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陽男子莫名「被貸款」上十年,市農商銀行頻遭投訴

2020-03-10     耒陽生活圈

無辜被列入不良貸款人名單、買房無法辦理貸款、被當成「老賴」……近期,多名網友向《湘問·投訴直通車》欄目反映稱,在不知情的狀況下,他們被耒陽市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耒陽農商銀行)「貸款」幾年至幾十年不等,有人甚至被村民當成「老賴」,嚴重影響徵信記錄和日常生活。



投訴

名下莫名多出貸款 逾期未還被列不良徵信記錄

2019年3月,網友黃先生的父親突然得知,有附近村民從張貼在耒陽農商銀行新市支行門口的一份不良貸款客戶名單上,看到了黃先生父親的名字和地址信息。

「父親從未向該行貸過款,且26年間也未被銀行催過款」,據黃先生向記者提供的一份個人信用報告顯示,其父名下共有6筆農戶貸款記錄,共計借款1.16萬元,借款時間從1994年到1996年,金額從1000元到3000元不等,現全部逾期未還。

「從新市支行出示的貸款原始單據中發現,借款人身份證號碼和住址與我父親的身份證信息不符,簽字也非本人。」黃先生表示,發生此事後父親已向耒陽農商銀行多次反映情況,銀行方一直以年代久遠需查清上報為由回應當事人和家屬。

然而事情過了11個月,黃先生父親的不良徵信記錄也一直未恢復。在此期間黃先生的弟弟還接到了自稱農商銀行的催款電話,對方要求儘快還款,稱父債子償。

類似這樣「被貸款」的遭遇也發生在網友劉先生身上。2019年6月,劉先生計劃在耒陽市區買房,向開發商繳納1萬元定金後,被開發商告知無法辦理商業貸款,理由是他信用不良,有一筆逾期15年貸款至今未還。

「多方查詢得知,這筆5000元的貸款是一名和我同音不同字的借款人在耒陽農商銀行夏塘支行借的,銀行說是2009年,信貸系統上線時註冊錯誤導致。」劉先生回憶道,雖銀行為他修改了信息,但也延誤了購房貸款的辦理時間,導致向開發商繳納的1萬元定金至今未被退回。

調查

因張冠李戴他人徵信 耒陽農商銀行曾被媒體曝光

據了解,耒陽農商銀行是由原耒陽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基礎上改制組建的,2013年8月27日正式對外掛牌開業。記者通過梳理《湘問·投訴直通車》欄目數據發現,近期,共有7條關於「耒陽農商銀行」的投訴。其中不少網友反映,從未在耒陽農商銀行借款,卻有該行逾期未還的信息,有的是借款人名字與自己同音不同字,有的是借款人與自己同名不同人,他們不約而同都面臨購房貸款無法辦理、徵信記錄不良等問題。

記者調查發現,耒陽農商銀行同樣因張冠李戴致他人徵信錯誤問題,被湖南電台938瀟湘之聲曝光。2019年11月,衡陽市民譚先生反映耒陽農商銀行將他人逾期未還的貸款記在了姐姐名下,造成不良信用記錄。耒陽農商銀行回應稱,可能是系統上線時自動抓取信息出現的錯誤,承諾一個月之內處理到位。

回應

系信貸系統上線時註冊錯誤導致

2020年2月17日上午,記者就黃先生的遭遇,電話聯繫了耒陽農商銀行客戶服務部梁先生,他表示目前已受理黃先生父親的申請,正在做異議調查,初步判斷此筆貸款不是黃先生父親所借,系信貸系統上線時註冊錯誤導致,預計將在3月初處理好此事。

隨後,記者繼續追問梁先生該行是否還有類似情況出現?梁先生向記者表示,有可能出現。「主要是八九十年代到零幾年的信貸流程不規範所致,當時未要求留身份證號,因此系統上線時,在自動抓取過程中對同名同姓的可能出現了錯誤,又因年代久遠和信息不齊全,導致調查時間較長。如有錯誤,在收到客戶反饋後,我們將核實清楚後就會恢復徵信。」

3月7日,黃先生告訴記者,查詢父親名下的不良信用記錄仍未被更改。

律師說法

律師提醒:可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湖南聯合天成律師事務所蔡衛華律師表示,耒陽農商銀行在審批貸款流程上,存在多種違規行為,如不核實身份證信息、不面對面簽訂貸款合同及辦理手續等。耒陽農商行內部人員也可能存在利用他人信息,套用貸款等違法犯罪行為。

蔡衛華律師提醒,如耒陽農商銀行無法核實解決問題,建議當事人向湖南銀監會等監管部門投訴,也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並要求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相關連結

伴隨著農村改革的提速和金融科技的發展,為農村金融市場帶來新的機遇。然而前景美好、現實堪疑,目前,個別農村金融機構仍面臨信貸風控審查不嚴格,貸款實際用途管控不嚴格,貸後管理不到位、徵信體系建設不完善等問題。

據統計,2019年《湘問·投訴直通車》平台涉農商銀行、村鎮銀行的投訴量比往年有所增長,永興農商銀行、漵浦農商銀行、邵陽農商銀行、武岡農商銀行、株洲農商銀行等均被網友投訴過。部分投訴摘選如下:

1、永興農商銀行未經本人授權辦理虛假貸款

郴州網友李女士投訴稱,2004年永興縣農村商業銀行未經過本人辦理了一筆1萬元的農戶貸款,徵信一直體現為逾期狀態,影響現階段的貸款需求,2018年底經過幾個月的溝通,實際借貸人已將貸款歸還,但不良徵信記錄一直拖著未處理。

永興農商銀行回應稱,實際借貸人為李女士堂兄李某,經溝通協商,李某於2018年將此筆貸款還清本息,並承諾將因此筆貸款造成的不良記錄轉移至自己名下,李女士的徵信異議處理申請將提交上級部門,約5個月後可處理好不良徵信記錄轉移。

2、懷化漵浦農村信用社工作人員違規操作造成他人貸款

張家界網友張女士投訴稱,其名下有一筆2005年12月20日在漵浦縣農村信用社辦理的農戶貸款,共9000元,當時她本人在張家界,貸款出現在漵浦,匪夷所思。

漵浦農商銀行回應稱,是信貸系統上線時,由於信息錄入錯誤,將同名同姓的張女士信息誤錄入至此筆貸款。

3、投訴武岡市水浸坪農商信用社

邵陽網友戴先生投訴,2019年2月接到武岡市農商銀行水浸坪支行辦事員的電話,被告知2009年在該行有筆5萬元的貸款,本金加利息已將近10萬元。經查詢得知,該筆貸款是他人冒用戴先生的身份證號所為。

武岡市農商銀行回應稱,真實借款人另有其人,系原水浸坪信用社放款責任人數據錄入錯誤造成,將儘快督促真實借款人處置該筆貸款,還戴先生清白。

點評

鄉村振興離不開金融支持。近年來,我國大力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解決了不少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金融服務缺位的情況。

但農村金融服務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也值得我們深思。為何同樣的情況頻頻發生?究竟是系統問題,還是銀行管理存在缺陷?儲戶資金安全和銀行管理秩序又如何得到安全保障?

張冠李戴,將逾期未還的貸款記在別人名下,這不僅背離了農村金融改革的初衷,更給社會埋下了金融風險。相關部門需在提高農村金融服務銀行風險防範能力、建立健全銀行內控制度和風險管理機制上多多發力,促進其在合法合規的軌道上健康發展。

(來源:華聲在線 記者 余茜 謝龍彪)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WAcQw3AB3uTiws8KD6Uh.html