟,人與人之間,最重要的東西是「情分」,最靠不住的東西則是「血緣」。

假如你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孩子從哪一個女人的子宮裡出生,那麼又為何,要執著於那個孩子血管里,是否流淌著你的基因呢?

與其投身一段有進無退的賭局,不如為人間,化解一些木已成舟的痛苦,為孤獨的孩子,奉獻一次有家可歸的渴望——

也許會更好吧……

文/岳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c9S0hW4BMH2_cNUg3d4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